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連勝文在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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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已經很清楚此案問題重重,而馬英九在槍擊案剛發生,正是最好做選舉操作的時機,很"震怒"的說一定要把幕後主使者抓出來,勝選後卻是根本無意澈查,甚至還公開說他不能干預此案,擺明向法院暗示「你們看著辦!我不管這檔事!」,在這情況下,連勝文都還幫馬英九站台也表達全力支持了,不就表明再怎麼委曲也要挺馬嗎?現在馬面輕判,連勝文應該沒什麼好怒的。另一方面,連勝文挨這一槍,5都因而勝選,掌握住北市、新北市、台中市的掌控權,隨後而來的總統選舉也跟著勝選,有多少人的利益因勝選而持續獲得確保,說穿了,甚至連勝文自己的利益也從挨那一槍中保住,所以,犧牲一人,多少人因而保住利益,連勝文總不能又要吃又要抓,什麼都要,利益要確保,自己"為眾人利益犧牲"的一槍又要"公平正義",天下那有這麼好的事情,好的都拿,壞的都給別人,總得好壞都概括接受嘛!像吳伯雄就很懂這道理,因此,再怎麼不滿,也是嘟嚷一陣之後就閉口不談了。

下面這一段法院判決意旨,你要是不注意看,會以為是馬面律師的答辯內容!

『...外界對於馬面的刑度相當關注,為何會以過失致死判刑,而不是以殺人罪,板橋地院庭長樊季康說,因為根據物理原則,子彈射入人體會卡在人體組織中,當子彈貫穿人體,射擊速度會減弱,而當時馬面持槍抵住連勝文頭部,因為連勝文閃躲,造成子彈由臉頰射入貫穿而出,才射到台下民眾黃運聖並造成他死亡;合議庭認為,這並非馬面事先預測的範圍,黃運聖的死亡也不是馬面的原意,因此不構成殺人罪的不確定故意,只構成過失致人於死。院方也認為馬面人性未失,仍可透過24年刑度達到教化目的...』

馬面遭判24年 板院:未構成殺人不確定故意-2012.05.11    

馬面判24年 連勝文怒發聲明-2012.05.11-0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10805/58382    

 

不爽槍擊案 連戰爆粗口罵馬英九-2011.08.05

 

 

 

1顆子彈2行淚 連悲情訴求拚逆轉-2014.11.27-02.jpg  

 

國民黨激化反韓仇韓 日韓批台灣選過頭-2014.11.28-02.jpg  

 

蔡依珊的那一天-2014.11.26-01.gif  

 

依珊淚崩談槍擊 勝文對她說:I will always love you-2014.11.26-03.jpg  

 

黃運聖-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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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0-「歡喜做 甘願受」吳伯雄大老有什麼好氣到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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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力挺馬吳為馬站台-01  

連勝文槍擊案-01      

馬面判24年 連勝文怒發聲明-2012.05.11-01   

連勝文:疑點未釐清 十分遺憾-2012.05.11-03

連勝文-02  

http://www.stnn.cc:82/gate/big5/news.stnn.cc/hk_taiwan/201205/t20120512_1738010.html

馬面判24年!槍擊疑點未解 連勝文怒發聲明-2012.05.12-01  

 

  連勝文:疑點未釐清 十分遺憾-2012.05.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7086300.shtml

連勝文:槍擊案關鍵疑點未釐清,遺憾!-2012.05.1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126/513241/

 依珊淚崩談槍擊 勝文對她說:I will always love you-2014.11.26-02.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10805/58382

不爽槍擊案 連戰爆粗口罵馬英九

2011年08月05日10:30

根據最新一期《財訊週刊》,國親兩黨因金溥聰堅持要告宋楚瑜而引發嫌隙,國民黨榮譽主席顯然站在宋楚瑜這邊。報導指出,這是因為連戰不滿去年兒子連勝文助選被槍擊,馬英九除了到院探視一次,事後見面也不提該案背景,最後以「誤擊」結案,引起連戰不滿。連戰後來數次提到馬英九,不管有沒有外人在場,都用「三字經」問候。

 

http://www.stnn.cc:82/gate/big5/news.stnn.cc/hk_taiwan/201205/t20120512_1738010.html 

星島環球網 www.stnn.cc

馬面”林正偉判24年 連勝文怒發聲明表遺憾.

2012-05-12

  星島環球網消息:五都選舉前夕連勝文遭槍擊案,檢方認為槍手“馬面”林正偉應屬“殺人既遂”而求處死刑,板橋地方法院歷經一年多審理後,11日依殺人未遂、非法持有槍枝二罪,判處有期徒刑24年,並科罰金20萬。院檢雙方法律見解不同,檢方表示將會上訴。 

  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連勝文昨(11日)對此發表聲明表達遺憾,他認為案件仍有諸多疑點,包括林正偉犯案槍擊的動機、目的、有無共犯及背後主謀為何人、作案槍枝及子彈來源為何等問題,均尚待厘清,唯有查明犯罪動機及槍枝來源等問題,才能還原事實真相;他並指出,案件在五都選前造成一死一重傷,法院卻只判決林正偉24年,根據現行法律實務,合理推測林正偉不需服刑幾年即有可能假釋出獄,實令人惶恐與不安;日後恐鼓勵更多亡命之徒,以不擇手段的方式遂行其犯罪之目的。連勝文律師團亦表示不能接受“誤擊說”,認為從種種跡象來看,馬面針對的一直都是連勝文。 

  判決指出,“馬面”林正偉沒有固定工作,加上父親龐大醫藥費,走投無路之際,想起十多年前處理土地糾紛時,外傳他因接受陳明雄一百萬元而退出協調,遂計畫以此向陳明雄勒索一、二千萬元。 

  2010年11月26日陳鴻源造勢晚會當晚,馬面獨自到永和國小會場,馬面見事無轉圜余地,帶著槍從舞臺右後方跑上去,準備朝中央男子開槍。 

  豈料,馬面開槍前十秒,連勝文與原本站在中央的陳鴻源對換位置,馬面衝上臺和站在舞台中央的連勝文一陣拉扯後擊發一槍,子彈貫穿連勝文頭部,擊斃距離舞臺30米遠的黃運聖。馬面欲再扣扳機被人制伏。 

  對於外界質疑馬面一開始鎖定對象就是連勝文,合議庭則說,陳鴻源邀請連勝文站臺,但遲至案發當晚,連勝文始終未給確切答覆,直到當晚7點50分,連勝文結束郝龍斌造勢會場行程後,才決定到場。若馬面意在槍擊連勝文,應直接鎖定連勝文行蹤,豈會在陳鴻源造勢會場等待不一定會出現的連勝文?認定馬面確實是誤擊連勝文。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134/112012051200104.html

誤擊連勝文 馬面判24年

2012-05-12 01:03 中國時報 【葉德正、王正寧/綜合報導】  

     五都選舉前夕連勝文遭槍擊案,檢方認為槍手「馬面」林正偉應屬「殺人既遂」而求處死刑,板橋地方法院歷經一年多審理後,十一日依殺人未遂、非法持有槍枝二罪,判處有期徒刑廿四年,併科罰金廿萬。院檢雙方法律見解不同,檢方表示將會上訴。  

     連勝文昨對此發表聲明表達遺憾,他認為案件仍有諸多疑點,包括林正偉犯案槍擊的動機、目的、有無共犯及背後主謀為何人、作案槍枝及子彈來源為何等問題,均尚待釐清,唯有查明犯罪動機及槍枝來源等問題,才能還原事實真相;他並指出,案件在五都選前造成一死一重傷,法院卻只判決林正偉廿四年,根據現行法律實務,合理推測林正偉不需服刑幾年即有可能假釋出獄,實令人惶恐與不安;日後恐鼓勵更多亡命之徒,以不擇手段的方式遂行其犯罪之目的。連勝文律師團亦表示不能接受「誤擊說」,認為從種種跡象來看,馬面針對的一直都是連勝文。  

     判決指出,「馬面」林正偉沒有固定工作,加上父親龐大醫藥費,走投無路之際,想起十多年前處理土地糾紛時,外傳他因接受陳明雄一百萬元而退出協調,遂計畫以此向陳明雄勒索一、二千萬元。  

     九十九年十一月廿六日陳鴻源造勢晚會當晚,馬面獨自到永和國小會場,馬面見事無轉圜餘地,帶著槍從舞台右後方跑上去,準備朝中央男子開槍。  

     豈料,馬面開槍前十秒,連勝文與原本站在中央的陳鴻源對換位置,馬面衝上台和站在舞台中央的連勝文一陣拉扯後擊發一槍,子彈貫穿連勝文頭部,擊斃距離舞台卅公尺遠的黃運聖。馬面欲再扣扳機被人制伏。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773265

馬面遭判24板院:未構成殺人不確定故意

【2012/05/11 17:32 報導 】

 

     

 

  前年五都選前之夜連勝文遭槍擊案,板橋地方法院經審理後今天下午進行一審宣判,開槍的「馬面」林正偉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18年,另外非法持有槍械的部分判刑7年,並得併科罰金20萬,兩案合併執行,共被判24年。(李書璇報導)

轟動社會的前悠遊卡董事長連勝文在選前之夜遭槍擊案,槍手「馬面」林正偉被檢方殺人等罪起訴,要求處以極刑,板橋地院今天下午4點進行一審宣判,他在殺人未遂部分被判18年,另外非法持有槍械的部分判刑七年,並得併科罰金20萬,兩案合併執行,馬面被判有期徒刑24年,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民國99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連勝文為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台,遭綽號「馬面」的林正偉槍擊,1名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則遭到流彈擊斃。外界對於馬面的刑度相當關注,為何會以過失致死判刑,而不是以殺人罪,板橋地院庭長樊季康說,因為根據物理原則,子彈射入人體會卡在人體組織中,當子彈貫穿人體,射擊速度會減弱,而當時馬面持槍抵住連勝文頭部,因為連勝文閃躲,造成子彈由臉頰射入貫穿而出,才射到台下民眾黃運聖並造成他死亡;合議庭認為,這並非馬面事先預測的範圍,黃運聖的死亡也不是馬面的原意,因此不構成殺人罪的不確定故意,只構成過失致人於死。院方也認為馬面人性未失,仍可透過24年刑度達到教化目的

     對於外界質疑馬面一開始鎖定對象就是連勝文,合議庭則說,陳鴻源邀請連勝文站台,但遲至案發當晚,連勝文始終未給確切答覆,直到當晚七點五十分,連勝文結束郝龍斌造勢會場行程後,才決定到場。若馬面意在槍擊連勝文,應直接鎖定連勝文行蹤,豈會在陳鴻源造勢會場等待不一定會出現的連勝文?認定馬面確實是誤擊連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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