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公告:「台北市日本近畿大學校友會」決議解散並已清算完竣,自20120702日起依法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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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2日

發文字號:北市社團字第10139173500號

主  旨:「台北市日本近畿大學校友會」於99年12月29日召開第8屆第4次會員大會決議解散,並已清算完竣,自即日起依法予以解散,並註銷該團體之立案證書及圖記。

依  據:人民團體法第27條及第59條。

公告事項: 

一、解散團體名稱:台北市日本近畿大學校友會

二、解散團體之立案證書字號:北市社會字第0876號 

 

局長 江 綺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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