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有限公司代表人辦事處、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賴素如涉入索賄的太極雙星案要角之一”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扮演的角色頗值得玩味,一般都說正牌的”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退出參與並撤出台灣後,冒出一個在台灣登記為”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公司貍貓換太子,繼續扮演”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的角色,可是,我們查閱了二者登記資料後,發現正牌”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 原先在台灣向經濟部是申請核備”代表人辦事處”,所謂外國公司在台灣申請核備的”代表人辦事處”,其實並沒有法人資格,不能進行營業行為,也沒有資本,只是有一個訴訟非訴訟代理人(登記為陳俊明 ROBERT TAN CHUNG MENG,的確是正牌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的老闆)可以代理該外國公司在台灣執行簽約、訴訟非訴訟行為等而已,所以,只申請核備”代表人辦事處”的正牌”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似乎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撩落去”,才會搞個不具法人資格的”代表人辦事處”豁,而當正牌的”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不知何原因在2012年1月12日連”代表人辦事處”都撤銷掉之後,2012年12月10日,經濟部核准一個名叫” 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外國分公司登記,該外國分公司的英文名稱與正牌的”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完全相同,都是” IGB CORPORATION BERHAD”,在台灣登記的分公司營運資金(等於資本額)僅是規定的最低額新台幣50萬元,而登記的負責人是新加坡籍的黃昆義 NG KOON YEE MICKEY ,1952年生.他的新加坡身份證字號是11480213,多年前曾經擔任過以下公司的董事:
公 司 名 稱 任 職 董 事 期 間
Fifteen Upper Grosvenor Street Limited 20 Oct 1992~31 Jul 1995
Sixteen Upper Grosvenor Street Limited 20 Oct 1992~31 Jul 1995
Nutpine Properties Limited 23 Apr 1992~31 Jul 1995
Saltplains Limited 23 Apr 1992~31 Jul 1995
但近年來似乎只與一家水處理設備公司有關,目前登記在上海的一家名叫”金水(上海)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外資企業.網頁上記載總經理是NG KOON YEE MICKEY 。
感覺上,不管是正牌的”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或是貍貓換太子過的假”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集團”都不像有意投下資本搞這個夢幻”太極雙星”建案的樣子。
有一點比較不了解的是,外國公司代表人辦事處因為不是法人,不像外國公司分公司有申報營業稅、營所稅等等問題,所以,代表人辦事處若不運作,放著不管並沒有關係,為何正牌的怡和花園集團在整個案子都混沌不明之際卻要早早申請撤銷代表人辦事處的核備呢?比較可能的原因是在為之後要來的冒牌的怡和花園集團設立台灣分公司登記申請舖路,因為,冒牌的怡和花園集團要來台灣設立分公司,如果正牌的怡和花園集團代表人辦事處還存在台灣,那麼,因為英文名稱完全相同,且中文名稱也極為相似,在登記名稱上可能不會被經濟部同意,所以,必須先撤掉代表人辦事處,後頭來的冒牌怡和花園集團才能順利申請登記,若果真如此,那麼,正牌與冒牌怡和花園集團之間的關係就頗值得研究了!
http://tw.mag.cnyes.com/Content/20130123/07BB9E3F869741AABC359152146067D7.shtml
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有限公司代表人辦事處基本資料:
總公司名稱: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有限公司IGB CORPORATION BERHAD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 陳俊明ROBERT TAN CHUNG MENG
台灣代表人辦事處所在地: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22號5樓
代表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所為之法律行為 1、對外代表本公司。2、為本公司行使權力、處理執行業務、提交文件、揭露資訊和成就商業合作等包括但不限於之類此一切合理必要之事。
代表人辦事處撤銷核備日期: 101年01月12日
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基本資料:
台灣分公司統一編號: 53662128
總公司名稱:馬來西亞商怡保花園股份有限公司 IGB CORPORATION BERHAD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新台幣 500,000 元
台灣分公司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 黃昆義 NG KOON YEE MICKEY (新加坡籍)
台灣分公司所在地: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1段159號18樓之1(該地址為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地址,代理申請設立台灣分公司之會計師為莊志強會計師)
台灣分公司核准設立日期: 101年12月10日
台灣分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I102010 投資顧問業
I103060 管理顧問業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H201010 一般投資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H701050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H701080 都市更新重建業
H701090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http://www.taiwancpa.com.tw/Intro/Intro02.asp
至於那個問題似乎很大但獲得郝龍斌力保,仍穩坐官位的台北市財政局長就不多說了,看倌就看看有關他行事作風的相關報導罷!
【2011-07-26 - 對呀!為何北市府佔有比例65%,卻由只有35%的私人主導都更案】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4/35829564/雙星案下台邱大展竟任悠遊卡董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05/35271990/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3042400198.html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96536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627/1590661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628/38376921/
事情源於1999年、2000年間,台北市政府將市有財產的信義計畫區A9、A12、A13、B5包括現在新光三越百貨、寒舍艾美酒店、克緹總部大樓等土地出租,租金收入沒立即繳回市庫而納入「市有財產開發基金」,直至年度結算後才繳入市庫,2005年遭人告密而被財政部以「逃漏稅」名義,重罰一億三千萬,市府雖一再上訴,但今年初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而郝龍斌這個財政局長針對這事回答記者問題,除了滿口政治外,有關財務專業的發言,更是令人驚覺台北市有一個對財務法規完全無知的財政局長,真是令人驚駭莫明!
這個寶貝財政局長昨天在議會備詢時仍不服氣,竟說『我不懂國稅』,當市議員何志偉質詢時酸他:『當年市長馬英九、市府財政局長李述德都認為不用繳稅,但換了位置,當上總統、財政部長,腦袋就變了,根本是「馬英九罰馬英九」。他追問邱大展合不合理,要不要付?』,寶貝局長很不服氣的回答:『真的很不合理,因為市庫與「市有財產開發基金」都是市有財產』,又表示『雖然訴訟已經終結,但會與地上權承租人協商,負擔開罰的營業稅稅金』。
寶貝局長又滿口政治語言:「當年陳水扁總統罰馬英九市長,如今卻是馬總統向台北市追討,實在好笑!」,「這豈不是財政部長李述德罰財政局長李述德,甚至影射馬市長逃漏稅!」
最後還說:『至今仍覺得判決不合理,「同樣都是市府收入,進市庫不用繳稅,為何列為基金營收,卻要繳營業稅?」,甚至考慮,若中央若執意收這筆錢,廠商又不願負擔,「只要財政局將這筆收入,編入一般市有財產,便一毛錢都不必繳!」』
這個寶貝財政局長實在可悲,台北市政府被處罰的理由,財政部說的很明白了:『要求市府取得的租金收入報繳營業稅,是基於租稅公平和中立性,否則民間出租土地收租金要繳稅,政府卻不用,這樣不公平,民眾也會質疑』,寶貝局長竟然說「反正最後都是繳回市庫,左手給右手不是都一樣嗎?」照他這樣說,如果二家股東結構完全相同的公司,互為銷售時,是否應該視為公司內部行為,不必繳營業稅?寶貝局長竟連營業稅是針對營業行為課稅,只要有交易行為,不論盈虧一律課稅都不懂,這樣的人竟然當到財政局長,台北市民真是可憐!
我們最感興趣的是,馬英九當時的台北市政府收到租金為何不與其他縣市政府一樣直接繳市庫,卻要過個水進入「市有財產開發基金」被抓到後才按正常租金收入作法繳入市庫?這當中有什麼奧妙嗎?我們看看郝龍斌現在在搞建出租國宅時,腦筋也曾動到「市有財產開發基金」,可能奧妙就藏在其中,市議員應該挖挖看,這當中有沒有藏有什麼規避預算的巧門?
還有一個有意思的情況是,這個寶貝局長雖然不甘不願地把罰金繳了,不過,竟然把腦筋動到承租人,說:『會與地上權承租人協商,負擔開罰的營業稅稅金』,營業稅是銷售方應繳,而且承租人與市政府的權利義務就明訂在租約上,你自己搞出問題被罰,竟要找承租人分攤,莫非,是打算用公權力恐嚇承租人乖乖負擔?
【註:幹上財政局長的人,當然不可能不懂相關法規,問題只在於台灣的官員都是沒有理想,都是換了屁股,腦袋瓜也就換了】
http://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681713&ctNode=22621&mp=101001
http://erictpe01.pixnet.net/blog/post/69495005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05/35271990/
郝龍斌心腹起訴
離譜財政局長護航廠商搶700億工程
2013年09月05日
【綜合報導】雙子星開發標案再爆驚人醜聞!台北市長郝龍斌心腹、財政局前局長邱大展,涉嫌護航太極雙星集團搶標,向業者獻策須引入日商合作「必取標案」,業者謀求外援遭拒、祭出假文件稱與外商攜手開發,邱除以評委身分給最高評價,協助取得最優議約權,甚至在郝暫緩核發議約書時,還遊說使郝同意核發。檢方痛批邱重創市府聲譽,昨依最重可判刑7年半的公務員背信罪起訴。
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前主任賴素如今年7月被起訴後,邱大展是本案被起訴的首名市府高官。而太極雙星負責人何岳儒、發言人王佑仁、幕後金主程宏道及賈二慶等4人,涉嫌偽造馬來西亞怡保花園、日本森集團是合作人、股東等不實文件,以取得優先議約權,檢方昨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一併起訴;而怡保花園前財務長黃昆義因傳拘不到,則發布通緝。
檢方指黃珊珊牽線
總開發經費達700多億元的台北車站特定區C1、D1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是郝龍斌力推北市新10大建設之一,2007年辦理招標,歷經4度流標,去年10月第5度招標,才由號稱有外商合資的太極雙星團隊取得優先議約權,結果仍爆弊端。
台北地檢署查出,2008年12月到2009年8月間,雙子星案第3次招標期間,賀川國際負責人何岳儒因公司資格不符規定,透過市議員黃珊珊介紹,認識財政局長邱大展,希望邱能協助,結果2人一拍即合。
幫著業者誤導評委
何岳儒曾邀請森集團擔任合作人未果;前年12月另一競爭團隊、由程宏道主導的太極雙星公司,準備投入第5次投標,並透過友人黃昆義邀約馬來西亞怡保花園高層投資失敗。而程宏道接觸怡保花園前,即透過賴素如在議會提案護航,最後因質疑聲浪四起而不了了之。
由於何岳儒及程宏道兩團隊都爭取不到外商加入,兩公司在去年2月結盟,依舊透過何岳儒找上邱大展幫忙,當時擔任評選委員的邱不知避嫌,在辦公室多次接見太極雙星成員,還獻策一定要找日本森集團當顧問,必會取得標案,當對方明確告知外商沒參與投資時,邱竟在去年10月28日評選會議中隱瞞事實,甚至故意作球提問太極雙星團隊,「森集團與賀川的關係是怎樣」,業者稱是合作夥伴,此一過程讓與會的評選委員,誤以為森集團確已投資參與。
檢調發現,邱大展不僅作球提問,在評分時給予太極雙星團隊90分的最高分,且加註「廠商團隊健全財務能力佳,自償資金200億元」等評語,由於邱的掛保證,使得其餘16名委員中,有高達15人誤信其言,給最高分評價,最後太極雙星取得最優先議約權,甚至在外界質疑、郝龍斌暫緩核發議約書時,積極遊說郝批准。
後來太極雙星在外募股轉包牟利,邱大展知道後仍未向郝龍斌反映,甚至當森集團成員來台拜會市長時,邱還搶先宴請成員說:「不准說只簽合作意願書。」
「編美夢讓北市跳」
何岳儒詐得優先議約權後與共犯王佑仁在電話中閒聊「為何太極雙星可以勝出」,王聽後笑說:「我們是編織了一個美夢,讓台北市政府跳進來。」直到今年2月太極雙星因繳不出18億餘元的履約保證金,整個騙局才被戳破,成為笑柄。
北檢認為,邱大展明知太極雙星投標文件不實,竟隱瞞森集團未簽約同意擔任顧問,協助掩飾犯行,造成市府無法做最正確決策,昨依背信罪起訴。
愛將駁檢郝仍力挺
邱大展昨發聲明痛批檢調羅織罪名,要透過司法程序力爭清白。他強調對該案無主導權,且財政局無法得知投標文件真偽。至於檢方指他隱瞞森集團部分,邱說:「商議總顧問是廠商權責,與我無關。」郝龍斌昨仍挺邱,指他是一個勇於任事的政務官;郝稱尊重司法,等看到起訴書再說。
民進黨北市議員要求郝市府立即將雙子星案廢標,「郝應對外說明甚至道歉」;但郝龍斌昨不回應是否廢標。北市捷運局副總王偉強調,會再與取得第二順位議約權的中華工程公司聯繫,審定條件。
至於檢方指「黃珊珊牽線何岳儒結識邱大展」,親民黨議員黃珊珊昨說,是公開邀請市府官員列席何岳儒陳情案,無所謂「牽線」。
邱大展
★年齡:59歲
★婚姻:已婚,育有2女
★學歷: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博士
★現職:台北市政府參事
★經歷: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組長
˙交通部司長
˙北市府財政局長
★爭議
˙涉雙子星弊案以100萬元交保,請辭財政局長
資料來源:北市府
邱大展背信理由
★獻策業者:邱在市府辦公室會見太極雙星負責人何岳儒等人,獻策一定要找日本森集團投資,必會取得雙子星標案
★隱瞞事實:邱隱瞞日本森集團、馬來西亞怡保花園拒投資,也拒出任太極雙星顧問的事實,還宴請森集團不具代表性成員,要求拜會郝龍斌時,謊稱「森集團已進場」
★誤導評委:評選會議中,邱作球提問太極雙星團隊「森集團與賀川的關係是怎樣」?配合誤導與會評委,誤認森集團參與投資
★護航財務:邱兼任評委給予90分最高評價,並為太極雙星財務掛保證,加註評語「團隊健全財務能力佳,自償資金200億」,致另16名委員有15人誤信也予最高評價,護航太極雙星取得最優議約權
★遊說市長:郝龍斌因外界質疑,暫緩核發最優議約書,邱積極遊說促郝同意核發,助業者募股轉包牟利
資料來源:起訴書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4/35829564/
雙星案下台 邱大展竟任悠遊卡董事
2014年05月14日
【林媛玲╱台北報導】去年九月爆發太極雙星弊案,當時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被列為最大涉嫌人之一,他因此辭去局長,遭以背信罪起訴,案件審理尚未結束,邱竟代表北市府擔任悠遊卡公司董事,該職務本月一日生效。北市議員痛批邱財務評估能力有問題,並不適任。
北市府自打嘴巴
高達七百億元的台北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原由太極雙星團隊得標,後來爆發該團隊疑涉內神通外鬼,除找議員護航,也找北市府官員疏通,邱大展是最大涉嫌人之一,邱因此辭職。
悠遊卡公司昨晚證實,邱大展遞補悠遊卡法人代表位置,是北市府指派的公股代表,本月一日起擔任悠遊卡公司董事,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討論重大目標跟政策,邱就職至今尚未開會。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回應,邱大展現仍具公務員身分,是北市府參事,因能提供財務專業意見,且尚未判刑確定,基於無罪推定論,仍可擔任北市府代表。
民進黨北市議員李慶鋒痛批,太極雙星弊案顯示邱大展財務評估能力有問題,已屬嚴重失職,台北市長郝龍斌准邱辭去局長,卻又讓他當悠遊卡公司董事、提供財務專長,根本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記者昨無法取得邱大展回應。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96536
柯P護南海稱政府效率爛 投審會:1個多月說不清楚股權結構
2019-05-20 20:09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北雙子星開發案因中資疑慮遲無法釐清,台北市長柯文哲N次護航砲轟政府,今又在議會轟「政府效率特別爛」,表示投審會已七次要求補件,「為什麼要補什麼不一次說清楚」。投審會今天也回嗆南海對最終受益人、股權結構等多次分批補正還無法完整說明,從1月30號到3月4號才備齊資料,柯文哲說投審會要求多次補正是誤解,全案也沒有耽擱。
雙子星一案中資疑慮遲未能釐清,柯文哲今又在台北市議會批評政府把關作為,砲轟「政府效率特別爛」,表示投審會已7次要求補件,「為什麼要補什麼不一次說清楚」,還強調要直接跟蘇揆溝通。
而民進黨議員王世堅表示柯市府團隊虛耗3年無所事事不作為,卻怪罪中央審100天是拖延,「古時候是50步笑百步,你是1000天笑100天」,也引出柯文哲備詢台上罵王世堅「垃圾」案外案。
而投審會晚間也發稿說明,回嗆柯市府乃是申請方本身分批補件多次還不完整。包括2月整整1個多月都無法把股權結構說明清楚,4月要求補件後又「補」了1個月;此並非投審會要求7次補件,投審會也沒有拖延。
投審會表示,雙子星一案投資人今年1月25日送件,但未能清楚說明其股權結構、資金來源、投資計畫等資訊,投審會1月30日即函請補正,但南海方多次分批補正,仍未能完整說明最終受益人股權結構資料,一直遲至3月4日才備齊。
因此,本案是投資人多次分批補正文件不完整,柯文哲表示投審會要求投資人多次補正資料,明顯是誤解。
投審會也強調,考量本案具時效性,儘管在補件過程中,也已先行於2月22日及3月6日函送相關單位審查,4月17日函請投資人就各送審機關意見,補充說明。南海團隊也是在5月13日才回復說明,投審會旋即於15日函送相關機關審查,全案依照定程序積極處理,沒有耽擱。
而對柯文哲表示見不到經濟部長,投審會也強調台北市政府曾於3月27日由「副市長」彭振聲帶隊,拜會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也於5月10日由「副祕書長」陳志銘帶隊要求見經濟部長,由次長王美花代表接見;會中王美花也已向台北市政府清楚說明投審會目前審查進度。
https://tw.finance.appledaily.com/realtime/20190626/1590300/
【擋關】港資南海控股標下雙子星案 投審會以「不利國安」駁回
出版時間:2019/06/26 20:46
台北市西區門戶計劃,位於台北車站旁面積超過1萬坪的台北雙子星開發案,鬧得沸沸揚揚,去年底雙子星開發案由香港南海控股集團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拿下,但卻陷入中資疑雲,今天經濟部投審會以不利國安為由予以駁回。
投審會副執行秘書楊淑玲說,今天出席的委員正式決議駁回南海控股投資雙子星案,有委員明確反對,沒有人明確支持通過南海投資案。
她也強調,得標者一直到6月21日才補齊資料,投審會馬上在6月26日召開會議討論,沒有拖延。今天出席委員超過1/2,南海控股若不服可以提行政訴願,再打行政訴訟。
楊淑玲說,中國人在該集團佔一定的比例,由它自己的財報揭露,也可看出大部分員工與經營在中國內地,與中國的市場淵源極深,很容易受到中國政策的影響。法規上雖沒有認定南海投控是中國投資人,但若認為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仍可做成禁止的決議。
投審會今日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NAN HAI DEVELOPMENT LIMITED)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MALTON BERTHAD)等申請匯入相當於10億元等值外幣,投資設立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考量本案國內被投資事業營運涉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為台北市西區門戶計劃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臺鐵、汽車客運等大眾運輸滙聚,位處大台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涉及國家安全議題。
投審會指出,本案基於以下因素,認定投資人與中國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中國政策影響。
1,投資人母公司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自行於財報揭露其大部分業務及員工均位於中國內地,附註說明依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之披露而言,南海集團應視中國內地為集團之註冊國家;
2, 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行政總裁為中國籍,且其董事會下設之4個委員會中,負責營運及制定政策方向的執行委員會有過半成員是中國籍,而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暨委任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的提名委員會,5名成員也有2名是中國籍,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百慕達商南海控股公司之營運、政策方向。
3,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之股票已全部質押予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而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於截至2019年5月31日,中國人於董事會席次過半(4/7),已具控制力;另外,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3席執行董事有2席為中國籍,且董事會下設之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會大陸人均占總成員之二分之一,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營運、財務、人事方針。
綜合前述事由,足證本案有受中國政府或人民掌控或影響該國內事業營運之疑慮,爰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本案予以駁回。
投審會是聯審合議制度,審查的委員除經濟部投審會之外,還包含陸委會、外交部、國安局等、央行、文化部、金管會、交通部等。經濟部今天不願明確表示那些部會出席,也未明確表示部會的個別意見。
台北市雙子星開發案高達600億元,南海控股於今年1月25日提出申請,但未能清楚說明其股權結構、資金來源、投資計劃等資訊,投審會1月30日函請說明。南海控股於2月15日、2月18日、2月20日陸續提供資料,但分批補正仍未完整說明,投審會2月23日再次函請投資人說明,南海分別再於2月26日、3月4日補充說明股權結構及最終受益人持股等資料,南海於6月21日才補齊資料,26日召開投審會開會討論。(林巧雁/台北報導)
發稿:17:22
更新:18:53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627/38376079
不利國安 封殺雙子星案 投審會揭中資控制 柯文哲政績牌受阻
出版時間:2019/06/27
【林巧雁、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國安疑慮升高!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最重要的政績牌──北市西區門戶、台北車站旁佔地萬坪的台北雙子星大樓開發案,卡關5個月後確定出局。雙子星案投資額高達600億元,去年底由港商南海控股得標,但經濟部投審會昨認定南海控股主管多為中國籍,與對岸淵源極深,易受中國政策影響,以3大理由認定不利國安,予以駁回。
柯文哲昨早才向總統蔡英文喊話:「雙子星拖5個月了,拜託妳是要拖到何時?」蔡英文稍晚也回應,總統不會干預個案,國家本來就有完整制度,「找總統沒什麼用」。未料昨晚開發案即遭駁回。
神秘大亨砸600億 打造雙塔交通樞紐
北市府主導的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曾歷經5次流標,柯市府於去年重啟,吸引南海控股及藍天宏匯集團等2組團隊投標,最後由南海控股主席于品海攜手馬來西亞商柏威年集團合資成立的南海發展公司出線,除為唯一的純外資團隊,更計劃投資600億元,將雙塔打造成西區地標「台北CITY ONE」。
去年12月中旬,鮮少露面、被外界稱為神秘大亨的于品海,特地在台召開記者會,高分貝喊冤:「我們絕對沒有中資問題。」南海控股隨即於今年1月25日向投審會提出申請,昨卻狠遭打臉。
投審會指出,港商南海發展公司(南海控股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馬頓公司(柏威年子公司)申請匯入10億元,合資設立台灣南海發展公司,但雙子星大樓營運涉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為北市西區門戶計劃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台鐵、客運等大眾運輸匯聚,位處交通樞紐,涉及國家安全議題。
同時,投審會新聞稿更點出3大駁回理由:
理由1.南海控股是中資非港資
南海控股財報揭露多數業務及員工均位於中國內地,應視中國內地為集團的註冊國家,意指南海控股應視為中資,而非港資。
理由2.總裁及營運高層是中國籍
南海控股行政總裁為中國籍,且董事會下設的4個委員會中,執行委員會過半成員是中國籍,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的提名委員會中,5名成員也有2人是中國籍,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公司營運、政策方向。
理由3.質押公司董事中國人過半
港商南海發展公司的股票全部質押予同集團的港商中國數碼公司,而中國數碼至5月31日止,7席董事中,中國人擁有過半4席,具董事會控制力;且董事會下設的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會,中國籍人士佔2分之1,顯示中國人士高度參與中國數碼營運、財務、人事等重大方針。
對外界認為拖延5個月才審別有居心,投審會副執行秘書楊淑玲回應,「得標者6月21日才補齊資料,投審會昨開會討論,絕無拖延。」南海控股若不服,可於30日內向行政院提行政訴願,並打行政訴訟。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627/1590661
雙子星案遭駁回 高嘉瑜:北市府花4千萬徵信費誰埋單?
出版時間:2019/06/27 14:30
經濟部投審會委員議昨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規定,認定南海發展與馬來西亞商馬頓組成團隊申請投資C1/D1土地開發案,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因而駁回申請案。北市議員高嘉瑜在臉書連續PO文表示,投審會駁回的理由,她早已提醒北市府,但最令人不解的是,一家因母公司欠款,而將100%股份都被質押給中資企業;一家為規避中資認定,於投標前更動董事名單的公司,為何能夠通雙子星投標的資格審查?
對此,北市捷運局表示,市府與招商總顧問訂約時已明定至少要辦理三次招標,亦即萬一招標案流標,招商總顧問必須再辦理招標,若再流標再辦理招標,或最優申請人不克履約,再辦理次優申請人遞補,總招商顧問才能拿到尾款。因該案已評選出最優申請人,招商總顧問已達成階段性的里程碑,市府已付7成頭款,最後是簽約,但契約還沒簽,目前顧問契約還在執行中,若是次優遞補,也算是達成契約。
高嘉瑜表示,台北市長柯市長稱「雙子星拖1個月,市府損失1億」,而北市府為了北車雙子星開發案,無前例的花了4000萬,委託「招商總顧問」負責財務徵信及招標等事宜,現在南海的財務及徵信等資料都被發現有問題,而一再保證南海不是中資且主動邀請南海來投標的「招商總顧問」仲量聯行,卻不用負任何責任?市府花了4000萬卻招來中資,換得市府1個月損失1億的下場,誰應該負責?4000萬元誰應該買單?北市府還付4000萬元嗎?
高嘉瑜還酸,北市府為雙子星開發案花4000萬徵信、招標,網路上也有南海的財報、資料,投審會也免費幫市府查清南海的底細,市府花4000萬到底查了什麼?而且這家招商總顧問還是委託人家徵信。
高嘉瑜還說,依捷運局的契約,招商總顧問費4000萬是得標者買單,市府不用花一毛錢。但招商總顧問是市府找來的,合約是市府簽的,也是破天荒花4000萬找總顧問。
高嘉瑜質疑,不管是4000萬元還是4億元,如果沒人得標就是市民買單,無論如何都有人買單,但招商總顧問有沒有盡責?北市府的合約完全沒有損害賠償的責任。這筆錢到底該不該花?花的值不值得?以後還要不要繼續花?都值得檢討。
高嘉瑜也說,是不是以後市府招標,都附贈招商總顧問,然後要得標者買單?公務員不能做的事,都由招商總顧問來做,例如主動邀請南海來投標?事先告知要更換中國籍董事?那到底招商總顧問的老闆是誰?是付錢的人還是市府?
北市捷運局主秘王偉說,投審會審議南海團隊,認為該公司不符合中資企業的規定,這與市府第一階的資格審合完全吻合,但投審會是以團隊背後的控制權會影響國安為由,引據外國投資法令為依據駁回此案,但此案畢竟是重大投資案,市府仍盼投審會能說明依據的法令。
王偉說,市府與招商總顧問訂約時已明定至少要辦理三次招標,亦即萬一招標案流標,招商總顧問必須再辦理招標,若再流標再辦理招標,或最優申請人不克履約,再辦理次優申請人遞補,總招商顧問才能拿到尾款。因該案已評選出最優申請人,招商總顧問已達成階段性的里程碑,市府已付七成頭款,最後是簽約,但契約還沒簽,目前顧問契約還在執行中,若是次優遞補,也算是達成契約。(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出版:11:13
更新:14:30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628/38376921/
蘋論:給投審會按個讚
出版時間:2019/06/28
爭議多時的台北雙子星聯合開發案,因獲最優申請人資格的港資南海發展公司的中資疑慮無法澄清,經濟部投審會前天已決議駁回。
凡關心中資入台和台灣安全的國人,都應該給投審會按個「讚」,終於看到延宕多時的公務機關,拿出勇氣與魄力給甚具威脅的中資公司當頭棒喝。
這家公司是由港資的南海發展公司與馬來西亞商馬頓所組成的團隊。投審會副執行秘書楊淑玲說,南海集團與中國方面淵源極深,認定對國家安全不利,予以正式駁回。
投審會基於三項理由顯示此案有受中國政府或人民掌控及影響的疑慮,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我國安不利。三項理由分別是:一、南海控股在財報中自行揭露大部分業務與員工都在中國;附註也說明按香港財報準則,南海集團應視中國內地為註冊國。二、從經營結構分析,其行政總裁為中籍,董事會中負責營運及制定政策的執行委員會,過半是中籍;而負責監督及委任行政總裁的5名委員有2名是中籍,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營運及政策方向。
創辦人與習關係好
三、南海發展的股票已全數質押給港商中國數碼公司,中籍董事席次過半,7席佔4席,已具控制力,剩下的3席執行董事也有2席是中籍。說明中國人高度參與公司的營運、財務與人事方針。其實,還應該有第四項因素,就是南海創辦人于品海與習近平和太子黨的關係。
力主應讓南海進入雙子星開發的人認為,南海公司是港資公司,並非中資;另有人力主只要有巨款願意進來,歡迎都來不及,哪有往外推的道理,何況台灣的經濟景氣不佳。台北市長柯文哲曾多次譴責投審會拖延審查云云,他自認兩岸一家親,不認為有威脅台灣國安這回事,的確,親家怎會威脅親家呢?他不知道中共並不把台灣當成親家,而是當成嘴邊還沒吃到的大肥肉。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港資就是中資。去問中港雙方,誠實的人都會這麼回答。更重要的是,中資沒有不受黨控制的,就是民營企業也必須有黨組織,受黨的領導;而且,只要稍大的民企,就必須接受國營的參入,形成混合制,既可分到民企賺錢的甜頭,又可貫徹黨的領導,以免民企坐大到失去控制。所以 單純地認為中資是不受政府管控的民間資金,不是愚蠢就是別有用心。
律師賴中強警告,于品海的背景就是中國太子黨在香港的長期合作對象,也是習近平箝制言論自由的打手。例子很多,不能以于品海是香港人、南海控股是香港上市公司,就認定它不是中資。
于目前是中國IT行業、電影文化產業和媒體經營者,同時為北京清華大學中美研究中心、北京大學中國文化發展研究中心的創辦人與理事長。
駁回申請順天應人
金庸也曾對媒體抱怨,于品海沒有兌現當年購買《明報》時的承諾,失信於人。這樣一個問題重重的人,怎麼不令人生疑?駁回他的申請,可謂順天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