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館製造株式會社
我們不懂的是,既然是要租給台北市政府口口聲聲要協助的藝文團體,租金卻又拉到他們租不起的價位,然後再提報為蚊子館,這是什麼想法呢?
...北市府95年間,以提供容積獎勵方式,接受涼州街都更單元捐贈涼州街一棟一樓建物,做為文化局實驗劇場使用。但去年3月完工後,該劇場卻從未啟用,門口燈箱招牌還破一個大洞,遭市議員質疑是另一座新蚊子館...
...北市文化局科長郭佩瑜表示,由於興建完成的實驗劇場與當初評估規格有所出入,標租費用標準又不是一般藝文團體可以負擔,已在七月分提報為閒置空間,未來將移撥社會局做為大同區親子館使用...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364689.shtml
北市府受贈劇場 完工1年半沒在用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2012.09.15 03:43 am
北市府95年間,以提供容積獎勵方式,接受涼州街都更單元捐贈涼州街一棟一樓建物,做為文化局實驗劇場使用。但去年3月完工後,該劇場卻從未啟用,門口燈箱招牌還破一個大洞,遭市議員質疑是另一座新蚊子館。
北市文化局科長郭佩瑜表示,由於興建完成的實驗劇場與當初評估規格有所出入,標租費用標準又不是一般藝文團體可以負擔,已在七月分提報為閒置空間,未來將移撥社會局做為大同區親子館使用。
為擴增地方公共設施,內政部立法允許都更實施者能以捐贈公益設施可獲容積獎勵。截至去年底止,北市已累積有22處捐贈公益措施。
但市議員陳玉梅近日接獲民權里里長陳玉女反映,位於涼州街2-16號的文化局實驗劇場,去年3月完工後,至今都沒有啟用。日前在區里民座談時,希望文化局能出借作為里民活動中心,但文化局官員卻根本不知道有這個場所。
陳玉女質疑,面積284坪的實驗劇場還附有8個車位,設施齊全,但北市府卻任其閒置成蚊子館,就連門口燈箱招牌都任其損壞,非常浪費,也有礙觀瞻。
陳玉梅則質疑,都更審議委員常要求都更實施者回饋公益設施,都更實施者基於容積獎勵也樂於配合,但卻苦了後續維護單位。如今放任這些公益設施閒置,也讓當初受贈給容獎的正當性大打折扣。
都更處回應,都更捐贈公益設施獲容獎措施,是根據中央「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施行,屬「對價性獎勵」,除非地方要求,後續又確定有維管機關「養得起」,才會同意接受贈予,容獎過程都嚴格審議,不會強要捐贈或片面要市府單位接受。
郭佩瑜表示,實驗劇場是95年由都更基金會提案要求增建文康設施回饋地方,文化局會勘後決定興建中小型排練場,今年8月14日才完成點交。
【2012/09/15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2892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