吳老先生夫婦擕幼孫入境舊金山因未帶孫兒父母同意書遭留置盤查一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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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奶帶孫、爸媽沒跟 美海關攔下
【聯合報╱華盛頓記者賴昭穎/二十一日電】
2013.03.23 02:26 am
國人赴美,如果帶著沒有父母同行的未成年人,最好事先備妥父母同意書,免得被美國海關嚴查,拖延入關時間。
吳姓夫婦日前帶著六歲半的孫子赴美探訪親友,三人從舊金山機場入境,海關人員詢問有無攜帶小孩父母的同意書,兩人表示沒有,因此被請到機場的第二查驗區複查。
吳先生受訪時表示,他曾帶孫子去過中國大陸、日本等國,都未被要求出示父母親同意書,事先不知道進美國須準備文件;在第二查驗區等候時,還以為是海關懷疑他攜帶違禁品,要檢查祖孫三人攜帶的行李。
吳先生等待受檢時,海關人員根據他提供的資料,聯絡他住在美國的女兒,除確認資料是否造假,也釐清是否涉及販賣人口或誘拐兒童等情事;為避免串供,吳先生根本不知道海關人員打電話給她女兒。
吳先生的女兒指出,海關人員和她通電話時,劈頭就問:「你有沒有在等人從舊金山機場入境?」她回答,「有,我爸媽。」海關人員又問:「就這樣嗎?」她才趕緊回答:「還有我姪子。」海關人員接著問她,知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帶小孩父母親的同意書,證明小孩父母親同意和他們出國旅行?吳小姐則說,「可能沒有」。
吳小姐說,過程中她建議是否請她哥哥打電話到海關,或是請海關打電話給她哥哥,但都不被接受。海關人員告訴她,帶著未成年小孩旅行,一定要有父母親的同意書;他們三人的互動看起來應該是祖孫,請她告訴父親為何被留置,以及美國的規定為何。吳先生接過電話後,經女兒一番解釋,才知道被留置的原因。
吳先生說,經過這番折騰,延遲一個多小時才出關,為了避免出境時又被刁難,他趕緊叫兒子和媳婦寫了一分同意書傳真到美國,「至少有備無患」。
【2013/03/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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