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猜犇亞投資理財集團總裁陳智亮被稱為「最貴的一張選票」是投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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犇亞投資理財集團總裁陳智亮,1947年生於上海,為了總統大選,2007年1月31日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2月1日申請戶籍遷入登記,2008年3月投完票,5月就辦理戶籍遷出。陳智亮於2007、2008年度,以「非居住者」身分申報所得稅;但台北市國稅局認定陳智亮在台居住,核定兩年所得各為四千七百多萬、三千二百多萬元,應補稅八百八十多萬元、五百五十多萬元。陳智亮主張,他回台時都住飯店,沒有久住之意,不能把他當成「在台居住者」計算稅額。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設籍可推定有久住的意思,陳智亮在台領了不少薪資,就算住飯店、常出國,也是現代人經濟生活的面貌,依規定應列為「在台居住者」,也就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判陳敗訴。 

看來他為了投票給某個人,犧牲不小,這個事件衍生出的二個問題;

第一、你猜他被稱為「最貴的一張選票」是投給誰?

第二、從這次他為了投票而在國內設籍導致被以「在台居住者」課了他2007年度8百多萬元,2008年度5百50多萬元的稅,你就知道,有錢人逃稅的效果多好,要不是他為了向某人表示支持而意外出事,你根本不知道有錢人”節稅”的效果這麼大!你也同時知道為什麼這些所謂企業家那麼支持某人的道理了吧! 

其實,他為了投票而將戶口從國外遷入,一投完票馬上遷往國外,明顯是幽靈人口,應該是違反了選罷法,是必須吃上官司的,只是,因為檢調都知道他支持誰,當然不會像查綠營支持者一樣火速查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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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8 性侵通緝犯被捕無所謂堅持要投馬,馬英九昨在「志工感恩餐會」頗為得意】

 

【2012-01-30 「歡喜做 甘願受」吳伯雄大老有什麼好氣到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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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雨龍_告訴馬英九_我錯了_不該支持他的-2012.04.26-01      

 

 為投票選總統入籍 追稅1400萬-2012.05.02  

 最貴選票! 投信聞人為總統大選入籍 追稅1400萬 -2012.05.02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miffy011820120502140024&&dd=2012/5/2%20%A4U%A4%C8%2008:42:13

最貴總統票! 為選舉入籍被追稅千萬-2012.05.02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phoenixtv/20120502/00453360115.html

台媒:台選舉最貴票 為選舉入籍遭討稅千萬-2012.05.02  

http://m.ettoday.net/news/20120502/43263.htm 

最貴選票! 投信聞人為總統大選入籍 追稅1400萬

2012年05月2日 08:01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投信界聞人、犇亞投資理財集團總裁陳智亮為了總統大選將戶籍遷入台北,投完票後遷出;北市國稅局認為他在台設有戶籍,有居住的事實,要求他補稅1400多萬元。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他敗訴,堪稱是「最貴的一張選票」。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智亮於2007、2008年度以「非居住者」身分申報所得稅,北市國稅局認定他在台居住,核定兩年所得各為4700多萬、3200多萬元,應補稅880多萬元、550多萬元,合計1400多萬元 

陳主張,他於2007年1月31日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2月1日申請戶籍遷入登記是為了總統大選2008年3月投完票,5月就辦理戶籍遷出,回台時都住飯店,沒有久住之意,不能把他當成「在台居住者」計算稅額;他認為,就算要補稅,也應以稅額較低的「非居住者」計稅。 

不過,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設籍可推定有久住的意思,陳在台領了不少薪資,就算住飯店、常出國,也屬於現代人經濟生活的面貌,依規定應列為「在台居住者」,因此判他敗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65617.shtml

 

為投票選總統入籍 追稅1400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05.02 08:29 am  

犇亞投資理財集團總裁陳智亮經常在國外,為了投票選總統,將戶籍遷入台北,投完票就遷出;台北市國稅局認為他在台設有戶籍,有居住的事實,要求他補繳所得稅一千四百多萬元。  

陳智亮說遷入戶籍只為投票,投完票就遷出,不能把他當成「在台居住者」計算稅額;就算要補稅,也應該以稅額較低的「非居住者」計稅。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他敗訴,堪稱是「最貴的一張選票」。  

陳智亮為投信界聞人,今年三月與投信名人陸大文共同投資成立「台灣蘇富比國際物業」,將引進全球獨特豪宅,也把國內豪宅介紹給國際人士。  

判決指出,陳智亮於二○○七、二○○八年度,以「非居住者」身分申報所得稅;但台北市國稅局認定陳智亮在台居住,核定兩年所得各為四千七百多萬、三千二百多萬元,應補稅八百八十多萬元、五百五十多萬元。  

陳解釋,他於二○○七年一月卅一日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二月一日申請戶籍遷入登記,是為了投票選總統;因此在二○○八年三月投完票,五月就辦理戶籍遷出。  

陳智亮強調,他同時擔任四十四家國外公司董事職務,國外收入大於國內,經濟活動及生活重心都在國外;回台時住在飯店,沒有在台灣久住的意思,不能單憑設籍認定他在台居住。  

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設籍可推定有久住的意思,陳智亮在台領了不少薪資,就算住飯店、常出國,也是現代人經濟生活的面貌,依規定應列為「在台居住者」,也就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判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2012/05/02 聯合報】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phoenixtv/20120502/00453360115.html

台媒:台選舉最貴票 為選舉入籍遭討稅千萬

http://news.sina.com   2012年05月02日 00:45   鳳凰衛視

  

  台灣選舉史上“最貴票”,為選舉入籍被追稅千萬。圖片來源:台灣TVBS網站

  中新網5月2日電 據台灣TVBS網站報道,台灣投信名人陳智亮為了2008年能回台灣參與選舉選票,計劃2007年持旅行證件入境台灣,還設籍在台北,沒想到被台北市稅務部門核定,依照陳智亮在2007年和2008年2年所得,應該補稅1400萬元(新台幣,下同);雖然陳智亮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認定陳智亮是“在台居住者”,判陳智亮敗訴繳稅。

  據報道,陳智亮是犇亞投資理財集團總裁,後由投信轉戰炒房産,引進豪宅還博版面,沒想到這次被台北市稅務部門盯上被追稅,因為陳智亮在2008年積極回台灣參與選舉投票。

  陳智亮在2007年1月持旅行證件入境,隔天立刻申請戶籍遷入台北,等到2008年3月22日投完票,5月戶籍就遷出;結果就被台北市稅務部門盯上,必須補繳所得稅1400多萬元,為了選舉台灣地區領導人而入籍,成為“最昂貴的一票”。

  台北市稅務部門官員鄔汝康說:“境內設戶籍,有居住一天以上的話,依規定就是要辦理結算申報。”

  台北市稅務部門認定,陳智亮在台灣設有戶籍,有居住事實,必須繳稅,但陳智亮強調,自己經濟生活重心都在境外,回台灣住的是飯店,沒有在台灣久住的意思,提起行政訴訟,但敗訴。

  陳智亮本人沒有回應,台北市稅務部門不願對個案發言,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是認為,設籍就是有久住意思,陳智亮就是被列為在台居住的人,但全案還可以上訴。

 

 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land/11050504/112012032300241.html

蘇富比國際物業登台 專賣豪宅-2012.03.23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201&docid=101855488

蘇富比國際物業開幕-2012.03.22-01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47978

蘇富比國際物業開幕 台灣房產與國際接軌 -2012.03.29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24/today-e10.htm

陳智亮 因失敗而成功-2006.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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