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如果沒犯罪的你碰上了這個檢察官  

     

那你就死定了!     

 

  中間線-02  


【2012-02-24 凌晨在酒吧喝酒看林書豪籃賽轉播的法官大人】


【2012-02-22 I kill you】

 

【2012.01.18台灣的司法人員都像你們這樣嗎?】   



【2011.12.06導盲犬與法官】  



【2011-09-23 法官大人!你嘛幫幫忙!竟嚴重違法私調閱個資挑老婆!】  


【2011-04-07 台灣的法官都像妳們這樣嗎?】  

中間線-02     

 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2012.04.17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08030

 檢官辦案態度惡劣涉濫權 司改會揭露-2012.04.17  

http://twy.zhreader.com/2012/04/blog-post_2724.html

 「看你臉就想關你」 司改會籲民眾注意怪獸檢察官-2012.04.17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8/34167301

「憤怒鳥」檢察官,你「玩」了嗎(高榮志)-2012.04.18  

「憤怒鳥」檢察官林冠佑遭彈劾  -2013.11.05.jpg  

嗆「我就是要關你」 惡檢林冠佑遭彈劾-2013.11.05.jpg  

好大的官威!「憤怒鳥」檢察官林冠佑愛吼被告遭彈劾-2013.11.05.jpg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812&PageGroupID=41

檢座當庭恫嚇「看你臉我就想關你」他忘不了那難堪的一天-2016.06.18.jpg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5515

被告崩潰!嗆「本省人幹麻找外省人求情」 爆走法官遭彈劾-2016.06.14.jpg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58975/

我要收押你!被告遭法官恐嚇 崩潰撞桌-2016.06.15.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09/1031383/

法官當庭咆哮被告 被罰薪10個月-2017.01.09.jpg  

法官當庭咆哮被告 遭判罰月俸10個月-2017.01.09.jpg  

  

司法敗類 色檢嫖少女還仲介-2017.01.15.jpg  

https://tw.news.yahoo.com/%E6%B2%89%E8%BF%B716%E6%AD%B2%E5%B0%91%E5%A5%B3%E7%9A%84%E7%A6%81%E5%BF%8C%E6%A8%82%E5%9C%92-%E6%B7%AB%E6%AA%A2%E8%94%A1%E6%9B%89%E5%B4%99%E5%90%83%E5%B9%BC%E9%BD%92-%E6%94%B6%E6%8A%BC%E5%81%9C%E8%81%B7-215005536.html

沉迷16歲少女的禁忌樂園 淫檢蔡曉崙吃幼齒 收押停職-2017.01.15.jpg  

https://tw.news.yahoo.com/%E5%9B%9B%E8%99%95%E6%BC%94%E8%AC%9B-%E5%AE%A3%E5%82%B3%E6%B3%95%E6%B2%BB-%E8%89%B2%E6%AA%A2%E4%BA%BA%E5%89%8D%E5%BF%B5%E7%B6%93-%E4%BA%BA%E5%BE%8C%E6%91%B8%E5%A5%B6-215005206.html

四處演講 宣傳法治 色檢人前念經 人後摸奶-2017.01.15.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115/37520986/

警副所長召妓 心臟病發猝死-2017.01.15.jpg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727/38080964/

  

  

  

 

疑愛女被霸凌 率2警闖幼兒園 離譜劣檢公審4歲童-2018.07.27.jpg  

檢察官闖幼兒園「辦案」嚇幼童尿褲 同事:他EQ較差-2018.07.26.jpg  

檢察官闖幼兒園「辦案」嚇幼童尿褲 同事:他EQ較差 -2018.07.26.jpg  

檢察官林俊佑硬闖幼兒園 5分鐘「公審」影片曝光 -2018.07.28.jpg  

檢察官林俊佑發道歉聲明 家長批「你這是什麼道歉?」-2018.07.28.jpg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802/38086453/

  

原擬爽調澎湖 全台怒吼抗議 劣檢遭停職-2018.08.02.jpg  

 林俊佑與蔡守訓-01.jpg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4241

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

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4月17日 下午4:23

新頭殼newtalk 2012.04.17 楊宗興/台北報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1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一段檢察官與被告的對話錄音,披露檢察官態度之惡劣。錄音內容中檢察官對被告說:「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怎樣?」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表示,這種檢察官已經不是個案,希望法務部正視檢察官評鑑的問題。

司改會多次披露檢察官草率辦案的案例,呼籲法務部通盤檢討檢察官評鑑制度,然而法務部至今沒有具體措施。

林峯正指出,這個案子案號是民國100年偵字5511號,並不是很久以前的個案,而且承辦檢察官是台北地檢署的林冠佑檢察官,也不是甚麼偏遠地區的地檢署,居然還發生這種事件,實在叫人對檢察官的素質感到憂心。

司改會在記者會現場播放一段偵查庭的錄音,其中被告因為一起普通的車禍擦撞導致被害人跌倒,錄音中不時聽到檢察官訓斥被告、阻止被告陳述意見,林冠佑檢察官對被告說:「是不是壞人是我說啦!」、「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怎樣?」檢察官甚至要求被害人不能和被告和解,他對被害人說:「說句實話,我就不喜歡他」、「你們要挺我,不可以跟他和解!」他還說「看他(被告)那個樣子,我就想關他!」

司改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表示,以前法官的態度也很差,後來在司改會進行法庭觀察後,法官態度已經有所改善,然而檢察官往往高舉「偵查不公開」,讓民間團體很難進行監督。他強調,這個案子絕非只是單一個案,民間團體看到了問題,法務部不可能不知道,希望法務部拿出誠意解決問題。

林峯正說,這個案子是因為被告向法院申請錄音才讓這些資料得以曝光,但是有多少遭態度不良的檢察官對待的民眾,因為不懂程序或者是超過申請錄音的期限而無法申訴?他呼籲法務部應該正視不適任法官的問題,拿出滿足人民期待的檢察官評鑑制度,讓不肖檢察官得以被制度淘汰,改善司法品質。

 [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4241]   

公視新聞網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208030

檢官辦案態度惡劣涉濫權司改會揭露 

去年3月,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車禍擦撞案,被告因為開車擦撞到機車,導致被害人傷害,因為雙方沒達成合解,案件送到林姓檢察官手上,但在偵查庭上檢方訊問態度卻是如此。 

被告認為檢察官不僅態度惡劣,甚至還語帶恐嚇,因此向司改會提出檢舉,讓這一段錄音曝了光,司改會痛批,林姓檢察官在辦案時大顯官威,不讓被告有陳述的機會,根本是剝奪人民的司法權。 

司改會認為,檢察官辦案時,常以「偵查不公開」為由,關起偵查庭大門,讓被告或被害人在未知的環境,接受偵訊,最後只能任由檢察官操弄。 

雖然這起案件最後法院判決被告確定有罪,但司改會要求,法務部必須儘快提出實際的解決方案,並且主動、不定時監督檢方的辦案態度,而北檢則回應,目前已經針對整起案件進行了解中。 


【傳何智輝入籍中國 北京教書 影音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傳何智輝入籍大陸 北京教書-2012.04.15   

 

 上網剪貼判決 荒唐法官解職 -2012.05.31 

羞辱被告「活該」法官送懲 -2019.09.26.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7015

 

違法幫妹妹打官司 前檢察官遭彈劾-2020.06.03.jpg  

鏡週刊

【名檢縱放殺人犯1】急跳槽侯友宜旗下當官 名檢放掉殺人凶嫌趴趴走 - 2020.06.23.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800

辦案瑕疵害人冤獄 司法官蔡甄漪遭監院彈劾 - 自由時報-2021.01.21.png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053100080.html

上網剪貼判決荒唐法官解職複製金額相同判決書交差勝敗訴雙方看了傻眼司法院開鍘林意芳降調為司法事務官移送公懲會 

  • ·         2012-05-31 01:28
  • ·     中國時報
  • ·    【林偉信、李翰/綜合報導】

     高雄地院法官林意芳審理工程款糾紛案,因來不及寫出判決書,竟上網找一件金額相同的判決複製、剪貼混充,再將荒唐的判決書寄給當事人。司法院人審會昨天決議,解除她的法官職務,降調成司法事務官,並移送公懲會議處,最重為撤職處分。這是十年來,司法院首次下重手開鍘,淘汰不適任法官。

     司法院長賴浩敏表示,林意芳屬「試署」法官,司法院可直接以「成績不合格」,將她解除法官職務。如果是通過試署後的法官,則可以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職務法庭,讓不適任的法官退場,以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高雄地院表示,林意芳是在「試署」階段考核不合格而調整職務,「司法事務官」處理非訟事件及民事執行業務,林意芳對職務調整已有心理準備。

     卅九歲的女法官林意芳,在作出這件離譜判決書之前,就曾多次因無正當理由遲交判決書、辦理案件不當延遲,被記申誡處分,並延長「試署」。

     去年底,林審理「申吉田企業」控告「磊格科技」給付工程尾款四萬八千元案,她訂出宣判日期後,因來不及交出判決書,竟上網找到一件金額相同的防水工程款案判決,直接複製、剪貼,「偽造」成判決書,交給書記官報結。

     最後當事人收到的是頂樓防水工程的假判決,林意芳「判決」原告申吉田企業勝訴,但兩造都看不懂這份判決書。被告磊格科技敗訴想上訴,卻不知自己「敗」在那裡,無法上訴,只好向法院陳情。

     高雄地院展開調查,發現林意芳竟用剪貼其他判決的方式製作書類,還荒唐地把「假判決」寄給當事人,於是將她交由司法院人審核議處。

     司法院人審會昨天決議,以林意芳「試署」不及格為理由,立即解除法官職務,調任司法事務官。她也成為十年來第一次,試署法官被解職的「特殊個案」。   

       另外,林意芳剪貼判決書,司法院認為情節重大,損害司法信譽,移送公懲會審議。公懲會議決後,林可能受到的處分,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如果獲最嚴重的撤職處分,她不僅將丟了法官工作,連公務員的資格都會喪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1105/287050/%E6%AA%A2%E5%AF%9F%E5%AE%98%E9%96%8B%E5%BA%AD%E6%85%8B%E5%BA%A6%E4%B8%8D%E4%BD%B3%E3%80%80%E7%9B%A3%E5%AF%9F%E9%99%A2%E5%BD%88%E5%8A%BE%E6%9E%97%E5%86%A0%E4%BD%91 

檢察官開庭態度不佳 監察院彈劾林冠佑 

2013110511:50 

【吳家翔/台北報導】監委調查指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開庭態度不佳,屢有恫赫、怒罵、喝叱、譏諷、歧視被告等違失言行,嚴重損害檢察機關聲譽與檢察官形象,違失情節重大,監院今彈劾林冠佑,並將全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年523日已通過林冠佑的評鑑結果,決議將他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休職2年懲戒,以期有效懲儆並資改正。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表示,林冠佑從20101228日起,至20111020日期間,在5
件案件庭訊中,分別有恫嚇、怒罵、喝叱、譏諷、歧視被告,或無端笑謔告訴人,並要求勿與被告和解,或不當言詞威逼貶損、侮辱告訴人,致令撤回告訴,或情緒失控,大聲斥責誤闖偵查庭民眾等行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6/today-p13.htm?Slots=BP  

庭訊態度惡劣 檢察官林冠佑遭彈劾 

〔記者陳璟民、林俊宏/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檢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庭訊態度惡劣,屢有恫嚇、怒罵、歧視被告或告訴人,或本身情緒失控等言行,宛如「憤怒鳥檢察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年五月下旬評鑑,建議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並予休職兩年的懲戒,監察院昨天以十票對三票,通過彈劾林冠佑,移送司法院的職務法庭審理。 

台北地檢署對林冠佑遭彈劾,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決定;至於林冠佑本人則無法取得聯繫。 

移送司院職務法庭審理 

彈劾案經監委洪昭男、黃武次共同調查,昨天在公布彈劾時,罕見播放法務部隨案檢附林冠佑開庭實況影音檔案,呈現文字不易傳達的臨場感,反映監委特意警惕司法人員不應損及人權與司法形象。 

彈劾案文直指林冠佑九十九年十二月廿八日至一百年十一月十六日,偵辦偽造文書、公共危險、恐嚇取財等六案,涉恫嚇、喝斥、歧視被告。問案時盛氣凌人,或嘲諷告訴人,或威嚇被告,顯露權力傲慢;或要求告訴人不要跟被告和解,或以不當言詞威逼、侮辱告訴人使其撤回告訴,出現欠缺客觀中立的不當言詞,還有只因民眾誤入偵查庭,就情緒失控大聲斥責。 

黃武次表示,林冠佑接受約詢時,聲稱基於對社會公益的使命感,他才會對被告不假辭色,當中並沒有風紀問題;但是檢察官不是不貪污就什麼事都可以做,「不貪贓枉法只是檢察官的必要條件,遵守法令及有高於一般人的行為標準,才是好檢察官的充分條件。」 

洪昭男強調,檢察官的問案態度攸關司法人權,應該遵守檢察官守則、公務員服務法,問案態度應懇切,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謹言慎行維護機關聲譽與形象等。 

http://newtalk.tw/news/2013/11/05/41620.html 

嗆「我就是要關你」 惡檢林冠佑遭彈劾

新頭殼newtalk2013.11.05 林朝億/台北報導
去年遭民間司改會檢舉的惡檢林冠佑,因開庭態度不佳,今(5)日遭監察院彈劾。去年司改會召開記者會曾指出,檢察官林冠佑開庭時嗆被告說:「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怎樣?」他還要求沒有收到通知的被告,「把信箱背在身上」。
司改會當時在記者會現場播放一段偵查庭的錄音。被告因為一起普通的車禍擦撞導致被害人跌倒,錄音中不時聽到檢察官訓斥被告、阻止被告陳述意見。林冠佑檢察官對被告說:「是不是壞人是我說啦!」「我認為你是壞人,怎樣?怎樣?」檢察官甚至要求被害人不能和被告和解,他對被害人說:「說句實話,我就不喜歡他」、「你們要挺我,不可以跟他和解!」他還說「看他(被告)那個樣子,我就想關他!」
隨後,司改會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舉,評鑑委員會審議後完成決議,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休職2年之懲戒。
影片即為司改會公布的偵查庭錄音檔。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5/291212.htm?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ettoday%2Fnews+(ETtoday+%E6%94%BF%E6%B2%BB%E6%96%B0%E8%81%9E) 

好大的官威!「憤怒鳥」檢察官林冠佑愛吼被告遭彈劾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憤怒鳥」檢察官林冠佑遭民間司改會檢舉開庭態度惡劣,經監察院調查過後,5日決議彈劾林冠佑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做後續處理。監察委員洪昭男表示,彈劾林冠佑並不是因為風紀上有問題,而是他的問案態度不佳,時常有恫嚇、怒罵、喝叱、譏諷與歧視被告,「我就是覺得你是壞人」「你只會增加我的困擾而已啦,所以我看到你沒甚麼好臉色」等違失言行,林冠佑本人也坦承不諱,所以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察院下午召開彈劾林冠佑說明記者會,監察委員黃武次表示,林冠佑對於指控全都認,但是強調,他是基於社會公益的使命感,才會對被告不假辭色。

黃武次則認為林冠佑可能忘記身為檢察官要嚴以律己,「他可能忘記了,檢察官固然是正義的守護者,但不能只要求別人遵守法令。」黃武次還說,不是沒有收賄,就甚麼事都可以做,希望藉此案提醒所有檢察官,不貪贓枉法只是檢察官的基本要求,好的檢察官,還要有高於一般人的行為標準至於林冠佑的相關懲處,黃武次則說,彈劾已經通過,接下來會回送司法院的職務法庭等待評斷。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812&PageGroupID=41 

檢座當庭恫嚇「看你臉我就想關你」他忘不了那難堪的一天 

2016/06/18 19:24:00 

記者賴俔劭、李仙棋/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位陳先生,之前因為車禍案件被告,當時檢察官就是人稱「憤怒鳥」檢座的林冠佑。陳先生說,在庭上林冠佑很強勢,會對他說「看你這臉我就想把你關起來」、「決鬥啊!我要跟你拼...」等等,陳先生說他根本不敢吭一句。後來林冠佑遭到彈劾懲戒,雖然目前已經復職,但陳先生回想起這一段,還是難過又難堪。  

檢察官林冠佑:「看你這臉,我就想把你關起來,是不是壞人是我在講的,決鬥啊!我要跟你拼...收不到信,你就給我郵筒背著,聽到沒有?」檢察官林冠佑一連串攻勢,陳先生百口莫辯,在庭上根本招架不住。 

陳先生因為車禍案件被告,檢察官林冠佑依業務過失傷害、肇逃將他起訴,最後判刑,陳先生被關11個月。 

厚厚一疊起訴書、判決書,陳先生出獄後背著前科,根本找不到工作,至今五年過去了,想到在庭上這一幕幕仍充滿恐懼。陳建達先生:「當檢察官的不要這樣啦,要有證據才辦案,不要說沒證據就憑自己的喜好,看你不順眼覺得你是壞人,就想把你起訴,這樣造成就是說像我這樣的人,生活會變得很不一樣,本來有好好的工作,就沒有了工作。」 

陳先生口中的,就是被稱為憤怒鳥檢察官的林冠佑,庭訊恫赫被告,光一年就多達六件違失行為,遭到彈劾,之後遭到休職一年半,成為第一位被懲戒的檢察官,去年10月已經復職。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檢察官有勞逸不均的問題,尤其是第一線的檢察官吃的案件量很大,案件量大導致的問題就是說辦案過於草率。」司法人員在庭上的一句話、一個動作,不只能影響當事人,更足以撼搖正義天秤的形象。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5515 

被告崩潰!嗆「本省人幹麻找外省人求情」 爆走法官遭彈劾 

2016/06/14 17:34:00 

記者孫振威/台北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於103年因對被告斥責、辱罵並以收押恫嚇,有損其尊嚴監察院遭到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今(14)日公布審查結果。經審查後監院認為曾雨明有多項重大違失,最終審查委員以11比0票通過彈劾案。 

據了解,本案經法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後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經審查後監院認為曾雨明有多項重大違失,包括「開庭言行不當」、「違反法官倫理」,以及「違反被告在開庭時不得拘束其身之規定」等,最終審查委員以11比0票通過彈劾案。 

監察院今日公布調查結果,彈劾案文中具體描述103年曾雨明法官在審理偽造文書案件時的不當言行,包括數度嗆被告「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你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做什麼」,導致被告當場崩潰大喊「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並以頭部2度重擊桌面。 

然而根據筆錄與當庭錄音紀錄,曾雨明法官見被告頭撞桌面2次後,僅指示法警上手銬戒護並未暫停審理程序,繼續質疑公訴人「不知道收人家多少錢」,明顯違反被告在開庭時不得拘束其身之規定。監察院指出,曾雨明法官於該案審理時顯有違失且情節重大,在事證明確的情況下依法提案彈劾,將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不過法官經監察院彈劾後不一定會失去職務,根據相關規定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具法官法規定,法官之懲戒如下: 

一、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三、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 

四、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或任職時最後月俸給總額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五、申誡。 

 

                                                                            圖/記者孫振威攝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58975/

我要收押你!被告遭法官恐嚇 崩潰撞桌

記者  廖宗慶  劉啟茹  /桃園  報導

2016/06/15 11:28 (更新時間:2016/06/15 13:54)

桃園地院一名法官前年審理一宗偽造文書案時,當庭斥責、辱罵甚至恐嚇被告,對方情緒激動崩潰,兩度以頭部重撞桌面受傷,最後還被上銬,這名被告認為權益受損向監察院陳情,最後監察院以11票對0票,彈劾這名曾姓法官。

民眾上法院,就是希望透過法官審理追求公平正義的結果,但是桃園一名曾雨明法官,卻在庭上用不當言詞對被告恐嚇,遭到彈劾。監察院指出,103年這名曾雨明法官,在審理偽造文書案時數度嗆被告,說「你一副不屑法院的臉」,還恐嚇說,「你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甚至說對方是本省人,幹嘛要和外省長官跟檢察官求情

導致被告情緒崩潰,大喊「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有委屈!」還兩度用頭重擊桌面,還對被告違法上銬,法評會認為,曾雨明法官的行為是慣有行為,情緒失控已經不是第一次,而且讓被告上銬進行一分多鐘審判,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

監察委員高鳳仙:「如果一個法官情緒失控去侮辱當事人,或是恐嚇當事人,讓當事人最後崩潰甚至於會去撞桌子,後來到第3次的時候,你又上銬保護,然後又沒有停止審判,公平性受到質疑,同時對被告人權也是一個很大的傷害。」

14日監察院彈劾審查會,以11對0票通過,全案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做最後懲處,曾雨明法官最重將被免除法官職務,轉任非法官職。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09/1031383/ 

【首例】法官當庭咆哮被告 遭判罰月俸10個月 

2017010918:14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明2014年開庭審理一宗偽造文書案件時,情緒失控,當庭對被告大聲咆哮、恐嚇「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等語,導致被告崩潰,2度以頭部猛撞桌面並激動說:「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事後曾雨明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認為曾無故辱罵當事人,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今判曾雨明罰款,金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而這也是《法官法》實施以來,司法官遭判罰月俸的首例。

司法院指出,曾雨明自2007423日起至今,擔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但他卻在2014年年227日審理偽造文書一案時,不斷指責被告:「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我做一不二,妳不要不相信,妳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這樣不用收押啊?囂張」、「如果妳覺得妳的律師這樣子還不夠,妳可以把他當庭就開除掉」,還揚言要收押被告。

該名被告情緒激動崩潰說:「什麼意思?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有委屈」、「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並2度以頭部撞擊「被告席位」桌面導致頭部受傷,沒想到被告離開法庭後,曾雨明竟持續當著檢察官、律師、證人面前說:「妳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做什麼」,因此遭彈劾。職務法庭認定,曾雨明違失行為明確,認為他無故辱罵當事人的行為,已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行為損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嚴重影響法官形象,情節重大,因此判他罰款現職10個月月俸總額。(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6%B2%89%E8%BF%B716%E6%AD%B2%E5%B0%91%E5%A5%B3%E7%9A%84%E7%A6%81%E5%BF%8C%E6%A8%82%E5%9C%92-%E6%B7%AB%E6%AA%A2%E8%94%A1%E6%9B%89%E5%B4%99%E5%90%83%E5%B9%BC%E9%BD%92-%E6%94%B6%E6%8A%BC%E5%81%9C%E8%81%B7-215005536.html

沉迷16歲少女的禁忌樂園 淫檢蔡曉崙吃幼齒 收押停職

作者林欣儀、吳敏菁、陳志賢╱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欣儀、吳敏菁、陳志賢╱綜合報導】

司法恥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知法犯法,涉嫌於2015年間與16歲少女性交易,之後還「呷好逗相報」透過網路論壇、Line群組,媒介該少女給其他同好「共享」;台中地檢署經半年追查、蒐證,13日指揮廉政署等單位拘提蔡到案,偵訊後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天凌晨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向法院聲押獲准。

開群組分享買春資訊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地檢署昨天接獲台中地檢署通報,隨即依《法官法》41條、因羈押停止職務規定,已呈報法務部將蔡停職,周一上班日正式發公文。

法務部長邱太三聞訊表示痛心,要求中檢毋枉毋縱,對於違法亂紀的檢察官,從嚴偵辦,絕不寬貸,另邱太三也責成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進行相關的行政調查,依法究責。

台中檢警指出,去年7月間偵辦一起少女性交易案件時,發現多名嫖客利用網路論壇的方式分享賣淫女子資訊,其中許多人還會在論壇中書寫「評論」;經追查後發現有3名女子是未成年少女,再深入擴大清查,懷疑其中1名自稱律師的嫖客身分不單純。

檢警表示,經不斷追查,發現這些嫖客皆是使用網路論壇、通訊軟體LINE聯繫,且每個人暱稱皆不同,有些人甚至每隔2、3個月就會更換1次暱稱,在追查上難度很高;經抽絲剝繭,才知道暱稱「小輪子」、自稱是律師的群組成員真實身分,竟是在彰化地檢署任職公訴組的檢察官蔡曉崙。與蔡曉崙有過性交易的少女也強調,那人確實是檢察官,讓大家都很錯愕。

暱稱律師「小輪子」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景東表示,經調查發現,蔡曉崙(47歲)是在前年2月間,以1小時3500元價格與16歲少女性交易,目前掌握蔡與該少女只有進行1次交易;但基於「呷好逗相報」,他在同年間又多次媒介少女與其他男客交易,但實際次數仍在清查中,目前也未發現他趁機獲利的證據。

清查通聯約談10人

郭景東說,掌握確定事證後,檢察官前天上午帶隊指揮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署廉政官與台中警方、憲兵隊等單位共62人,兵分多路搜索蔡曉崙辦公室等處;並在蔡位於台中市的住處拘提他,還查扣蔡的上網、通聯等相關證據,另約談10名關係人。

據了解,蔡在偵訊時坦承性交易,但辯稱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少女。郭景東指出,因蔡還有家人旅居國外、擁有外國籍,且該媒介性交易案仍有相關共犯待追查;昨天凌晨以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https://tw.news.yahoo.com/%E5%9B%9B%E8%99%95%E6%BC%94%E8%AC%9B-%E5%AE%A3%E5%82%B3%E6%B3%95%E6%B2%BB-%E8%89%B2%E6%AA%A2%E4%BA%BA%E5%89%8D%E5%BF%B5%E7%B6%93-%E4%BA%BA%E5%BE%8C%E6%91%B8%E5%A5%B6-215005206.html

四處演講 宣傳法治 色檢人前念經 人後摸奶

作者吳敏菁╱彰化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吳敏菁╱彰化報導】

涉嫌嫖16歲少女,還介紹同好遭收押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已依《法官法》規定停止職務!消息傳出,同仁和不少聽過他演講的學校師生都嘩然,指出他四處演講,宣導青少年法治教育;執法人員以身試法、自毀前程,傷害少女、戕害司法尊嚴,寫下法治教育的最大諷刺篇。

47歲蔡曉崙,已婚、台中一中、台大法律系畢業後,先考上書記官,分發到澎湖地方法院,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訓後;2001年分發台中地檢署擔任檢察官,2007年到彰化地檢署,先在偵查組,2012年轉到公訴組。

蔡曉崙擔任台中檢察官期間,偵辦過多起社會矚目的轟動案件,包括塗姓男子砍殺母親情夫案、婦人攜女燒炭自殺、狠母吞藥殺子;在彰化地檢署任內也指揮破獲過多起賄選、花壇槍擊等。

「感覺他還蠻天才的,平常不愛與人多做互動,但一上台演講卻是談笑風生,很能帶動氣氛」、「專業知識很夠,好像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懂。」蔡曉崙涉案,聽過他演講的學生不敢置信的說,蔡檢察官活潑又有趣,說起每個案例像在講故事,很能引起共鳴。

與他共事過的同事也說,平常倒沒特別感覺到他言行舉止有特異之處,倒是他總是忙於手頭上的工作,鮮少和人哈啦、互動;但大家也沒想過他內心有這麼一塊陰暗面,因為上班就是工作,個人私領域的部分,大家尊重不會去特別探究。 律師友人則為他申冤,認為孝順、木訥的蔡檢很孝順愛家,不太可能去嫖少女;蔡曉崙居住的保全人員表示,蔡檢察官上班、生活作息正常,並不清楚其在外的行為。

至於他四處演講、宣導青少年法治教育,卻還援交少女,言行不一。彰化地檢署襄閱林漢強表示,宣導法治教育是彰化地檢署的業務,算是被分配的例行性工作,不是蔡個人的安排。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115/37520986/

警副所長召妓心臟病發猝死

曾動手術剛復職 才進摩鐵就倒下

2017年01月15日

【陳世河、詹智淵、王煌忠連線報導】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陳姓派出所副所長,曾有心血管病史做過心臟支架手術,昨晨與應召女相約彰化一家摩鐵進行性交易,疑因心臟病發,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警方透露,陳員勤務結束找應召女開房間,還未辦事就發病身亡。


應召女陪同就醫

彰化消防局昨凌晨2時獲報指,轄區內一家摩鐵有人昏迷,警消到場時,旅館人員與一名女子在門口引導進入房間,房內一名男子衣著完整、口吐白沫臉色發白,呈大字形躺床尾,無呼吸心跳,該女陪同到彰化基督教醫院,醫院動用葉克膜搶救,男子仍回天乏術。

警方查出,死者是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的一位陳姓巡佐兼副所長(48歲),而該名女子(30多歲)與他沒婚姻關係,她僅向救護人員表示男子是「朋友」。
警方調查,陳員在凌晨1時40分許開車載女子進汽車旅館,約2時4分女子打電話求援,女子一開始不願多說兩人關係,後來才坦承自己是賣淫個體戶,透過LINE與陳員談好價錢,相約到彰化市性交易,但性交易未開始,陳男就身體不適昏迷,女子因此未依《社維法》裁罰。

中市警方表示,陳姓副所長已婚,與妻育有3名子女。陳員任職的派出所所長說,陳去年10月因心臟疾病住院,置放支架後,上月回來上班,他的勤務正常,人緣好,前天晚上8時上班,執行擴大臨檢到凌晨零時下班。

「他是好好先生」

陳員同事指出,陳是好好先生,對同事拜託幫忙的事,他做得到的都不推辭,回來上班後,感覺他的身體變虛弱。

衛福部豐原醫院心臟外科主任林雍凱說,心血管疾病患者一定要注意保暖問題,當氣溫驟降時,盡量不要出門,以免引發心臟疾病,另運動以散步、走路為宜,激烈運動要量力而為,胸口有頻繁抽痛、胸悶症狀應速就醫。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727/38080964/ 

疑愛女被霸凌 率2警闖幼兒園 離譜劣檢公審4歲童 

出版時間:2018/07/27 

【突發中心╱花蓮報導】「妳很偉大啊!」「帶著全班同學來欺負她,怎麼樣啊!」「為什麼跟她要貼紙,妳爸沒錢幫妳買貼紙嗎?」男子大聲質問在場小朋友,孩子們被嚇到全身發抖哭了出來,甚至滿褲子屎尿。好一個官威十足的檢察官,不在偵查庭裡調查犯罪,居然跑到幼兒園裡恐嚇只有4、5歲的孩子。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44歲),懷疑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女兒被同學霸凌,上月間居然帶著警察,兩度直接衝進幼兒園教室訊問、甚至公審幼童,想要找出「霸凌主謀」,甚至逼幼兒園交出監視器畫面,否則將要搜索。花蓮地檢署調查後,25日依恐嚇等3大罪狀,將這名荒唐惡檢起訴。

可憐女童嚇到失禁 

整起事件,全因林俊佑懷疑女兒被霸凌,6月21日他先把花蓮縣警局偵查佐邱東正(48歲),找到地檢署辦公室商量,兩人隨後直闖花蓮市一所幼兒園,當時小班學童剛結束午休準備上課,林、邱大喊「退」,企圖把老師、教保人員趕離教室,接著開始嚴厲質問小朋友。

林先指著身旁的邱嚇小朋友:「這是警察叔叔。」接著大聲逼問:「誰是XXX?」小朋友們嚇得指出一名女童,明明只是4歲女童,卻彷彿成了十大惡人,被林連珠砲飆罵:「怎麼樣!妳很偉大啊!」女童嚇得脫糞,兩腳緊緊夾住雙腿,就怕屎尿流了下來。

林俊佑還不肯放過孩子,「妳為什麼要跟她(指自己女兒)要貼紙?妳爸沒錢幫妳買貼紙嗎?」「不給妳貼紙就不跟她交朋友是不是?然後XXX幫妳打她對不對?」「昨天誰說她臭?這個月有講過?」「誰講的?你們很香啊?」「怎麼樣!妳很偉大啊,帶著全班同學欺負她,怎麼樣!」孩子們都被嚇到不知所措。

嗆園長「準備進監」 

園長和老師發現孩子嚇到脫糞,出聲相勸:「不要這樣對孩子。」林離去前要園長準備好監視器畫面供日後索取,林又恫嚇園長:「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

一個星期後,林俊佑又找來未上班的邱東正及小隊長林峴民(44歲)前往幼兒園,大吼大叫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園方拒絕只同意檢視,引發林不滿。林又恐嚇園長「我今天算是對你們客氣喔,我們向法院聲請,到時候這個消息曝光,不見得對你們比較好」、「你們是站在保護那些壞小孩的立場,站在包庇的立場」、「你比較喜歡有人來這邊給你東翻西翻,是這樣嗎?」

3人一搭一唱、軟硬兼施,耗了兩個小時仍不願離開,園方只好通報地檢署,書記官長趕到場才將林等人勸走。
地檢署事後接獲檢舉展開調查,認定林俊佑兩度前往幼兒園,犯行明確,將他起訴,並指責他「明知檢察官職責係打擊犯罪,肩負保護社會弱勢者之使命,竟負所託。」檢方昨也依「檢察官評鑑辦法」,送交檢察官評鑑。
 

家長怒罵「告到底」 

至於兩名警員因為是在休假期間受林之邀約共同前往,但說話時口氣尚稱平和,且事後深表悔悟,檢方讓兩人緩起訴。縣警局已將2人各記小過1支,管制升遷3年。
儘管3名惡劣檢警已被起訴,但遭審問的女童父母仍怒罵:「檢察官濫用職權,傾家蕩產也要告到底!」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晚發出聲明表示「深感痛心及遺憾」,指法務部對此類事件絕不護短,將以迅速方式嚴正處理,不會寬貸。監委也已展開調查。
針對林俊佑指控女兒遭霸凌,園方說,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專員也看過監視器畫面,認為僅是孩童間的嬉鬧,並未有霸凌情形。

【新聞評論員】 

林俊佑檢察官擔任檢察官7年多,理應知曉利害關係,卻憑藉檢察官權勢,於未有實際分案前,即違反《刑事訴訟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等規定,重創司法威信,難孚人民期待,未來一旦面對檢察官評鑑,恐將斷送其司法官生涯。
有鑑於往昔某些檢察官因私辦案件,衍生司法貪瀆或其他司法風紀問題,法務部及高檢署暨所屬各地檢署對於一般、重大等偵查案件究竟應如何進行分配或指分,訂有詳細內部規範加以管控,嚴禁檢察官私辦案件。
 

劣檢公審5大惡行 

1.未經園方同意,擅闖2樓小班教室
2.在幼生面前強調身旁的邱東正是「警察叔叔」,意帶威脅
3.制止老師發言、不管老師勸阻,對所有幼生展開集體訊問
4.當著所有師生面前,怒斥威嚇小女孩霸凌他的女兒
5.以檢察官、警察之權勢,威脅園長不給監視器就「準備進監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職權犯罪 侵害兒童 皆可加重1/2刑】 

律師林國漳表示,林姓檢察官到幼兒園公審女童,涉犯《刑法》強制(最重3年徒刑)、恐嚇維安(最重2年)及無故侵入住宅罪(最重1年),3罪均非重罪,法官量刑時,不會採最重罰。不過林姓檢察官身為公務員卻利用職權犯罪,依《刑法》134條規定可加重其刑2分之1;被害對象未滿12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也得加重其刑2分之1,實務上審理時,會依數罪併罰,擇一重處斷。

林俊佑 44歲 

●婚姻:已婚,育1女1子
●學歷:台大法研所碩士、台大土木系及法律系雙學位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50期結業
●資歷:在花蓮地檢署服務7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77842

檢察官林俊佑發道歉聲明 家長批「你這是什麼道歉?」

2018-07-28 18:27聯合報 記者蔡翼謙╱即時報導

帶刑警硬闖幼兒園訊問、害幼童嚇到脫糞的檢察官林俊佑,今早發聲明致歉,但家長看到道歉文後,怒火馬上衝上來,痛批「你這是什麼道歉?」直指林的道歉不會平息怒火,只會讓事件再次沸騰。

有家長說「我不知道這位父親,你這樣寫是什麼意思?」家長表示,自己就讀幼兒園的兒子,也曾跟同學起衝突,但當下並不像林如此衝動的處理,而是請兒子及當事幼童出來教室,蹲下身、輕聲細語說「你們可不可以好好相處?答應阿姨不要動手動腳,有什麼問題要跟老師反應哦!」

家長表示,前天看到幼兒園發出聲明時,當下很高興,聲明裡的立場與家長一致,都希望趕快平息事件,還給孩子安全學習空間,但林俊佑今天發出這種道歉,「根本看不到誠意!」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並無與林取得聯繫,對於林發出的道歉聲明,花檢不予回應。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802/38086453/ 

原擬爽調澎湖 全台怒吼抗議 劣檢遭停職 

出版時間:2018/08/02 

【綜合報導】昨一早法務部長蔡清祥的電話響起,對方劈頭說:「我是澎湖縣長陳光復,外傳法務部要把林俊佑檢察官調來澎湖,請你收回成命,澎湖不是回收站!」法務部昨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但會議還沒結束,外界就得知公審幼童的檢察官林俊佑將被調到澎湖地檢署,消息一出引爆澎湖民眾怒吼,1999縣民專線幾乎被打爆,網友群起砲轟4小時後,檢審會大逆轉改將林俊佑停職,並移送監察院懲戒。  

昨天被輿論砲轟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上周四(26日)被立委揭發帶兩名警察好友直闖花蓮某幼兒園,公審疑似霸凌他4歲女兒的幼童,他厲聲質問幼童的影片隨後曝光,立即引爆民眾怒吼痛批他濫權,花蓮地檢署緊急開會研議後,決定將他送懲戒。
昨天上午10時,各地檢署代表紛紛抵達法務部參加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這個會議是數周前就已排定,原本會議主題要討論一、二審檢察官的例行性調動,但林俊佑案發生後,檢審會緊急將林案排入議程。
  

「加錢減案哪算懲罰」 

多名檢審委員昨天還沒走進會議室,手機就響起通知鈴聲,點開一看都是各家新聞媒體輪流推播「傳林俊佑改調澎湖地檢署」、「林俊佑恐調職澎湖地檢署」新聞;眾人進會議室坐定位後,翻開討論議程書面文件,果真看到「林俊佑(不依其志願調澎湖地檢署)」字樣。

昨林俊佑也出席檢審會,坦言「因為自己的行為,造成社會負面觀感,向檢察官們道歉」,但他仍強調是因女兒遭霸凌,才到幼兒園處理,道歉內容跟上周聲明稿幾乎雷同。

林俊佑說明完後就離開會場,由於大批媒體在外守候,法務部官員還特地幫林開啟逃生門,並用人牆阻擋媒體,讓戴著帽子、口罩的林俊佑,從逃生梯下樓離開,林見媒體拍攝拔腿就跑,快閃跳上計程車離開。

這場會議由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主持,會中檢審委員們討論熱烈,而場外媒體、網友們的討論更激烈,各家媒體報導出爐後,律師林智群先在臉書貼文譏:「其實澎湖還不是最後的資源回收站,律師界才是!」接著有法界人士留言批:「調離島有離島加給的值班費,每月可比本島多領2萬元(實際是7千多元),萬一主任、檢察長請假,還可代理檢察長,案件少、工作量減輕、辦公室還比六都檢察長還大,這算哪門子懲罰!?」

緊接著網友也接棒瘋狂留言洗板,痛批林俊佑與法務部:「什麼垃圾都要丟澎湖」、「澎湖成了資源回收場!」、「把澎湖縣視為次等公民」、「司法改革都是假的」、「澎湖的小朋友快逃啊!壞人來了!」還有大批澎湖民眾看不下去,狂打電話到澎湖縣民專線1999,要求縣長陳光復出面向法務部抗議,表達澎湖人不歡迎林俊佑的立場。 

縣長致電法部長說不 

為此陳光復緊急打電話給蔡清祥,親自向蔡表達反對立場,陳在電話中強調「澎湖不是回收場」,除要求蔡收回成命還說澎湖人不是二等公民,對於言行有爭議的檢察官,法務部有許多處理方式,將人調到澎湖是消極的作法,對澎湖人也不公平;蔡清祥趕緊澄清說,只是有人建議將林調往澎湖,但還沒定案。
眼見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蜂擁而至,下午1時許,蔡清祥緊急出面開記者會滅火,他再三強調檢審會還在進行中,林調職一事還在討論尚無定案,「不管他調到哪裡去,大家都不歡迎,像這樣的檢察官應該要檢討自己的行為,真是無地自容。」

「與人民落差引怒火」 

會議中有委員建議討論是否先將林停職,委員們經過近一個小時的討論後,最後終於做出結論,認為林俊佑恐嚇幼兒園行徑已違反檢察官倫理,決議以林違反《法官法》為由將其停職並移送監察院,換句話說,林俊佑仍暫留花蓮地檢署但即日起停職,未來若監院決定彈劾林,林將被移送職務法庭懲戒,最重將面臨遭免職並剝奪公務員資格的下場。]

新聞評論員 

林俊佑在花蓮已7年,他不是只有公審孩童這件事,之前辦的案子就出現不少問題,換言之,不論在公或私方面,一定有蛛絲馬跡,讓他成為花蓮的未爆彈,但為何有監督職責與職權的檢察長都未察覺到?
講難聽點,地方上不好的法官與檢察官,只要稍微打聽就可以知道他們的風評,但不管是院長或是檢察長,都想當爛好人,他們自成一種很特殊的文化,我稱之為「幫派」,在這個圈內,他們不想得罪自己人,擔心雷厲風行,反而損傷地檢署名聲,影響士氣,再加上3年一調,只要不在任內出事即可,所以都存僥倖之心。
此外檢審會代表都是檢察官,我猜想他們在此案中,一定覺得「有那麼嚴重嗎」?這就是他們與人民的落差,才會引起如此大怒火。法官與檢察官都有自律委員會,他們不喜歡他律,這也是司改很痛苦的原因。

檢察官林俊佑 44歲 

婚姻:已婚,育1女1子
學歷:台大法研所碩士、台大土木系及法律系雙學位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50期結業
資歷:在花蓮地檢署服務7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劣檢公審4歲童懶人包 

06/21 公審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認為4歲女兒遭同學霸凌,帶1名警察好友闖幼兒園公審師生,害1名女童嚇到脫糞尿褲子
06/28
.林俊佑再帶2名警察到幼兒園,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花蓮地檢署接獲檢舉到幼兒園了解
07/25
.花檢依恐嚇等3罪起訴林俊佑
07/26 曝光
.綠委李麗芬開記者會,揭發林俊佑帶警闖幼兒園,全案曝光
07/27
.花檢發布自7月30日起,將林改派執行科負責執行業務
.法務部長蔡清祥開記者會痛斥林行為令人「痛心、遺憾、不齒」
07/28
.林俊佑發表道歉聲明,網友消遣是「脫罪」聲明
08/01 先調職後停職
.傳出林俊佑要調澎湖地檢署,引發各界抨擊,澎湖縣長陳光復也嗆不歡迎
.檢審會開會決議將林俊佑續留花檢,但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20538 

羞辱被告「活該」法官送懲 

2019-09-26 

司改會控俞力華 審6案濫用訴訟指揮權、恣意開示心證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積案四十五件,還差點縱放運毒被告,日前被職務法庭免職後已辭職。但她的劣行還不僅止於此,法官評鑑委員會昨再指她開庭時對被告說出「那你就活該」、「見鬼了」、「再扯一點好嗎?」等離譜言語,但考量她「非出於明顯惡意」,決議報請司法院人審會懲處,未送監察院彈劾。 

俞力華積案45件被免職 

民間司改會二○一五年間具狀請求評鑑俞力華,控她審理六案的開庭過程中,除了以上述言詞羞辱當事人外,還有「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想要多開幾庭…我會認為犯後態度不佳,量刑上無法對你寬待」等情緒性用語,濫用訴訟指揮權和恣意開示心證。 

法評會調查認為,俞力華開庭時還對被告說「審理之前承認的話,刑度是我一個人可以操控的」、「再進審理…你的承認就會變得比較廉價」、「妳是騙我的喔,我刑度一定會考量的」等強調犯後態度與量刑審酌的言語,有違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亦不符法官應避免未審先判的開示心證,恐遭質疑判決不公、損及當事人訴訟權益。 

法評會表示,俞力華還有其他對當事人充滿情緒性詢問及應對的言語,均有錄音,因而認定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法情節重大。不過法評會認為俞力華非出於明顯惡意,且已因積案等事由被免除法官職務,綜合考量後,決議送人審會給予適當處分。 

司院訂俞力華條款 禁重罪簡易判決 

俞力華在審理一件本刑五年以上的運毒案時,不顧檢察官反對,逕幫兩名被告二度減刑,以利把原為合議審理的重罪案件,改為獨任審理的簡易判決處刑,最後判緩刑險縱放被告;司法院為此擬制「俞力華條款」,禁止本刑三年以上重罪採簡易判決,草案已送行政院會銜。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7015

違法幫妹妹打官司 前檢察官遭彈劾

2020-06-03 05:30:00

〔記者鍾麗華、吳政峰、謝介裕/綜合報導〕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於任職期間,涉違法執行律師職務,擔任親人的訴訟代理人,遭投檢以警告薄懲,沒想到他又擔任胞妹的刑事訴訟律師,還亮出檢察官名號,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將王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監察院認為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昨召開彈劾審查會,以十一票全數通過彈劾,移請職務法庭懲戒。

11票全通過 王全中移送懲戒

王全中去年十月一日辭去檢察官職務,轉任律師,一度想參選本屆立委,但因離職未滿一年,資格不符;若職務法庭採認檢評會看法,判撤職甚至是免職,王全中不僅無法回任檢察官,連律師資格都會被剝奪,影響甚鉅。

撤職無法回任 律師也當不成

王全中二○一二年因違法替親屬打行政訴訟,而被南投地檢署以「促其注意」警告。二○一七年間,王全中胞妹因投資糾紛,衍生出偽造文書、傷害、誣告等官司,王全中護妹心切,竟在妹妹官司的委任狀受任欄上填寫自己名字,還附上律師證書證明資格沒問題,向法院聲請擔任妹妹的辯護人,但於法無據,遭到駁回。王不服,多次聲請法官迴避,表明無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他還為此亮出檢察官名號,仍無法撼動法官,反倒驚動南投地檢署,將他移送檢評會。

監察院強調,王全中未知所警惕,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檢察官倫理等規定,情節重大。

 鏡週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622inv001/index.html?utm_source=feed_related&utm_medium=msn

 【名檢縱放殺人犯1】急跳槽侯友宜旗下當官 名檢放掉殺人凶嫌趴趴走 

文|周怡孜 林俊宏    攝影|吳貞慧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年3月大動作挖角知名檢察官吳宗憲轉任法制局長,被外界喻為「最佳鐵衛搭擋」,但本刊近日接獲爆料,指控吳宗憲急著當官,擺著殺人命案不管,還放走凶嫌到處趴趴走,甚至恐嚇死者家屬,讓家屬痛失至親之餘還飽受威脅 

去年7月桃園發生一起購車糾紛,買家竟率18名惡煞活活把賣家打死,當時承辦檢察官吳宗憲雖聲押4名凶嫌,但後來不知何故一直力勸雙方和解,還連送3次調解,案件拖了近1年未結,讓凶手逍遙法外,似乎與侯友宜正義的形象背道而馳,更讓死者家屬大嘆司法不公。 

今年3月25日,新北市長侯友宜在市政會議介紹宣誓就職的新任法制局長吳宗憲,大讚他擔任檢察官17年,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盼借重其長才有助內控及防弊;吳宗憲在致詞時則侃侃而談未來的工作期許,並說他與侯友宜原先並不認識,雙方談了2小時,他就決定辭官從政,顯示他對新老闆的推崇。 

就在「漢子」成功挖角「名檢」傳為佳話的同時,吳宗憲倉促辭官留下逾150件未結案子的爭議,也陸續引爆,其中1件發生在去年7月的殺人命案,凶嫌至今仍逍遙法外,痛失愛子的父母悲憤之餘,向本刊娓娓道來吳宗憲承辦此案的離譜過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800

辦案瑕疵害人冤獄 司法官蔡甄漪遭監院彈劾

 

蔡甄漪6大辦案違失

2021/01/21 05:30

蔡辦案涉6重大違失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已轉任法官的原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蔡甄漪,偵查許姓男子被控搶奪日籍被害人、劉姓被害人二案,經監察院認定涉有違反指認規定、起訴前未訊問被告、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六大離譜辦案瑕疵,導致許男冤獄;監院以十三票全數通過彈劾蔡甄漪。

致許男蒙冤坐牢119天

監委王美玉、王幼玲指出,二一五年被害人手機遭搶,蔡檢隔年起訴許男,再隔一年台北地院判許男十月徒刑後入監。監委高涌誠二一八年赴宜蘭監獄詢問疑似真兇陳男,陳承認犯下七件搶案,包括許男被發監一案。王美玉表示,許案確定為冤獄,再審後獲改判無罪。

許蒙冤入獄一一九天,獲冤獄補償五十九萬五千元,北院召開刑事補償審查會,認定蔡甄漪執行職務有重大過失,向她求償三十三萬元,蔡同意今年三月一日前賠償。

僅憑照片指認就起訴

王美玉指出,檢方辦案違反規定,僅拿警方單一指認照片供告訴人指認;未對報案陳述「黑色」機車與許男所有的「白色」機車疑點加以查明;起訴前未親自訊問被告;被害人確定許犯案就起訴,過於相信供述證據。劉姓被害人部分,報案陳述犯嫌騎白色機車,不知車牌及無法確認許男所為,蔡也一併將許男起訴,後來才獲北院判決無罪。

王美玉說,本案法官有不察,但法官審理有盡查證義務,故僅彈劾檢察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艾克 的頭像
    艾克

    心的風小站

    艾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