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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性騷防治委員會歷經3個月餘調查,許博允「性騷擾」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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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博允性騷女聲樂家 仗勢強吻 北市府包庇-2013.01.05-02  

 許博允性騷案成立未解職 女聲樂家淚崩-2013.01.04-02  

 許博允突拉人示範駁性騷 女記者驚嚇-05

 未續聘 北市交響樂團前團長黃維明批黑箱-2012.12.01-02 

 中間線-02  


【2012.10.30-性騷擾疑案 許博允將採火海戰術對臉書7,000按讚網友全部提告】

【2012.09.21-許博允的國際禮儀】

 

 中間線-02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67705

 強吻女聲樂家 前北市府顧問許博允判3月-2016.07.26.jpg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614195.shtml

一告白就種草莓 嚇跑她還挨告 -2013.01.07  

 

   

 

 

許博允性騷女聲樂家 仗勢強吻 北市府包庇-2013.01.05-03  

 許博允性騷案成立未解職 女聲樂家淚崩-2013.01.0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05/34751236

許博允性騷女聲樂家 仗勢強吻 北市府包庇-2013.01.05-01   

台北市政顧問許博允 被控性騷擾成立 -2013.01.04    

 

許博允涉性騷/她認遭許博允「盯上了」, 當眾情緒崩潰-2013.01.04  

 

性騷擾成立 許博允拒辭北市顧問-2013.01.0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30104/159821/許博允性騷案成立未解職 女聲樂家淚崩

許博允性騷案成立未解職 女聲樂家淚崩

2013年01月04日13:43

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外聘團員翁若珮指控藝文界大老、市政顧問許博允性騷擾,北市性騷防治委員會歷經3個月餘調查,今翁若珮由議員李慶元陪同開記者會公布性騷會決議文,性騷擾事件成立;北市交未採取立即有效補救措施,將裁處1-10萬元罰鍰。

決議文指,許調查中否認在車內對翁性騷擾,但坦承在pub親吻翁臉頰,稱為國際禮儀,非性騷擾。性防會調查認定,許在翁撫摸碰其肩、背、手,又親吻翁臉頰,足以成立性騷擾,且其他證人對許博允撫摸、碰觸行為感到「很噁心」,超過一般合理社交範圍,應構成性騷擾。

翁及李慶元要求北市府立即解除許博允市政顧問職,但文化局說,許可再申訴,雙方已訴諸司法,待結果出爐,再處理許的顧問聘任問題。翁淚崩指非常失望。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609678.shtml 

台北市政顧問許博允 被控性騷擾成立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13.01.04 03:00 pm 

台北市政顧問許博允,去年8月底涉及性騷擾女聲樂家案,經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小組調查3個多月,完成調查報告,做成「性騷擾事件成立」決議;不過,許博允有權提出再申訴。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翁姓女被害聲樂家等人,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北市府即刻解除許博允市政顧問職務。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上午表示,決議文指出,許博允行為,對翁姓女聲樂家的生活已造成重大影響,應已構成性騷擾。另外,台北市立交響樂團也因在事件發生後「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卻發生過程處置不當,應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許博允市政顧問一職,台北市政府人事處表示,是否解聘,應由當初提報的文化局簽報。文化局副局長林慧芬一開始回應表示,依法許博允有權上訴將等全案告一段落,會做出處置。最後,在市議員李慶元要求下,同意簽報解聘書給市長郝龍斌裁定。  

翁姓女聲樂家感謝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小組公正調查,給社會一個正義的力量。發生這事3個多月來,她生活痛苦,對於今天文化局官員的回應,她相當失望。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強調,依法許博允雖有提出再申訴權利,但是,市府應該正視這次調查的事實認定、理由與結果,為維護台北市政府形象,應立即解聘許博允的市政顧問頭銜。李慶元並指出,根據此件性騷擾案決議書內容,就親吻行為方面,依優勢證據法則,尚難認定許博允有親吻女聲樂家嘴唇之行為,但是,許博允未徵詢女聲樂家之同意,即冒然親吻女聲樂家臉頰,讓女聲樂家感受到冒犯、不舒服。令她在事後看到許博允時,感到重大壓力,甚至,因此而當場崩潰痛哭,顯示許博允之行為對女聲樂家之生活已造成重大影響,應已構成性騷擾。  

【2013/01/0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609675.shtml

許博允涉性騷/她認遭許博允「盯上了」, 當眾情緒崩潰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13.01.04 03:00 pm

 台北市政顧問許博允涉及性騷擾女聲樂家案,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小組調查3個多月,做成「性騷擾事件成立」決議,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上午公布決議內容。

李慶元指出,根據調查小組的認定,許博允在女聲樂家的車裡撫摸、碰觸被害人肩、背、手臂,縱使無性騷擾之意圖,但這種行為已令女聲樂家感到不舒服,應已構成性騷擾。

另外,有關8月27日晚間至28日凌晨,在「fantasy」店裡,許博允遭訴不斷對女聲樂家上下其手,一直摸女聲樂家的手,甚至還摸到腿,對此,許博允矢口否認,但經事實認定,以及證人B對許博允撫摸、碰觸女聲樂家之行為表示「很噁心!」,足以證明許博允之行為,顯然已踰越一般人合理之社交範疇,亦構成性騷擾。

李慶元表示,調查報告綜合性騷擾案情指出,翁姓女聲樂家從8月28日晚上即拒接許博允電話,並且刻意迴避與許博允接觸之機會,甚至因為無法避開許博允,而認為自己已遭許博允「盯上了」,以致當眾情緒崩潰痛哭失聲等行為,在在顯示,女聲樂家對於許博允之行為已存有強烈的恐懼及壓力,足以證明,許博允之行為已對女聲樂家構成使之心生畏怖,感受敵意、冒犯等情境,且已影響被害人工作、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所以認定足以成立性騷擾。

【2013/01/04 聯合晚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05/34751236

 

許博允性騷女聲樂家仗勢強吻北市府包庇

 

20130105

 

【綜合報導】台北市政顧問、新象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去年8月底遭台北市立交響樂團翁姓外聘女聲樂家公開指控強吻性騷擾,台北市政府卻一路包庇許,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經過長達3個月調查,裁定性騷擾成立。昨翁女要求許道歉並辭去市政顧問職,許堅稱清白,拒辭顧問。台北市長郝龍斌則力挺許,表示等確認許申訴結果再處理。婦團大罵:「讓這樣的人繼續享有市府顧問頭銜,外界怎麼看市政府?」

 


 

翁女昨由父親及兄姊、北市議員李慶元陪同開記者會,公布北市性騷擾委員會周二寄給她的「性騷擾申訴案決議書」;主管北市交的文化局副局長林慧芬也出席。
決議書指出,翁女指控,去年參與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歌劇演出,827日晚上許博允現身彩排現場,雙方素昧平生,許即撫摸她的手臂,彩排後許邀歌手餐敘,餐後再赴夜店續攤,許坐上她開的車,在副駕駛座沿途撫摸她的背肩與手臂,在夜店還出其不意地手捧她的臉頰強親嘴。

 


 

「嘴開合都覺噁心」

 

決議書也指,經查證許有親吻臉頰及撫摸肩背等動作,令翁女感到不舒服,影響到她的工作及正常生活,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被申訴人可提申訴。另北市交未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裁處1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
翁女說,事後她嘴巴開合都覺噁心、莫名想哭,提申訴後身心煎熬,陷入漫長等待,體重狂掉8公斤,靠心理諮商及信仰熬過來,感謝委員會還給她公道。她並要求許辭去市政顧問職。

 


 

調查進度一路怠惰

 

但文化局副局長林慧芬當場回應「當事人還可再申訴,司法同時進行,是否解除許的顧問職,須等各項結果出爐而定。」翁淚崩說「失望,我們不需要一個謊話連篇的市政顧問,文化界不需要一個性騷擾的前輩。」
翁女說,事後她向北市交團長黃維明反映,黃竟說:「許先生一直以來就是這樣,妳要懂得拒絕。」她後來向北市副市長陳威仁陳情,李慶元轉述,陳竟對翁女稱「我以前老師也常帶我們去喝酒,不管男女生都會如此(暗指動手動腳),可是從老師身上學到很多東西。」《蘋果》昨未聯繫上陳,不知其說法。
對於何來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勇氣,翁女說,她的表演工作就像業務員接案,許又是藝文界大老,她的工作機會可能流失,「但許卻一再扭曲、污衊我,讓我萌生堅持到底勇氣。」
李慶元痛批北市府一路怠惰,事發一個多月至去年919日《壹週刊》出刊及他召開記者會的前一天,文化局才趕緊將此案移交社會局處理,並在924日正式受理,組成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展開調查。

 


 

消極不解聘顧問職

 

李大罵,時任市交團長的黃維明想強壓此案,副市長陳威仁想息事寧人,市府調查程序竟長達法定最長的3個月,遠高於郝龍斌上任後性騷擾案平均調查時程71.5天、約2個多月,且調查結果出爐,市府竟不解聘許的市政顧問職,想續掩護許。
許博允態度始終強硬。他曾說,當晚是大陸籍王姓女聲樂家撒嬌請他推薦參加亞洲文化推展聯盟,「我敬酒然後給她一個親吻,翁女跟著喊『我也要』,我也敬酒親吻她。」前晚《蘋果》問及翁女將公布決議書,他痛罵性騷委員會成員有偏見,不會讓北市府這些壞蛋亂用法律。

 

許稱清白申訴到底

 

昨許博允堅稱清白,強調將依管道申訴到底,拒辭顧問,會留下來除奸除弊,除控告李慶元、翁女妨礙名譽,也將研議控告李慶元謀害罪。許並批,他曾提供兩位大陸證人共11頁證詞,決議書僅採用約30個字。
2100全民開講》昨邀請許博允上節目,並電話連線翁女對質,翁女指控,許親她嘴時,她沒有馬上反應,是因害怕許的權勢,又擔心演出機會受影響,加上覺得他是藝文界大老必須尊重。許則說這是一場「性陰謀事件」,他之前根本不認識翁,怎可能摸她的手?但當主持人李濤詢問他是否曾親嘴?許沒有否認,只辯稱這是一種禮貌,就好像歐巴馬與翁山蘇姬的互碰臉頰。許博允揚言上法院見真章,他一定會贏,翁則反嗆許,是否敢去測謊。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挺許說,等確認申訴結果再處理。針對北市交被開罰,郝也推說等到申訴結果再處理。
已卸職的北市交團長黃維明昨表示,只問幾個人就決議不公允,事發後3次詢問翁女,她從未提過被強吻,事發地點不在北市交卻怪在他頭上,「一頭霧水。」

 

「業界早有此名聲」

 

作家馮光遠昨說:「對結果不意外,許在業界早有此名聲。」他肯定翁女出面檢舉的勇氣。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認定性騷擾成立,北市府應當機立斷撤除許顧問職,此案凸顯性騷擾申訴管道障礙仍多。

 

北市府認定許博允性騷擾重點

 

親吻行為:翁女稱遭許強行親嘴,許稱僅親臉:因無證人看到或注意到親嘴,委員會認定有親吻臉頰行為。雙方當天首次見面,且非在國際社交場合,許未徵詢翁同意即貿然親吻,讓翁感受遭冒犯,應已構成性騷擾
肢體撫摸、碰觸
翁女稱續攤途中許曾在她車內撫摸她肩背、手臂,許辯稱不可能以性騷擾行為干擾翁開車。委員會認定許在狹小空間撫摸、碰觸翁的肩、背等,令翁感到不舒服,應已構成性騷擾
車上有證人也覺許撫摸、碰觸翁的行為「噁心」。委員會認定,證人說辭證明許行為已逾越合理社交範疇,應構成性騷擾
翁女事後刻意迴避許,甚至曾自認無法避開許、當眾崩潰痛哭。認定翁對許有強烈恐懼及壓力,且影響其工作、生活等,應足以成立性騷擾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性騷擾申訴案決議書

 

許博允(68歲)

 

學歷:建國中學
現職:
新象文教基金會行政總監
亞洲文化推展聯盟主席
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婚姻:已婚,妻子樊曼儂育有2
經歷:
●1962
發起音樂創作團體「江浪樂集」
●1978
創立新象活動推展中心
●1983
成立新象藝術中心與新象藝廊

 

性騷擾成立 許博允拒辭北市顧問

民視 – 2013年1月5日 下午8:06

北市政顧問、新象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遭女聲樂家指控強吻性騷擾,調查結果昨天出爐,裁定性騷擾成立。但許博允連兩天出面痛斥荒唐也拒辭顧問,還指控都是市議員李慶元的政治陰謀,但李慶元下午又拿出六份檢舉信,說性騷擾不是個案,還有六人也受害。

等待三個月的調查,結果裁定性騷擾成立,許博允至今不能接受,質疑取證不公,許博允講到氣憤填膺。2012年9月,北市交響樂團外聘的翁姓女聲樂家,在議員李慶元陪同下,出面聲淚俱下指控遭許博允強吻性騷,後來市府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展開調查,決議文認定,指控的親吻跟肢體撫摸、碰觸行為已構成性騷擾。

對此,許博允將整起事件矛頭指向李慶元,許博允甚至揚言要告李慶元謀害罪,李慶元不甘示弱,再秀出六位投訴者的郵件爆料,被許博允騷擾過的,不只翁姓女聲樂家。

市議員一爆再爆,但許博允還是堅持拒辭市府顧問,兩方隔空互槓,即使裁定出爐,但這場性騷擾風波還沒落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614195.shtml 

一告白就種草莓 嚇跑她還挨告 

【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3.01.07 02:27 am

   邱姓男子帶心儀的女護士上山看夜景時,欲親吻護士臉頰,女護士見狀別過臉閃避,邱誤以為女護士「默許」,親吻女護士脖子還猛吸。被「種草莓」的女護士心有不甘,狀告邱姓男子涉嫌性騷擾。 

邱男出庭時懊悔地說,「我以為她默許,才在她脖子種草莓!」但檢察官說「人家沒有親口答應你。」邱後來不斷向女護士道歉,日前女護士決定原諒邱並撤回告訴,新北地檢署對邱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廿九歲的邱姓男子對一位年齡相仿的女護士心儀已久,多次和她見面卻不敢告白;去年十一月六日,邱男約女護士上山看夜景,打算勇敢告白。 

邱男當晚九時許開車+載護士到三峽區山上,兩人坐在涼亭俯瞰新北市夜景;邱覺得「時機」到了,吞吞吐吐地問女護士「我可以親妳嗎?」雙唇就朝她臉頰吻過去。 

女護士被邱男突如其來的動作嚇到,趕緊別過臉閃避。邱男吻到她的左臉頰後,以為女護士的動作代表可以更進一步,就吸吻她左側脖子,留下深深吻痕。 

邱男以為一切順利,趕緊跑回停車處,從車內拿出一大束花告白「妳可以跟我交往嗎?」女護士不肯收下花,只說「載我回家」;邱男只好把花放回車裡,載女護士回家。 

沒多久,邱姓男子接到警方通知,稱女護士告他涉嫌性騷擾。女護士出庭時談到當晚還是覺得很驚恐,她告訴檢察官,邱男拿出花束時,她一點也不覺得「浪漫」,反而是想到「我要被強暴了」。 

【2013/01/07 聯合報】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67705   

強吻女聲樂家 前北市府顧問許博允判3月   

三立新聞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政顧問許博允4年前被女聲樂家指控,上下其手強吻、性騷擾。台北地院審理3年多,今(26)日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許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一名翁姓女聲樂家於2012年間出面指控,被許博允性騷擾,包括:親吻臉頰、擁抱等。週刊甚至引述被害人兩名聲樂家友人的說法,大篇幅報導許博允如何性騷擾,許博允當時也有出面反擊,全盤否認,反擊這是一場陰謀,聲稱九個證人只有一個說他性騷擾,檢方認為,證人所述客觀事實大致相符,且翁女確實感到不舒服,將許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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