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的悲哀  

 

一個友人,她父母都是退休教師,母親早些年已過逝,所以父親除了自己的退休金+18%之外,還可領母親過逝後配偶可領的月退休金半數,之後,老邁父親也纏綿醫院病榻多年,同樣經歷多次驚險鬼門關前搶救回來,所以,她雖沒工作,靠著父母的退休金+18%,還可月領12萬多,扣除老爸住院費用,日子倒也過的還不錯,情形跟以下報導差不多,所以,如果你/妳是領18%的退休族,如果子女不太像是會孝順的樣子的話,最好先到健保局辦理聲明自願放棄病危時的侵入性急救,以免到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中間線-02 

【2012.11.14-翹班去按摩的關中! 「我知道你累了!」】 



【2012.05.06-人間悲情-孝子猝死家中 85歲老母伴屍7天】 



【2012.03.15-退休之後】  


 【2014.07.09-監院糾正 郭冠英照爽退 體育主播徐展元:『郭冠英如爽退 號召拒投國民黨』】 


 【2014.04.16-22K的你/妳 羨慕嗎?】 


 【2013.11.24-為防財政惡化及不公,老農津貼將提高申領門檻】  


【2013.01.11-關中:「如果不改革,最多五年,台灣就會變成希臘。」】 


【2012.11.12-台灣再撐幾年就會爆發希臘化?】 


 【2013.12.05-美聯邦破產法院裁定底特律市破產 『市府員工退休金不受州憲保護,當局可以削減』】

 
【2013.04.29-沒錢就是沒錢!憲法保障也沒用!希臘大裁1.55萬公務員!】


 【2012.08.27-美國「租」世代】   


 【2013.11.11-馬英九說 國債高怕什麼!再多借一點嘛!人家能為什麼我們不能!】

 

馬樂觀「台灣債不多」! 歐洲商會諷政府 -壹電視-2013.11.07-02.gif

 

 中間線-02   

https://tw.news.yahoo.com/%E5%AD%90%E5%A5%B3%E7%82%BA%E9%A0%9818%E8%B6%B4-%E6%8B%92%E7%82%BA%E8%80%81%E7%88%B6%E6%8B%94%E7%AE%A1-143900589.html

子女為領18趴 拒為老父拔管-2016.01.09.jpg  

子孫為領18趴 老父變活死人-2014.11.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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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不怕面對病人死 就怕家屬鬧劇-2014.11.13.jpg  

 

肋骨已壓斷…家屬不願放棄急救 醫愧疚「未能完成他遺願」-2017.06.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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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善終 40萬人健保卡註記-2016.10.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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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拖累家人 老夫妻自殺雙亡-2014.11.2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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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妻:他不知自己在做什麼 失智老將軍 偷竊免刑-2018.10.30.jpg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607/1578727

大法官替女法官料理後事 竟遭家屬告詐欺-2019.06.0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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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孫為領18趴 老父變活死人

 中央社 – 2014年11月6日 下午5:41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6日電)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醫師陳秀丹今天說,有位老校長7、8年來靠呼吸器飽受無效醫療的折磨,子女為領校長18%利息的退休俸,「活愈久領愈多」硬是不讓老人安寧善終。

陳秀丹今天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的「安寧療護」專案報告後,向媒體披露兩個無效醫療的實際案例,她認為,某些生命末期無可挽回的病人倚賴呼吸器,生不如死,因為無效醫療,淪為病人家屬甚至部分醫院的搖錢樹。

她說,這位老校長呼吸衰竭,全靠呼吸器撐著一口氣,可是退休俸月領新台幣8萬元,扣除住在呼吸照護病房每月2.5萬元的費用,每月還可淨領5.5萬元,因此家屬寧可讓老校長飽受無效醫療的折磨,迄今不願拔除呼吸器管線。

另一案例正好相反,有位母親終於盼到「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決定要讓倚賴呼吸器的兒子拔管,可是醫院方面百般勸阻,這位母親最後在高人指點下,向醫院調閱兒子病歷,醫院才終於點頭,兒子現已往生。

陳秀丹說,這位母親要捍衛兒子善終時,醫院人員的眼光像是看待殺人犯,然而這位母親看著兒子從學生時代就靠呼吸器維生插管10多年,不成人形,有照片為證,沒有人比母親看著骨肉受苦更心如刀割,寧可放手也不忍見兒子繼續再受苦。

身為內科加護病房主任、推廣安寧療護的陳秀丹說,根據調查,台灣1/3生命末期病患在加護病房嚥下最後一口氣前,遭受急救、呼吸器、洗腎、葉克膜等介入性的無效治療,生死兩不安。

陳秀丹指出,她服務的陽明醫院為生命末期、孤苦無依的病人提供安寧善終,然而有的病人只能無意義延長生命,特別是在呼吸照護醫院不願意擔負生死抉擇,只要病人有口氣,醫院就能賺錢,如果轉介病人安寧善終,沒錢可賺。

健保署統計顯示,去年全國共有1萬1000餘人呼吸衰竭而長期倚賴呼吸器,全年共約使用新台幣165億元,是僅次於癌癌(48萬餘人約627億元)、洗腎(7300餘人約460億元)的第三大重大傷病醫療支出。

陳秀丹說,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患可以選擇安寧善終,執行條件需要「3個人同意」,其中2人是專科醫師認定生命末期無力回天,第3人是病人本人生前預立同意書,本人意識不清且預立同意書時,由代理人代行決定,無家屬者可由醫療單位照會安寧療護決定撤除徒增病人痛苦、不必要的介入處置。

她認為,衛福部和中央健康保險署等主管機關,應介入了解呼吸照護醫院的無效醫療,社政單位也應調查孤家寡人的老榮民、老人家,是否未能獲得安寧善終的權益。1031106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13/36203197/ 

人間異語:不怕面對病人死 就怕家屬鬧劇 

2014年11月13日 

Q:妳做安寧病房多久了?

A:10幾年。當初是醫院分配,雖然可以表示意願,但不一定會照你希望的分發。也可以請調,但我覺得這裡很好。之前花很多時間上課,班也排很滿,還要寫報告、考試等等,現在資歷都拿到了,環境也有改善,應該會一直做下去。 

Q:安寧病房做什麼? 

A:安寧病房是做症狀控制,如果你痛就讓你不痛,會喘就讓你不要喘。一般病房會做積極治療,像電擊、插管那些,在我們這裡是不做的。在英國叫安寧院,是疾病末期病患的照護。以前台灣沒有,可能大家觀念不能接受,覺得病人送進來就是等死,其實不是。

勉強維持生命跡象徒增病人痛苦,不是病人需要的。有時家屬拖著只是因為遺產還沒搞定,或者要領保險給付;也有家屬覺得往安寧病房一送就沒事了,真的就把病人留在這裡等死。其實我們除了減輕病人的痛苦之外,還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幫他們完成一些未了的心願,願望有各式各樣,比較常見的像是找人,或是想去哪裡看看。有一個病人會畫畫,他的願望是想辦展覽,我們就幫他在醫院辦了一次個展,還有開幕酒會。我剛來不久遇過一個病人,他想見他喜歡的偶像,後來透過管道好不容易找到她,病人卻在她到之前就走了,但她還是照約定來看他。 

臨終前 少有清醒的 

醫院有志工幫忙尋人。他們也幫其他病房的病人,像是申請殘障手冊或醫療補助等,也是很辛苦。
Q:看了10幾年生離死別,壓力會不會很大?
A:我對生死本來就看很開,沒這問題,但有些人的確會受影響。上安寧的課不會改變你對死亡的看法,但會幫助你了解病人死亡的過程。對我來說,在這個位置就要做好這個位置的工作,不能陷入情緒裡。讓我感觸良多的其實是家屬,那些不常出現的家人往往最有問題,有些為了表演他的孝順,要求醫生配合強迫餵食,不是造成病人痛苦,就是使他們加速離開。讓我感慨的不是病人的死亡,而是某些家屬的鬧劇。

大部分病人臨終前意識都不太清楚。有些會一直不願意睡覺,有些會想下床,說腳要站在地面上才能走。有些是在囈語中說看到死去的親人在床邊看他。比較奇特的是常常有人說看到魚或蛇,不知道為什麼,少有其他動物。病人到最後幾乎都在睡著時離開。

我記得這麼多年來,只有一個是非常清醒地知道自己要走了。她全家都信基督教,臨走時他們就在病房裡禱告、唱詩歌,她就在家人陪伴下離開。我想她多少還是會害怕死亡,但宗教的力量支持她好走。當然家人也很重要,我們再怎麼照顧也無法取代那種情感連結。

特約記者董籬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28/36234236/   

怕拖累家人老夫妻自殺雙亡 

20141128

【鮮明、張惠凱台中報導】台中一對年邁多病的老夫妻,疑因不想拖累家人,前晚開車至台中都會公園停車場,在車內以塑膠袋套頭,再以外套蓋住頭部尋短,管理員昨凌晨發現報案,兩人已無氣息。兩人遺書中說:「因深怕更重的病來臨,不能再拖累你們,才選擇這種方式離開!」令家人哭斷腸。

長期受重病之苦

警調查,死者陳姓老翁(七十七歲)與薛姓妻子(七十五歲)結婚五十多年,育二女一子,兒子在嘉義縣一家日商公司工作,兩老平時與兩名讀大學的孫子、孫女同住。陳妻曾從樓梯摔落四度開刀,患糖尿病、高血壓,由丈夫照顧,但陳翁近年來脊椎崩塌、眼中風,身體不好。

前天下午,陳翁拿了一包物品給孫子,要他晚上轉交給父親,孫子發覺有異打電話給父親,父親要他看好祖父母,不久陳男以看病為由開車載妻出門,孫子騎機車追上去,但跟丟了。

陳男兒子晚上回家打開包包,裡面竟是存摺、印章及遺書,立即報警,想不到昨凌晨傳出不幸。檢警相驗研判兩人窒息死亡、無他殺。 

https://tw.news.yahoo.com/%E5%AD%90%E5%A5%B3%E7%82%BA%E9%A0%9818%E8%B6%B4-%E6%8B%92%E7%82%BA%E8%80%81%E7%88%B6%E6%8B%94%E7%AE%A1-143900589.html 

子女為領18趴 拒為老父拔管 

中華日報 – 2016年1月9日 上午12:00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指出,國內倚賴呼吸器維生達  5年以上的患者高達  70多人,其中有  1例,竟是子女為領取  1名老校長的「  18趴」月退俸,不願拔除其呼吸器,提案監委已求衛福部就相關事項檢討改進。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醫師陳秀丹去年  11月曾在立法院表示,有子女為領取校長父親退休軍公教優惠存款「  18趴」利息退休俸,竟不願幫父親拔管,倚賴呼吸器維生長達  7、  8年,飽受無效醫療折磨。

 監察委員高鳳仙、江綺雯調查,並獲提案通過調查報告,認為家屬如貪圖領取末期病人公務員的月退、勞保老年年金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而違背病人意願,拒絕依法終止或撤除末期病人呼吸器,恐構成家庭暴力及老人虐待,衛福部應檢討改進。

 高鳳仙指出,立法院去年  12月  18日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規範重點,在於使病人可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療。

 該法明定醫療機構或醫師違反病人預立醫療決定而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時,應依法處罰鍰、停業處分或廢止執業執照;反之,卻不必負任何責任。

 高批評,這項規定無異變相鼓勵醫療機構或醫師,違反病人預立醫療決定,而維持生命治療。  

 高鳳仙呼籲,衛福部應制定提升醫療機構或醫師尊重病人預立醫療決定的相關措施,並研議修正相關法規及政策,以有效降低我國長期依賴呼吸器的盛行率,維護病人選擇善終之權益。 

https://tw.news.yahoo.com/%E5%AE%89%E5%AF%A7%E5%96%84%E7%B5%82-40%E8%90%AC%E4%BA%BA%E5%81%A5%E4%BF%9D%E5%8D%A1%E8%A8%BB%E8%A8%98-215006970.html 

安寧善終 40萬人健保卡註記 

作者陳瑄喻╱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0月22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陳瑄喻╱台北報導】 

過去為了延續生命,家屬總拜託醫療人員要盡全力維繫病人生命,但近年來「善終觀念」逐漸推廣,衛生福利部統計已有40萬民眾在健保IC卡上註記「預立安寧緩和醫療」,臨終前不再接受無效醫療折磨,能夠安心好走。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邱世哲指出,對於非預期性的事故,如溺水、車禍等,施以急救是有必要,但對於慢性疾病患者,生命可預期有終點,倘若硬是在臨終前施以急救,只是延長數小時或數天的生命,並不是真正救活這個病患。 

邱世哲指出,以往要放棄急救必須簽署紙本同意書,看病時得隨身帶著,自從10年前開放在健保卡上加註之後,加註人數年年成長,從一開始的每年數千人,到現在每年都有數萬人加註,總人數今年底前也將達40萬人。 

「為了一口氣,對病人來說是快樂還是痛苦?」基隆長庚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賴建宏說,以往死亡這件事情,對於病人或家屬都是難以接受的,都是直到最後關頭才會願意去面對,現在則是透過事前的溝通,讓病人與家屬可預作準備。 

嘉義基督教醫院社工師謝依靜表示,近年來一直透過醫院、社區宣導安寧善終的觀念,現在很多老人家都能接受這個觀念,有時宣導課程結束後,就有一群人跑來領取意願書,表明自己不想造成為後輩困擾,顯示民眾已逐漸坦然接受「善終」這個觀念。 

衛生福利部昨天舉行表揚活動,除頒發獎牌給36家醫療機構外,亦肯定這些醫院對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的努力,期望國人能夠重視自己善終權益。民眾若有疑惑,可撥打免付費安寧緩和醫療諮詢服務專線0800-220-927。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5475

肋骨已壓斷…家屬不願放棄急救 醫愧疚「未能完成他遺願」

2017/06/23 11:58:00

三立新聞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知名醫師江坤俊時常在臉書與節目分享看診故事,不過最讓他難過的是一起急救的案例,一位75歲的老伯伯癌症末期,合併有肺部轉移,曾與他說不希望急救,但有一天他突然失去心跳,兒子卻沒有簽屬放棄急救同意書,讓江醫師只好忍著心痛急救,直到急救第4次,發現伯伯沒有回來,而且肋骨都斷裂了,讓他相當愧疚「沒辦法完成他最後的心願」。

沒有人想面對生離死別,尤其對象是自己最愛的家人!基隆長庚醫院外科副教授江坤俊在臉書PO文,一位病患老伯伯曾表明不希望急救,無奈他的兩位兒子擔心被其他長輩指責,遲遲沒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直到某一天老伯伯失去心跳和意識,江醫師只好跳上床做心臟按摩。

其實在急救過程中,江醫生不希望伯伯再活過來,害怕他痛苦受罪,但7分鐘後發現恢復心跳,又送進加護病房。江醫生事後不斷向家屬溝通,深怕老伯伯之後仍需要急救,無奈沒有一位家屬願意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

江醫師回憶那天情況,「我總共急救了那位伯伯4次,我的雙臂很酸麻心很痛,我能感覺到伯伯的肋骨在我的手掌下寸寸斷裂,每壓一下我就向他說一次對不起,水珠順著我的臉頰滴在伯伯的胸膛上,但我卻已分不清是汗水還是淚水」,直到第4次急救後,他看見一直線的心電圖,知道老伯伯辭世了,很愧疚無法完成他不要急救的心願。

雖然江醫師能理解家屬不捨的心情,也不願看到父親受苦,但他認為人生本來就有太多的無可奈何,只希望「能讓生死兩相安,沒有人有遺憾」。

肋骨已壓斷…家屬不願放棄急救 醫愧疚「未能完成他遺願」-2017.06.23-2.jpg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1030/38165796/  

8旬妻:他不知自己在做什麼 失智老將軍 偷竊免刑 

出版時間:2018/10/30 

【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一名高齡90歲的空軍退役少將,去年11月才因涉猥褻孩童遭起訴,今年4月又因兩度在頂好超市竊取價值111元的巧克力被逮。法院考量老將軍沒前科,且他的子女到國外留學後定居,他僅和高齡86歲妻子相伴,在失智前應有正常家庭生活,又無明顯竊盜動機,且情節輕微,判他竊盜免刑;至於猥褻孩童部分仍由法院審理中。 

據了解,這名官拜少將退伍的老翁當年在空軍服役期間取得碩士學位,同事對他的共同評價是溫文儒雅。由於老將軍的3名子女都赴國外留學,並長年定居在外,家中僅剩老夫老妻相依為命。

拿拐杖狎童遭起訴 

去年11月27日下午,老將軍在住處國宅遊戲區見小朋友嬉戲,竟持拐杖靠近小朋友詢問「你們乖不乖」,接著走近一名孩童,先用拐杖戳對方屁股,再以手隔著孩童外褲觸摸孩童下體。此時帶著小朋友到遊戲區的老師見狀,趕緊將小朋友集合後帶離現場,並向警方報案。
雖然老將軍否認犯罪,但當天在場的老師、孩童都指證歷歷,檢察官調閱附近的監視畫面後,也發現老將軍確實有觸碰的行為,因此訊後將他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沒想到老將軍今年4月又二度前往住家附近頂好超市成功店偷巧克力,共計111元,經店家發現後報警處理,老將軍被依竊盜罪起訴。

兒女都在國外定居 

法院開庭審理,老將軍由妻子陪同出庭,妻子也以其輔佐人的身分向法官表示,因為丈夫已失智,他在拿取巧克力當時,根本完全不知自己在做什麼。
法官審理認定,老將軍沒有犯罪前科,妻子也已高齡86歲,兩人因為子女長年在國外留學定居,只剩彼此相伴為命,在未老化且逐漸失智、失憶前,應有正常家庭生活,且老將軍並無明顯竊盜動機,雖然行為觸法,但情節輕微,因此依《刑法》第61條規定免除其刑,希望老將軍能深切警惕,不要再重蹈覆轍。
 

如何預防失智 

維持運動習慣、多動腦
控制飲食避免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
維持正常體重
有失智症警訊時,盡快就醫並善用失智症照護服務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607/1578727

大法官替女法官料理後事 竟遭家屬告詐欺

出版時間:2019/06/07 14:06

司法院前大法官徐璧湖2016年為已故好友、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首屆理事長張仁淑擔任遺囑執行人,卻遭張的獨子指控變造遺囑、冒領遺產22萬元,涉犯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罪嫌,一審判決無罪後,張子上訴主張母親沒在遺囑添字處簽名確認,質疑徐明知遺囑無效仍擅自處分遺產,高院指徐已提出張的遺囑正本鑑定筆跡屬實,徐所提領張的存款也都用於張的後事,仍判徐無罪,張子還可上訴,但須受《速審法》限制。

徐璧湖(71歲)是司法官訓練所11期結業,歷任一、二、三審法官,2003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名出任大法官,2011年卸任,2016年擔任總統蔡英文補提名新任大法官的審薦5人小組成員,她曾獲司法院2002年優良法官,並獲頒司法院一等功績獎章、一等司法獎章,在法界享有崇高地位。

女法官張仁淑是司訓所2期結業,生前從事司法實務40年、曾任最高法院法官17年,1992年代表全國女法官向內政部登記成立「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並被推舉為首屆理事長,2015年還以93歲高齡出席女法官協會慶祝大會,她是徐璧湖的法界學姊,更是好友。

判決指出,張仁淑於2015年11月3日自書遺囑,表明自己病危時放棄急救、死後火化與丈夫骨灰為伴的遺願,接著說明自己平生及人生感言,再交代自己遺產範圍及處分內容,最後以附記方式,指定自己姪媳楊莎蓁與「徐大法官璧湖」擔任她的遺囑執行人,並請徐、楊2人在遺囑簽名表示同意,張還寫上「敦請並承賜允為我遺囑執行人」等字。

張仁淑於2016年1月7日因肺癌過世,享壽94歲。張的獨子長期旅居美國,回台奔喪不服母親生前分配遺產的方式,2016年5月先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徐璧湖、楊莎蓁返還寄託物,也就是母親的存款,同年11月再以徐、楊變造遺囑並冒領母親22萬元存款為由,委任律師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徐、楊涉犯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罪嫌。

徐璧湖與楊莎蓁抗辯指出,張仁淑因獨子滯留美國不歸,在台孤老1人,所以自立遺囑交代後事,她們2人自從簽名受託後,從沒更動遺囑一字一句,雖在張死後用張的提款卡領錢,但目的是支付張的喪葬費、稅款並清償張生前僱用看護與外傭的薪資,她們甚至自掏腰包墊付缺額,絕沒從中獲利。

一審查明張仁淑寫遺囑時意識清楚,且徐璧湖提出張的遺囑正本共3頁,經調查局鑑定筆跡,確認除了徐與楊莎蓁在遺囑文末各自簽名與簽寫日期外,其餘筆跡都跟張在1971年到2015年間於金融機構留存的簽名相符,應為張親筆所寫,並無變造之處,而徐、楊用於訴訟的影本,也和正本的樣式、內容及筆跡完全相同。

此外,一審指徐璧湖與楊莎蓁以遺囑執行人身分,領取張仁淑的存款處理喪葬與看護等必要費用,屬於依法令的行為,符合阻卻違法事由,且各項開銷的單據齊全、金額清楚,均與張的後事有關,甚至其中1次領款,張的獨子不僅陪同,還收取其中2萬元做為零用金,可見徐、楊沒不法意圖或不正手法,據此判2人無罪。

張仁淑的獨子不服,上訴主張母親沒在遺囑附記部分的添字處簽名為證,徐璧湖與楊莎蓁明知遺囑因此依法無效,仍違法以遺囑執行人自居並處分母親的遺產,還擅自提領母親存款,要求改判2人有罪。

高院審理認為,張仁淑的獨子2017年2月被一審法官訊問提告的主要訴求時,宣稱:「我要看遺囑的原件。看到之後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但到今天沒有給我看過!」但徐璧湖已在雙方的民事訴訟裡提出張的遺囑正本並送鑑定,張子既已達成了解遺囑是否為真的目的,卻又提起刑事上訴,顯然「耗費司法資源」。

高院指出,張仁淑將「自書遺囑」與「指定遺囑執行人」2個法律行為同時顯現在同一文件裡,用意只是節省紙張,並非將2個不同的法律效力混為一談,即使張沒在遺囑附記部分添字處簽名確認,仍不影響遺囑本身效力,而指定遺囑執行人也沒強制要求須以書面為之,就算受託人口頭同意也有效。

高院指出,徐璧湖與楊莎蓁提領張仁淑的存款,沒用於處理張的遺產移轉登記,而是支付處理後事的必要開銷,更沒據為己有,不構成盜領,更重要的是,張的獨子在母親過世後,透過電子郵件與徐、楊聯繫的內容,顯示已有委請2人代為處理相關開銷之意,據此駁回張子的上訴,其中詐欺取財部分無罪確定,偽造文書部分,張子還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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