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年次的勞工要到61歲才能請領勞保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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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保條例規定,從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實施日開始,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六十歲;第十年起,提高一歲,其後每兩年再提高一歲,直到六十五歲為止,所以47年次的勞工要到61歲才能請領勞保老年年金,若想要提前”減額”領取 (提前請領,最多提前五年,每提前一年,減給四%的比例給付,所以47年次的勞工朋友想要提前領,最快也要到103年,滿56歲時才能”提前減額”領取,不過,提前5年就只能領到61歲時可領的80%而已。還有更倒霉的,48年次的要到62歲、49年次要到63歲、50年次的要到64歲、51年次以後的都要到65歲才能開始領勞保年金。

 

 

民國一○七年起,勞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提
高一歲,其後每兩年再提高一歲,直到六十五歲為止~~~

四十七年次的勞工朋友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六十一歲
,民國一○八年才能申請,若要提前領減額年金,最快要民
國一○三年滿五十六歲時才可請領~~~

依勞保條例規定,從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實施日
開始,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六十歲;第十年起,提高一
歲,其後每兩年再提高一歲,直到六十五歲為止~~~

四十七年次的勞工朋友,在一○七年時滿六十歲時,因為碰
到老年年金法定年齡調高到六十一歲,所以需到民國一○八
年滿六十一歲才能請領~~~

勞保老年年金亦可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延後請領
「展延老年年金」。不論提前或延後請領,都是最多五年,
每提前(延後)一年,減給(增給)四%的比例給付。以
此類推,最多減給(增給)二十%~~~

部分四十七年次的勞工,誤以為明年滿五十五歲時,就能請領
減額二十%的減額年金。事實上,必須以六十一歲的法定請領
年齡往回推算,最快要到民國一○三年滿五十六歲時才能請領
。如要延後領年金,也是要以六十一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

 

47年次勞工 61歲才能領老年年金-2012.08.29-02  

47年次勞工 61歲才能領老年年金-2012.08.29-01  

http://www.bli.gov.tw/sub.aspx?a=BzT7KsXpkwY%3d

老年年金給付-2010.03.25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20829000514&cid=1209

47年次勞工 61歲才能領老年年金

  • ·         2012-08-29 01:01
  • ·         中國時報
  • ·         朱芳瑤/台北報導 

民國一○七年起,勞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提高一歲,其後每兩年再提高一歲,直到六十五歲為止。勞保局昨日提醒,四十七年次的勞工朋友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六十一歲,民國一○八年才能申請,若要提前領減額年金,最快要民國一○三年滿五十六歲時才可請領

 勞保局表示,依勞保條例規定,從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勞保年金實施日開始,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六十歲;第十年起,提高一歲,其後每兩年再提高一歲,直到六十五歲為止

 勞保局指出,四十七年次的勞工朋友,在一○七年時滿六十歲時,因為碰到老年年金法定年齡調高到六十一歲,所以需到民國一○八年滿六十一歲才能請領,提醒勞工注意。

 勞保局表示,勞保老年年金亦可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或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不論提前或延後請領,都是最多五年,每提前(延後)一年,減給(增給)四%的比例給付。以此類推,最多減給(增給)二十%

 勞保局給付處經理林中正說,部分四十七年次的勞工,誤以為明年滿五十五歲時,就能請領減額二十%的減額年金。事實上,必須以六十一歲的法定請領年齡往回推算,最快要到民國一○三年滿五十六歲時才能請領。如要延後領年金,也是要以六十一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提醒勞工妥善規畫退休生活。

 根據勞保局統計,勞保年金自九十八年實施以來,至今年七月底,總核付金額金額達六九五億,共廿四萬三千多人請領,平均請領勞保年資為廿六年,年金金額領取一萬至兩萬元最多,占總人數五十六%;有四分之一勞工延後五年請領。勞保局總經理陳益民表示,勞保最新的財務精算報告,預計九月底出爐。

 

 http://www.bli.gov.tw/sub.aspx?a=BzT7KsXpkwY%3d

老年年金給付 

一、

請領要件

 

1.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上開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

 

 

請領年齡

60

61

62

63

64

65

民國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出生年次

46 年以前出生

 

47

 

48

 

49

 

50

 

51 年以後出生

 

2.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1225日勞保2字第0970140623號令:「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下列工作,並自中華民國9811日生效:
1.
高壓室內作業。
2.
潛水作業。

二、

給付標準

 

依下列 2 種方式擇優發給:

 

1.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0.775 + 3,000 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平均月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選擇第 2 式較有利。

 

 

舉例: 陳先生為45年出生, 60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5 年又 5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5+6/12) × 1.55 %= 17,608

三、

展延年金

 

每延後 1 年請領,依原計算金額增給 4 %,最多增給 20 %。

 

舉例: 上述陳先生繼續工作延至 63 歲退休,保險年資 38 年又 3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8+4/12 × 1.55 =19,012
19,012×
1 4 × 3 )= 21,293

四、

減額年金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惟尚未符合本條例所定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條件者,得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每提前 1 年,依原計算金額減給 4 %,以提前 5 年請領為限。

 

舉例:上述陳先生 57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2 年又 11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其欲提前 3 年請領老年年金。

 

每月年金金額: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3 × 1.55 =16,368
16,368×
1 4 × 3 1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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