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司法人員都像你們這樣嗎?

  

台灣司法人員的風紀問題真的非常嚴重,用無法無天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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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法官大人!你嘛幫幫忙!竟嚴重違法私調閱個資挑老婆!】


【2011-04-07 台灣的法官都像妳們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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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48555

 廉政署大失職!判刑11年半惡檢成功脫產出境-2015.12.23.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24/760036/1/

井天博朝中有人,改名脫產逃亡真便利-2015.12.24.jpg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69913/IssueID/20120118

前檢察官井天博貪瀆定讞 卻驚傳已偷渡出境-2015.12.23.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23/759105/

 

貪檢落跑誰「丟人」 院檢都說:不是我-2015.12.23.jpg  

 https://tw.news.yahoo.com/水哥-井天博愛上酒店-前妻-路相挺-175800270.html

 

「水哥」井天博愛上酒店 前妻一路相挺-2015.12.24.jpg  

http://www.nownews.com/n/2015/12/23/1932300

法拍案 洩底標 3書記官涉收回扣-2012.01.18-3.jpg

   法拍案 洩底標 3書記官涉收回扣-2012.01.18-2.jpg  

 

書記官集體貪瀆 主嫌林峻岳遭羈押-2012.01.19.jpg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67329/IssueID/20120117

 逼女證人陪睡 惡檢判7年半-2012.01.17-02.jpg  

 逼女證人陪睡 惡檢判7年半-2012.01.17-2.jpg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vestashi20120120183913

 執法卻索賄 檢座井天博涉貪被搜索-2012.01.20-01.jpg  

http://www.nownews.com/2012/02/03/138-2781660.htm

扯!糊塗法官忘記上訴 殺人犯減刑改判15年 -2012.02.03.jpg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98143/IssueID/20120203

法官烏龍發監 殺人犯減刑-2012.02.03.jpg  

 

http://www2.cna.com.tw/News/aSOC/201202230255.aspx

酒後行為脫序 花蓮法官遭停職-2012.02.23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air&sno=2012223N09M1

夜店喝酒看NBA 法官遭停職-2012.02.23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7/today-so8.htm

窺私134筆被彈劾 法官陳貽男早已退休-2012.03.07  

  

司法敗類 色檢嫖少女還仲介-2017.01.15.jpg  

沉迷16歲少女的禁忌樂園 淫檢蔡曉崙吃幼齒 收押停職-2017.01.15.jpg  

四處演講 宣傳法治 色檢人前念經 人後摸奶-2017.01.15.jpg  

  

警副所長召妓 心臟病發猝死-2017.01.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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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公然違法 亮名幫妹打官司-2019.12.06.jpg  

8次蹺班嫖妓 色法官遭免職-2020.02.14.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8321

 

騷擾女助理被免職 法官4提再審均敗北-2020.04.18.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2734

法官朱中和蹺班還報加班 彈劾-2020.05.15.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7015

 

違法幫妹妹打官司 前檢察官遭彈劾-2020.06.03.jpg  

 

 【名檢縱放殺人犯1】急跳槽侯友宜旗下當官 名檢放掉殺人凶嫌趴趴走 - 2020.06.23.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358

司法大醜聞 40司法高層涉貪- 自由時報-2021.01.19.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17359

法官接受飲宴案 許宗力深夜緊急宣布「全面調查」 - 自由時報-2021.01.21.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800

辦案瑕疵害人冤獄 司法官蔡甄漪遭監院彈劾 - 自由時報-2021.01.21.png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7%BF%81%E8%8C%82%E9%8D%BE%E6%A1%88%E6%B7%BB%E5%86%A4%E9%AD%825-%E5%8F%B8%E6%B3%95%E9%99%A2%E8%AA%BF%E6%9F%A5%E5%A0%B1%E5%91%8A%E7%AB%9F%E6%BC%8F%E5%A4%A7%E5%92%96-%E5%9F%BA%E5%B1%A4%E6%B3%95%E5%AE%98%E8%AD%99%E7%BF%BB%E5%A4%A9/ar-BB1dJZdc?ocid=msedgdhp

【翁茂鍾案添冤魂5】司法院調查報告竟漏大咖 基層法官譙翻天 -鏡周刊-2021.02.17.jpg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3468882

司法醜聞案》判諸慶恩有罪3法官 非司法院調查對象  - 自由時報-2021.03.16.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37232

代表銀行追債 反被控偽造定存單 銀行員諸慶恩冤死 高檢聲請再審- 自由時報-2021.03.16.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68798

諸慶恩案聲請再審 邢泰釗:願在天之靈安息 - 自由時報-2021.03.16.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72985


被爆請假陪妻赴美待產 苗院法官何星磊申轉檢察官-2021.03.20.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3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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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美女法官親密照外流 逮到男法官偷開她電腦 -2020.06.23.jpg

 【法官知法犯法】男法官偷看女法官LINE 移送撤職 -2021.03.30.png  

搜調查局內鬼 檢:家如精品店 - 蘋果日報 - 2021.04.02.png  

翁一句「大好消息」 檢︰計畫入罪諸慶恩時間點-自由時報-2021.04.20.png

聲請再審開庭/檢曝翁茂鍾筆記揭司法黑幕 諸慶恩冤屈如籠中兔-自由時報-2021.04.20.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44168

喚女助理按摩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判免職  - 自由時報-2021.04.21.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30365

開庭看報、溜班按摩… 4「名檢」吃考丙-2021.02.03.png  

自由日日shoot》「你辯護人有病 吸毒⋯」開庭辱律師 離譜檢移送檢署 - 自由時報-2021.09.23.png  

確實存在失控司法官 常暴走應汰除  - 自由時報-2021.09.23.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99536

亂銬坐騎樓女移工 檢求重刑 警私刑拘禁 可判7年半-2022.02.09.png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71076

離譜!苗栗問題女法官曠職70天延宕2百案 仍月領18萬 - 三立新聞-2022.02.14.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915080

3名前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 自由時報-2022.05.04.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19968 

疑暗助猥褻嫌犯打官司 兩法官涉違失 考績還打甲 - 自由時報-2022.05.29.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32009 

前法官林金村不當接觸富商翁茂鍾 監察院通過彈劾 - 自由時報-2022.08.20.jpg  

https://youtu.be/CHgGShRLFsM?t=289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01748

2法官涉暗通猥褻少年嫌犯被彈劾 懲戒法院下重手判免職 - 自由時報-2023.05.15.png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70602

女檢察官被男警指控「#MeToo」性騷 王涂芝發布5點聲明澄清 - 自由時報-2023.07.20.png  

 

轉自 Robertdad 

 

https://twitter.com/robertdad_faith/status/1709922082304434389?s=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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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判徐千晴免賠還勸他「離苦得樂」 鄭運鵬:一定上訴 - 自由時報-2023.10.06.png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48555

廉政署大失職!判刑11年半惡檢成功脫產出境

2015-12-23  08: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因偵辦禁藥案,收受業者價值18萬元的幹細胞製劑,於上月被最高法院判1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但週刊報導指出,原本該在本月1日到案執行的井天博卻消失無蹤,高雄地檢署清查才發現,井天博全家人早就出境,就連名下市值千萬元的房產都已售出,外界更盛傳他早已流亡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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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壹週刊》報導,現年59歲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井天博,於擔任高雄地檢署期間不僅有收賄、吸毒、養小三等惡行,更在被判刑定讞後未到案執行,疑似順利逃往國外,負責監控的廉政署官員直到上月底才驚覺他已失蹤,目前僅能由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令。

承辦該案的司法人員透露,廉政署調查人員早已多次拍到井天博與電玩、砂石業者頻繁出入酒店,就連毒品都是由業者買單。且井天博更會在案件偵辦期間接受業者高達千萬元的禮物、招待至馬來西亞遊玩,甚至要求自己能入股對方的國外礦業公司。

一位高雄黑道人士更說,井天博擁有加拿大國籍,老婆跟小孩早年就已移民加拿大,去年底他知道自己恐難逃牢獄之災,就委託他人把名下房子賣掉,並偷渡到東南亞然後轉機到加拿大。

報導也提到,一位資深國際刑警指出,由於井天博有加拿大跟台灣雙重國籍,即便他在台灣應該入監服刑,但只要他沒有返回台灣或到與台灣有司法互助的國家,井天博依然是合法的加國公民,不能強制押回台灣入監服刑。 

http://www.nownews.com/n/2015/12/23/1932300

前檢察官井天博貪瀆定讞 卻驚傳已偷渡出境

NOWnews今日新聞

2015 12 23  12:19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現改名井樹華)涉嫌向被告索賄,不法獲利估計可能上億,經廉政署和高檢約談涉案相關人士後,最高法院依貪瀆罪,於11月12日判刑11年6月定讞,當天雄檢立即派人前往井天博位於台北及高雄住處逮人,但發現井天博早已不知去向,雄檢12月1日發布通緝,並依法沒收交保金500萬元,懷疑井天博早已偷渡出境。

井天博被廉政署、高雄地檢署查出,他在偵辦一件減肥禁藥案時,涉嫌對涉案的馬來西亞台僑孫雅慧放水,以換取投資孫家在馬國的礦產,據了解,雄檢掌握井約有近10件疑涉收賄案,井妻則被懷疑是居中聯繫的白手套。法務部政風特蒐隊和調查局南機站長期監控,還拍到他和司法警察多次出入酒店等場所,甚至和黑道一同進出。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涉及至少10件以上的貪汙案,不法所得10億以上,被稱為史上最貪檢察官,檢方在偵查後依貪汙罪提起公訴,在一審審理期間,法官裁定井以500萬交保,限制出境。

雖然已經限制出境,但法院卻未處分井必須每天到派出所簽到,因此判決定讞前夕,井已經將高雄的房子賣掉,隨即將戶口遷到台北老家,隨後偷渡出境,緊急發佈通緝,但為時已晚,而落腳處有可能是妻小居住的加拿大或東南亞皆有可能。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23/759105/

貪檢落跑誰「丟人」 院檢都說:不是我

2015 年12月23日18:55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59歲,已改名井樹華)涉貪,今年11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確定,高雄地檢署為確保執行,當天就派警調到他台北老家蹲點守候,不料他早在宣判前就潛逃海外,據悉可能擁有加拿大護照、精通英文的他,在海外生活一點也不成問題。相關承辦人員感嘆,「在國外重罪被告二審若判有罪就會當庭羈押,在台灣有時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時,已經很難執行到案,但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

但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反批:「法官在審理期間若要羈押被告,須有法定的客觀事證及理由,絕非法官疏忽讓井男跑掉,希望懂法律的檢方,不要動輒把責任往外推。」
 
據了解,井天博今年9月還在台灣,當時雄檢也知道他把住了2、30年,位處在三多商圈的高雄住家賣掉,將戶籍遷移到台北鄰近松山機場的老家,但仍經常在高雄出沒。檢調研判,井天博應是得知自己逃不過,10月偷渡海外,可能落腳加拿大。

今年12月1日雄檢發佈通緝後,檢方也發函給高等法院,表明在許多案件中,檢方希望羈押重罪或有虞逃的被告,但往往遭法院以「聲請不合」駁回,因此檢方認為,在審判中如何防止被告逃亡,以確保審判進行,是法院的職掌;而又在判決確定以前,為確保有罪判決的執行,以彰顯司法尊嚴及威信,法院認為被告該押者就應該要押,以免被告逃匿,要再耗費人力資源追緝,不僅引發社會不滿,還有機關權責不明的爭議,井天博潛逃一案即是一例。
 
井天博台大法律系畢業,從分發後就一直在高雄地檢署任職,早年就規劃老年落腳加拿大,近20年前就把妻小送到加拿大,取得國籍,打算自己退休無公務員身份後再依親取得加拿大國籍。人稱「水哥」、「河東四公子」之一的井天博在道上沒人敢得罪,儘管上酒店、帶嫩妹樣樣來,但他也深知自己有可能被逮,就算是全身而退,他也為了及早佈局海外生活,從未中斷英語學習。
 
檢察官生涯中,井天博只有短暫時間調任到台南地檢署上班,這段時間他每天開車通勤上下班,在車上聽著全英文廣播節目ICRT,平日閒來無事時也看英文報紙,英文練得嚇嚇叫。知情人士表示,井天博的財產應該都在國外,英文又流利,要在加拿大生活一點都不成問題,搞不好也是如魚得水。
 
井天博5年前利用承辦禁藥案機會,濫權不追訴涉案的富商孫雅慧,以1200萬元交換投資孫女夫家在馬來西亞礦業「穩賺不賠」的開採權,另收受孫女贈送70支、價值12萬元的幹細胞針劑,遭雄檢依貪污罪起訴。後監察院以他涉嫌收賄及經常出入酒店行為不檢等理由將他彈劾送公懲會審議,職務法庭已將井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
 
井天博貪污案今年11月12日被判刑11年6月確定後,雄檢為確保執行,立即派員到他敦化北路老家準備把他帶走,檢調人員蹲點幾天後,發現他根本不在老家,檢方研判他交保500萬元後,就利用最高法院還沒宣判的期間處置好財產,約於今年10月潛逃出境,12月1日雖緊急發佈通緝,但為時已晚。又如外界傳聞他若取得加拿大護照,人也在加拿大境內,即便檢方已經掌握其行蹤,也難緝捕到案。因此每次遇到要執行的人犯潛逃事件,檢方難免抱怨,「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法庭中心/高雄報導)

出版時間 10:15
更新時間 18:55
 

https://tw.news.yahoo.com/水哥-井天博愛上酒店-前妻-路相挺-175800270.html 

水哥」井天博愛上酒店 前妻一路相挺 

作者記者陳宏睿╱高雄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12月24日 上午1:58 

五十九歲井天博台大法律系畢業,七十二年分發高雄地檢署,為人海派,黑白兩道通吃,白天在地檢人稱他「檢座」,但道上兄弟都稱他「水哥」,井除檢察官本業外,據傳也投資電玩、採礦等產業。 

井天博「水哥」的稱號,主因是他自我介紹時,都向人稱「姓井,井水的井」,剛認識不熟的朋友誤會,直接以「水哥」稱呼,久而久之,井也習慣此稱號,道上兄弟都以水哥稱呼他。平時道上兄弟只要有需要「法律諮詢」的需求,都會找井幫忙「喬事情」。 

井天博愛去酒店找小姐,應酬外務多,是高市法界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據查,井妻被問到井的應酬外務時,一派輕鬆回應「只要我沒親眼看到,都不算數」,井妻對井一路相挺,直至去年底兩人才離婚,而井愛上酒店的嗜好,直至今年九月被檢調查出在酒店刷卡消費紀錄,可略知一二。 

井天博與妻子是青梅竹馬,育有兩女,妻女早年就移民加拿大,取得國籍,但井在上月十二日遭判刑定讞時,井的妻女都在台灣。 

井天博在家中排行老三,還有哥哥、姊姊與弟弟,據查井家人在金融界和商界都小有成就,甚至井天博涉貪案發時,高雄地院在二○一二年裁定井五百萬交保,井籌不出保金,向親友求援,隔天井的家人就湊足金額讓井交保,井親友的經濟實力可見一斑。 

井天博傳出已偷渡出境,家人都表示不清楚,但因五百萬保金在今年十二月七日被沒收,親戚都希望井能出面。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24/760036/1/

井天博朝中有人,改名脫產逃亡真便利

2015 年12月24日12:20

作者:周武榮(律師)  

    雄檢前檢察官井天博,後改名為井樹華,因禁藥案件,利用實務上不受監督的「簽結」方式,取得上億元不當利益,江湖上人稱,十億檢座,海派水哥,河東四公子,最後被最高法院定讞徒刑十一年半,在廉政署的監控下,從台灣蒸發,相傳已搭機回到他效忠的國家,加拿大!
    
     檢察官貪污案件,應該屬於社會矚目案件無虞,依照一百零三年所定的,防逃機制辦法,全名為「臺灣高等法院審結刑事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即時通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作業要點」
     高等法院在判決有罪後,不用等最高法院宣判結果,就必須啟動防逃機制,把管制事項用書面或電話紀錄即時通知高檢署
     
     本案雄檢竟然在最高法院宣示判決後,才啟動防逃,顯然有失職,但這失職所在,究竟是高等法院判決後,沒有即時通知高檢署,還是是高檢署收到通知後,沒有再即時通知所屬的高雄地檢署,或是雄檢收到通知後,沒有確實啟動防逃,指揮警局,調查官,嚴密監管,這裡一定有人謀不臧的地方,或者官官相護之處,如果防逃機制辦法不修正,我覺得這辦法會成為「不妨逃看看辦法」!
 

    高院在重大社會矚目有罪判決後,如被告未在監或羈押,必須即時通知高檢,但該辦法內完全沒有罰則規定,就算不啟動,也只是行政處分,難免有疏漏之虞,再者,高院判決後,為什麼一定要通知防逃執行機關的上級單位呢,令人費解!既然是緊急狀態,為什麼不能直接通知執行防逃的地檢署,警政署,廉政署?

    
    本案最荒謬的地方是,井天博擁有雙重國籍,妻女又長期居住加拿大,後來又改戶籍,改名,脫產,很明顯有逃亡的準備,汙點證人還離奇墜樓死亡,高雄地檢署對這些再執行羈押的理由,難道都不知情,沒有把這些情狀陳報審判機關,讓法院審酌是否再為羈押裁定與否,井天博長期服務於雄檢,果然是朝中有人好辦事,出事逃亡真便利!
 

https://tw.news.yahoo.com/%E6%B2%89%E8%BF%B716%E6%AD%B2%E5%B0%91%E5%A5%B3%E7%9A%84%E7%A6%81%E5%BF%8C%E6%A8%82%E5%9C%92-%E6%B7%AB%E6%AA%A2%E8%94%A1%E6%9B%89%E5%B4%99%E5%90%83%E5%B9%BC%E9%BD%92-%E6%94%B6%E6%8A%BC%E5%81%9C%E8%81%B7-215005536.html 

沉迷16歲少女的禁忌樂園 淫檢蔡曉崙吃幼齒 收押停職 

作者林欣儀、吳敏菁、陳志賢╱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欣儀、吳敏菁、陳志賢╱綜合報導】 

司法恥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知法犯法,涉嫌於2015年間與16歲少女性交易,之後還「呷好逗相報」透過網路論壇、Line群組,媒介該少女給其他同好「共享」;台中地檢署經半年追查、蒐證,13日指揮廉政署等單位拘提蔡到案,偵訊後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天凌晨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向法院聲押獲准。 

開群組分享買春資訊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表示,地檢署昨天接獲台中地檢署通報,隨即依《法官法》41條、因羈押停止職務規定,已呈報法務部將蔡停職,周一上班日正式發公文。 

法務部長邱太三聞訊表示痛心,要求中檢毋枉毋縱,對於違法亂紀的檢察官,從嚴偵辦,絕不寬貸,另邱太三也責成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進行相關的行政調查,依法究責。 

台中檢警指出,去年7月間偵辦一起少女性交易案件時,發現多名嫖客利用網路論壇的方式分享賣淫女子資訊,其中許多人還會在論壇中書寫「評論」;經追查後發現有3名女子是未成年少女,再深入擴大清查,懷疑其中1名自稱律師的嫖客身分不單純。 

檢警表示,經不斷追查,發現這些嫖客皆是使用網路論壇、通訊軟體LINE聯繫,且每個人暱稱皆不同,有些人甚至每隔2、3個月就會更換1次暱稱,在追查上難度很高;經抽絲剝繭,才知道暱稱「小輪子」、自稱是律師的群組成員真實身分,竟是在彰化地檢署任職公訴組的檢察官蔡曉崙。與蔡曉崙有過性交易的少女也強調,那人確實是檢察官,讓大家都很錯愕。 

暱稱律師「小輪子」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景東表示,經調查發現,蔡曉崙(47歲)是在前年2月間,以1小時3500元價格與16歲少女性交易,目前掌握蔡與該少女只有進行1次交易;但基於「呷好逗相報」,他在同年間又多次媒介少女與其他男客交易,但實際次數仍在清查中,目前也未發現他趁機獲利的證據。 

清查通聯約談10人 

郭景東說,掌握確定事證後,檢察官前天上午帶隊指揮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署廉政官與台中警方、憲兵隊等單位共62人,兵分多路搜索蔡曉崙辦公室等處;並在蔡位於台中市的住處拘提他,還查扣蔡的上網、通聯等相關證據,另約談10名關係人。 

據了解,蔡在偵訊時坦承性交易,但辯稱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少女。郭景東指出,因蔡還有家人旅居國外、擁有外國籍,且該媒介性交易案仍有相關共犯待追查;昨天凌晨以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https://tw.news.yahoo.com/%E5%9B%9B%E8%99%95%E6%BC%94%E8%AC%9B-%E5%AE%A3%E5%82%B3%E6%B3%95%E6%B2%BB-%E8%89%B2%E6%AA%A2%E4%BA%BA%E5%89%8D%E5%BF%B5%E7%B6%93-%E4%BA%BA%E5%BE%8C%E6%91%B8%E5%A5%B6-215005206.html 

四處演講 宣傳法治 色檢人前念經 人後摸奶 

作者吳敏菁╱彰化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15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吳敏菁╱彰化報導】 

涉嫌嫖16歲少女,還介紹同好遭收押的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已依《法官法》規定停止職務!消息傳出,同仁和不少聽過他演講的學校師生都嘩然,指出他四處演講,宣導青少年法治教育;執法人員以身試法、自毀前程,傷害少女、戕害司法尊嚴,寫下法治教育的最大諷刺篇。 

47歲蔡曉崙,已婚、台中一中、台大法律系畢業後,先考上書記官,分發到澎湖地方法院,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訓後;2001年分發台中地檢署擔任檢察官,2007年到彰化地檢署,先在偵查組,2012年轉到公訴組。 

蔡曉崙擔任台中檢察官期間,偵辦過多起社會矚目的轟動案件,包括塗姓男子砍殺母親情夫案、婦人攜女燒炭自殺、狠母吞藥殺子;在彰化地檢署任內也指揮破獲過多起賄選、花壇槍擊等。 

「感覺他還蠻天才的,平常不愛與人多做互動,但一上台演講卻是談笑風生,很能帶動氣氛」、「專業知識很夠,好像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都懂。」蔡曉崙涉案,聽過他演講的學生不敢置信的說,蔡檢察官活潑又有趣,說起每個案例像在講故事,很能引起共鳴。 

與他共事過的同事也說,平常倒沒特別感覺到他言行舉止有特異之處,倒是他總是忙於手頭上的工作,鮮少和人哈啦、互動;但大家也沒想過他內心有這麼一塊陰暗面,因為上班就是工作,個人私領域的部分,大家尊重不會去特別探究。 律師友人則為他申冤,認為孝順、木訥的蔡檢很孝順愛家,不太可能去嫖少女;蔡曉崙居住的保全人員表示,蔡檢察官上班、生活作息正常,並不清楚其在外的行為。 

至於他四處演講、宣導青少年法治教育,卻還援交少女,言行不一。彰化地檢署襄閱林漢強表示,宣導法治教育是彰化地檢署的業務,算是被分配的例行性工作,不是蔡個人的安排。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115/37520986/ 

警副所長召妓心臟病發猝死 

曾動手術剛復職 才進摩鐵就倒下 

2017年01月15日 

【陳世河、詹智淵、王煌忠連線報導】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陳姓派出所副所長,曾有心血管病史做過心臟支架手術,昨晨與應召女相約彰化一家摩鐵進行性交易,疑因心臟病發,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警方透露,陳員勤務結束找應召女開房間,還未辦事就發病身亡。 


 應召女陪同就醫 

彰化消防局昨凌晨2時獲報指,轄區內一家摩鐵有人昏迷,警消到場時,旅館人員與一名女子在門口引導進入房間,房內一名男子衣著完整、口吐白沫臉色發白,呈大字形躺床尾,無呼吸心跳,該女陪同到彰化基督教醫院,醫院動用葉克膜搶救,男子仍回天乏術。
警方查出,死者是台中市警察局某分局的一位陳姓巡佐兼副所長(48歲),而該名女子(30多歲)與他沒婚姻關係,她僅向救護人員表示男子是「朋友」。
 


警方調查,陳員在凌晨1時40分許開車載女子進汽車旅館,約2時4分女子打電話求援,女子一開始不願多說兩人關係,後來才坦承自己是賣淫個體戶,透過LINE與陳員談好價錢,相約到彰化市性交易,但性交易未開始,陳男就身體不適昏迷,女子因此未依《社維法》裁罰。
 


中市警方表示,陳姓副所長已婚,與妻育有3名子女。陳員任職的派出所所長說,陳去年10月因心臟疾病住院,置放支架後,上月回來上班,他的勤務正常,人緣好,前天晚上8時上班,執行擴大臨檢到凌晨零時下班。
 

「他是好好先生」 

陳員同事指出,陳是好好先生,對同事拜託幫忙的事,他做得到的都不推辭,回來上班後,感覺他的身體變虛弱。 


衛福部豐原醫院心臟外科主任林雍凱說,心血管疾病患者一定要注意保暖問題,當氣溫驟降時,盡量不要出門,以免引發心臟疾病,另運動以散步、走路為宜,激烈運動要量力而為,胸口有頻繁抽痛、胸悶症狀應速就醫。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629/38378292/ 

《法官法》三讀 貪污確定繳回薪水 

出版時間:2019/06/29 

【林惟崧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再進步。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後,未來法官、檢察官涉貪污遭有罪判決確定,要繳回停職期間依法領取的半薪,讓「最貪檢察官」陳玉珍坐領半薪6年半的事件不再發生;法官懲戒也新增剝奪、減少退休金,讓違失法官究責不因其已退休,而無所課責。 

此外,為強化法官評鑑制度,未來也將增加評鑑委員中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等外部委員人數,強化透明度;當事人或犯罪被害人,也得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針對法官進行個案評鑑,以確保權益。
民眾對法官、檢察官涉貪深惡痛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修法時提出「陳玉珍條款」,明定若法官、檢察官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職務法庭裁判確定,應繳回停職期間所領的薪水。
 

原《法官法》第50條規定,法官懲戒類型,包含免除法官職務、撤職、罰款、申誡等。為避免法官在卸任前涉有違失情節卻僅有申誡之處分,條文修正,不適任法官若任職時違失情節重大,增訂可剝奪其退休金及退養金,或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10%至20%,達到實質懲罰效果。
此次修法外界關注焦點之一,就是法官評鑑申請改為「全民評鑑」。修法後,案件當事人、犯罪被害人,不用透過相關團體,也能自主請求評鑑。
法官評鑑委員組成部分,為讓司法界能公開透明、重拾社會公信力,昨修法擴大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比例,從現行4人提高至6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44022

法官偷吻女助理被免職 提再審、聲請釋憲都摃龜

2019-07-05 19:5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偷吻女助理等行為,被職務法庭認定不適任法官,2月14日判決免職,陳鴻斌不服,提出再審與釋憲,不過,暨公懲會3日駁回再審後,大法官5日亦決議不受理,雙雙讓陳鴻斌吃癟,但若陳可提出新事實、新證據、法令違失,仍可續提救濟,無次數限制。

這已經是陳鴻斌第二次聲請釋憲,第一次他主張職務法庭所適用的法官法與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與司法院釋字第752號解釋保障人民訴訟權之精神有違,亦侵害人民受憲法第7條、第16條及第23條規定的保障,但被大法官第1482次會議議決不受理。

此次,陳鴻斌改主張「法官法」已將職務法庭由「一級一審制」變更為「一級二審制」,以保障人民享有受法院公平審判的憲法原則,大法官釋字第752號解釋也寫到「人民初次受有罪判決……至少應予一次上訴救濟之機會」;而他聲請法官迴避被駁回,卻未獲得再次救濟的機會,有違憲之虞。

不過大法官表示,陳鴻斌未敘明駁回聲請法官迴避的確定終局裁定,與「法官法」中將職務法庭之裁判由原「一級一審制」變更為「一級二審制」及釋字第752號解釋之「人民初次受有罪判決……至少應予一次上訴救濟之機會」意旨究竟有何關聯;難認違反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平等權及訴訟權,因而決議不受理。

另外,陳鴻斌向職務法庭聲請再審,主張免職判決的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依法律或裁定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原判決就足以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物漏未斟酌、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應變更原判決,但未獲合議庭採認,3日駁回再審之訴。

陳鴻斌被認定有8項違失,分別為偷吻女職員嘴角、稱絕對不會原諒她接受男性邀約、擋住辦公室大門阻她離去、辦公室內擁抱、購物代付帳、贈相機、邀上山拍照、掩飾自身疏失,通過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懲戒,第一次判決免職,陳提再審翻盤,改獲罰俸1年,監院不滿亦提再審,二度翻盤再度改判免職。陳鴻斌已退休,身分從法官變更為司法事務官,退休金差約10萬元,影響甚鉅。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20538 

羞辱被告「活該」法官送懲 

2019-09-26 

司改會控俞力華 審6案濫用訴訟指揮權、恣意開示心證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積案四十五件,還差點縱放運毒被告,日前被職務法庭免職後已辭職。但她的劣行還不僅止於此,法官評鑑委員會昨再指她開庭時對被告說出「那你就活該」、「見鬼了」、「再扯一點好嗎?」等離譜言語,但考量她「非出於明顯惡意」,決議報請司法院人審會懲處,未送監察院彈劾。 

俞力華積案45件被免職 

民間司改會二○一五年間具狀請求評鑑俞力華,控她審理六案的開庭過程中,除了以上述言詞羞辱當事人外,還有「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想要多開幾庭…我會認為犯後態度不佳,量刑上無法對你寬待」等情緒性用語,濫用訴訟指揮權和恣意開示心證。 

法評會調查認為,俞力華開庭時還對被告說「審理之前承認的話,刑度是我一個人可以操控的」、「再進審理…你的承認就會變得比較廉價」、「妳是騙我的喔,我刑度一定會考量的」等強調犯後態度與量刑審酌的言語,有違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亦不符法官應避免未審先判的開示心證,恐遭質疑判決不公、損及當事人訴訟權益。 

法評會表示,俞力華還有其他對當事人充滿情緒性詢問及應對的言語,均有錄音,因而認定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法情節重大。不過法評會認為俞力華非出於明顯惡意,且已因積案等事由被免除法官職務,綜合考量後,決議送人審會給予適當處分。 

司院訂俞力華條款 禁重罪簡易判決 

俞力華在審理一件本刑五年以上的運毒案時,不顧檢察官反對,逕幫兩名被告二度減刑,以利把原為合議審理的重罪案件,改為獨任審理的簡易判決處刑,最後判緩刑險縱放被告;司法院為此擬制「俞力華條款」,禁止本刑三年以上重罪採簡易判決,草案已送行政院會銜。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6593

20 年前就出包…檢察官忘開庭去吃大餐

2019-12-04 05:30:00

〔記者陳慰慈、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在培因浩鼎案蒞庭表現不佳,被評定為「未達良好」,他在廿年前就出過包,昨又被爆開庭不見人,竟跑去跟朋友聚餐,士檢認定他執行職務有疏失,建請法務部懲處。法務部昨表示,收到士檢函文後會召開檢審會,如認定有職務疏失,即啟動職務監督,處分有「發命令促其注意」、「加以警告」,或經決議送交檢評會審理評鑑。

遲到近一小時才出庭

「鏡周刊」昨報導,林在培十月三日下午原本應到法院蒞庭,但遲到近一小時才出庭,事後他解釋是未接獲書記官的開庭通知,以為當天下午沒事,才去跟朋友吃飯。

士檢表示,十一月八日已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以林在培「疏未注意庭期,逾時未到庭執行職務,且經法院通知未積極處理」等事由,建議依法官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處分「促其注意」或「加以警告」,並送高檢署轉呈法務部核定。

此外,林在培先前因浩鼎案蒞庭表現不佳,今年一月已被士檢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評定為「未達良好」,之後分別經法務部核定及銓敘部審定在案。

不過士檢也為林緩頰,表示林在培此次工作雖有疏漏,但過往辦案經驗豐富,曾偵辦不少重要案件,對社會不無貢獻,相信他經此教訓,必能回歸正軌,克盡職守。

事實上,林在培首度出包是在廿年前服務高雄地檢署時,當時他是偵查組檢察官,曾對一名未到庭的偽造文書劉姓原告發布拘提,但劉婦向監察院喊冤陳情只是未收到開庭通知,就被林在培違法拘提。案經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評議,對林在培處分警告。

林在培二度出包,則是在士院審理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賄賂案件期間,林在培身為公訴檢察官依規定應對被告論告,當庭卻出現找不到要提示的證據卷宗放在何處,且當辯護人對林在培問題提出異議時,林在培往往直接放棄修正問題。

本報昨無法聯絡上林在培,不知其回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6590

爭議法官/被爆常陪網紅妻出國 候補法官升等被駁回

2019-12-04 05:30:00

〔記者蔡政珉、陳慰慈/綜合報導〕苗栗地院廿九歲候補法官何星磊,被爆常陪網紅妻子「藍星沙」出國攝影拍照,自己也偶爾入鏡;他還申請公費赴美短期進修,卻「恰巧」與妻子赴美待產時間重疊,以及三年有六十二案以「再開辯論」拖延等;司法院已駁回何星磊由候補法官升等為試署法官的升等案。

何星磊被質疑「假進修、真陪產」

鏡周刊報導,司法官五十三期結業的何星磊因常陪妻子世界到處跑,致承審案件無法如期審理完畢,以再開辯論方式拖延,直指何星磊「擺爛」。何星磊九月還以在職進修名義請假赴美兩個月,同時間妻子在美待產,他原訂十一月廿九日回台,後又請年假,預計本月二十日才上班,何被質疑「假進修、真陪產」。

苗栗地院發言人、庭長宋國鎮表示,何星磊再開辯論件數三年六十二件,再開辯論是每位法官不可避免的情形,不過相較於其他法官年平均五、六件,何的件數確實較多,將會叮囑減少件數。

至於何星磊常出國,宋國鎮表示,何休假都合規定,最近出國赴美進修也是獲司法院選派,一切合乎規定。

今年是何星磊擔任候補法官第五年,原本十月有望從候補法官升為試署法官,但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質疑他的敬業精神,決議「延長候補、暫不予升等」,如果明年升等案又被擋下,何有可能無法繼續當法官。

至於何赴美進修的幕後主因是陪妻子生產?司法院對此表示,過去沒有完全一樣的請假案例,前提是先需釐清事實,接下來才能決定如何處理,需再了解。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6589

被爆假進修真陪產/法官疑鑽進修漏洞 法界︰脫法行為

2019-12-04 05:30:00

法界認為「公中夾私」違背法律精神 建議設考核機制

〔記者陳慰慈、錢利忠/台北報導〕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申請赴美在職進修兩個月,為了充實法官的本職學能,以公假名義出國進修,原本也說得過去,但何星磊一方面以公假赴美,長達兩個月時間的薪資照領,另一方面卻與妻子赴美待產和生女時間重疊,無論圈內人或一般民眾,都知道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未料到的是,司法院面對外界質疑,似乎只想抹平爭議,昨一再強調,何星磊申請進修等情,一切符合規定。

司法院面對質疑 似乎只想抹平爭議

對於何星磊核准申請赴美在職進修,苗栗地院把責任推給司法院,指稱「他是獲得司法院選派」,司法院則推給司法官學院,表示「這是司法官學院提供的名額」;相關單位都是「別人決定的」態度,似乎沒人想去探究,何星磊一面用公家錢赴美進修、一面疑陪妻子待產,類此「公中夾私」的鑽漏洞投機行為對或不對?以及是否應從制度面去改善這種怪象。

司法院昨指出,何申請的進修方案是司法官學院提供名額,法官申請後,再由進修委員會開會審查,決定申請者是否符合進修條件,如常出國的話,委員也不會核准讓他出國。對於外界質疑何出國是假進修、真陪產,司法院表示,何妻非公務員,也有可能是何妻配合先生出國,此部分仍需了解。

另法官的特休假依年資而有不同,最高三十天,如還有加班及補休,能再延長一些天數,除了請假去中國需事先簽准.或曾辦過機密國防案件需特准才能出國,一般來說,法官在最高天數內休假都不會被駁回。

若假借進修之名 獲公假優惠行為可議

律師林富貴表示,何若以赴美進修為糖衣,內心隱藏陪老婆在美待產的目的,雖未違法,但法律實務上有一種叫「脫法行為」,就是外表雖不違法,內裡卻是違背法律精神,是不道德的行為;他認為,政府鼓勵公務員短期出國進修,卻未設考核機制,申請者到底有沒有真的進修上課,沒有人知道,建議要設考核機制。

林富貴還認為,短期進修只要回國交報告就可以,但出國期間是否依規定上課,報告內容是否進修所得,機關甚少查核,如果假借進修之名,獲得公假優惠,但行照顧妻子之實,行為可議。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6591

3 年拖62案多別人4倍 司法院竟稱︰不違法

2019-12-04 05:30:00

〔記者陳慰慈、王定傳/綜合報導〕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三年來有六十二件拖延案件,平均比其他法官多出三、四倍,連苗栗地院也自承件數「確實較多」將叮囑減少。未料司法院的回應則是,何未違法,上述都非管考認定的「遲延案件」,如超過辦案期限又無正當未結案理由,才有可能面臨加以警告或口頭告誡的行政處分。

司法院表示,何在二○一七年、二○一八年、二○一九年在案件宣判當天或之前,以仍有證據需調查或其他原因為由,裁定再開言詞辯論,分別有廿一件、廿二件、十九件,這是法律允許的,形式上未違法,如果是判決寫不出來就再開言詞辯論,理由就不妥當,但此跟「遲延案件」不同。

司法院說,辦案有辦案期限,超過期限就會被視為「遲延案件」,行政權才會介入研考,送交法官自律委員會了解案件延遲結案有無正當理由,研考準則則由各地法院自訂。以高等法院為例,如無正當理由遲延,委員會會要求限期要改善,如仍未改善,委員會就會提出加以警告或口頭告誡處分建議供首長參考,因處分會做為每年的職務評定依據,對法官前程或升遷都會影響。

法界︰須看有無正當理由

法界人士認為,何星磊三年內承審案件有六十二件「再開辯論」無法如期宣判,是否過多,須視該地院案件量、有無正當理由而定。不過這位法界人士也認為,再開辯論次數太多或沒有正常進行,仍可能會被列為每年度法官職務評定的「討論事項」,由法官職務評定委員討論是否具有「正當事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6981

韓籍狼師判刑賠償 未境管溜了

2019-12-06 05:30:00

〔記者王冠仁、楊國文、王姝琇、謝君臨、吳柏軒/綜合報導〕國立政治大學韓文系專任約聘助理教授朴在慶(PARK JAE KYUMG),任職期間被控連續性騷擾女學生,一審將他判刑一年二月、前天民事再判他賠償二名受害人八十萬元。未料上訴後,高等法院竟以他準時到庭、無逃亡之虞,未予限制出境,讓朴今年七月就搭機跑了,因我與韓國無司法互助,我方僅能發布通緝,被害女學生也將求償無門。

當初揭發該案的立委陳亭妃,無法接受法官輕易讓當事人離境,質問說:「為什麼提前解除狼師限制出境聲請?」

判賠兩女80萬 高院不知落跑

朴在慶前年獲錄取為政大助理教授,三月起開四門課,不久即遭控在課堂上公然摸女學生臀部,還有二女在研究室被他摸鎖骨長達十秒,被害人共九名,其中二女提告。事發後有一百零二名學生連署將朴男列為不適任教師,前年七月即遭政大解聘。

台北地院認定被告對二女性騷擾八次,合併執行一年二月、得易科罰金四十二萬元;民事判賠二女八十萬元。台北地院原對朴限制出境至今年四月,但全案二月上訴後,高院認為不用再延長境管,一段時間後朴男發覺他未被境管,七月十六日搭機開溜。

高院原合議庭由審判長劉壽嵩、受命法官賴邦元等審理,二人沒多久即退休。全案受命法官改為劉兆菊,審判長為張惠立,十月開庭時,律師表示找不到被告且已讀不回,法院查後才知他已出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7079

韓籍狼師明顯會逃 法界轟不境管太離譜

2019-12-06 05:30:00

〔記者王定傳、溫于德、楊國文、楊綿傑/綜合報導〕政治大學韓文系專任約聘助理教授朴在慶被控性騷擾九名女學生,刑、民事官司還在打,就能出境離開。法界人士批評,朴在慶事發後被解聘,無收入來源,在台又無親人,合議庭應可判斷他離台機率大增,卻未限制出境,確實大有問題,「真的很離譜」。

丟差在台無親人 合議庭竟無警覺

據了解,朴所以合法出境,原因在於高院合議庭未繼續限制他出境,理由為朴在慶具有教授身分、一審有到庭、一審判決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二審,以及法院第一次開庭時,他也有出庭等由。

不過事實上,朴案發後已被解聘、在台無工作證,又沒有家人在台灣。律師林俊峰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朴沒有繼續留在台灣的動機,合議庭理應維持限制出境的處分;他說,原則上對於外籍犯罪者,為避免有潛逃的可能,法院應從嚴審核,否則他們在台犯法後,大可「拍拍屁股走人」,無須面對偵、審程序及懲罰,被害者也可能求償無門。

律師周武榮也批說,二審法官過於相信外國人的誠信,不應該因為朴男一審歷次均到庭,就認為他不會潛逃出境,若真要解除限制出境,至少應審酌其身分、地位後,裁定高額保證金作為替代處分。

他舉例指出,現任棒球協會理事長辜仲諒捲入「紅火案」、中信掏空案,因欲出席在日本舉行國際棒球賽事,法院要他交出五億元保金,才准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

被害人求償無門 婦團:傷害更大

周武榮還建議,下級審應在上訴空窗期,建立「防逃機制」,命被告到指定機關報到、配戴科技設備監控、限制活動區域、命交出護照或旅行文件、禁止處分財產等,以有效掌握行蹤,並在卷宗內提醒上級審被告是外籍人士,應立刻再下裁定、接續境管,以防潛逃出境。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憂心說,本案被告出境後絕對不會再回來,若被害人求償無門,是一種更大的傷害。本案被告已於一審被判刑,法院應該說清楚上訴二審後,為何未對他限制出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37083

檢察官公然違法 亮名幫妹打官司

2019-12-06 05:30:00

非首犯 曾替親屬打行政訴訟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剛於今年十月一日離職的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擔任檢察官期間,竟亮出名號替胞妹辯護,投檢認定他違反法官法規定,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檢評會發現他之前就曾替親屬打行政訴訟,這次又違法執行律師職務,嚴重傷害職務形象,決議報請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撤職。

王全中離職 檢評會仍建議撤職

王全中離職後隨即投入台中區域立委選戰,原獲親民黨提名,但法官法規定司法官若要參選立委,應在這屆立委屆滿一年前辭職或退休,王十月才離職不符合法定資格,失去提名機會。但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中選會暫時讓他登記及檢評會不得評鑑,結果如何還未裁定出來。

自認合法 想選立委又不服規範

王全中胞妹與蘇姓友人有投資糾紛,王全中接受胞妹委任,在委任狀的受任人欄填「王全中」,下方寫「律師資格詳卷」附上律師證書證明,向法院聲請擔任胞妹的辯護人,但遭駁回。

王不服,多次聲請法官迴避,表明他有律師證書,並認為自己擔任被告辯護人,無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他為此亮出檢察官名號,仍無法撼動法官,反倒驚動投檢,將他移送檢評會。

王全中辯稱沒在委任狀記載自己是律師,僅檢附律師證書,堅持要當辯護人的目的是要到庭執行交互詰問,書類中雖然記載他是律師,但那是別人的錯誤,非他所犯。

不過檢評會認為他違法事證明確,並指稱,王全中二○一二年就曾違法代理親屬的行政訴訟案件,當年僅「促其注意」,未料他未加警惕,反又替胞妹訴訟,評鑑後決議移送監察院。

撤職就無法回任 律師也當不成

監察院審查若認為有彈劾必要,將送職務法庭審議,判決結果只要是免職或撤職,王全中不僅無法回任檢察官,連律師都當不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214000578-260106?chdtv 

8次蹺班嫖妓 色法官遭免職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2020年2月月14日 上午 04:10 

台中高分院法官朱樑因蹺班嫖妓,遭其大學同學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停職移送監察院後彈劾,職務法庭審理後,痛斥朱樑是「酷愛嫖妓的法官」,其審理案件難讓社會信服,且他16次性交易中有8次是利用上班時間,嚴重破壞司法公信,昨判決朱樑免職,仍可轉任法官以外職務。 

正己專案對象 狀況不斷 

另外,台中高分院民事庭前法官曾謀貴,擔任案件陪席法官,卻在辯論終結宣判前,與一方當事人不正當接觸,職務法庭斥責他嚴重傷害司法獨立審判,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但曾男3年前已退休,懲戒不影響其退休俸給。 

司法官學院16期的朱樑、13期的曾謀貴及貪汙入獄的前法官胡景彬,均是台中高分院的頭痛人物,被列為「正己專案」黑名單;其中,曾謀貴曾到有女陪侍的酒家接受招待,遭公懲會記過懲處後,與朱樑被改調民事庭法官,仍不斷發生狀況。 

朱樑自2014年到2016年間透過應召業者聯絡,與應召女子到摩鐵「休息」1小時、次數多達16次,且有8次是在上班期間;司法院長許宗力接獲政風人員報告後,相當震怒,親自主持人事審議委員會後祭出重懲,將朱停職後移送監察院。 

審理性交易 判決難信服 

監院對朱作出彈劾,職務法庭認為,法官須審理性交易罰緩救濟案件,此類案件讓像朱男一樣酷愛嫖妓的法官審理,不論審理結果,都難讓社會信服且損及司法形象,且與朱樑性交易的女子,也極容易誤會法官形象如此,難免咒罵司法。 

雖然朱辯稱是因妻子患病,為解決性需求才嫖妓,但合議庭認為他的行為已嚴重破壞社會對法官職務的信任,其個人不當作為,嚴重傷害司法公信,侵害法官獨立性保障,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退休法官 不當飲宴撤職 

至於曾謀貴,職務法庭認為雖沒有證據證明他向當事人要求不正利益,但他在宣判前2度私下接觸實質上得利的訴訟一方當事人,難免引人遐想,其判決亦無法讓人信服,曾的行為傷害司法獨立性,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期間他將無法轉任或繼續擔任律師。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38321 

騷擾女助理被免職 法官4提再審均敗北 

2020-04-18 21:45:4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偷親女助理嘴角等行為,被職務法庭認定涉及騷擾且情節重大,去年情人節二度再審翻盤改判免職,而後陳鴻斌不服氣,4度提起再審,惟均吞敗,最近一次的主張是,其中兩次駁回的合議庭審判長均是石木欽,有違法官迴避規定,應撤銷改裁;但職務法庭指出,石木欽早在審判期間就辭職,最後做成裁定的審判長是現任公懲會委員長姜仁脩,再審無實益,予以駁回。 

陳鴻斌指出,108年度懲再字第3號,是他對108年度懲再字第1號判決提起再審的案件,而石木欽原本是第1號案件的審判長,自然不應該再參與第3號案件審判,否則就有「應法律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的情形,故第3號裁定駁回的聲請,適用法規顯然錯誤,有廢棄改判的必要,並請裁定石木欽迴避。 

但職務法庭表示,石木欽已在去年9月16日經辭任公懲會委員長一職,由姜仁脩接棒,並擔任第3號案件的審判長,石木欽不再是合議庭成員,因此,陳鴻斌請求廢棄原確定裁定及裁定石木欽迴避第3號案件,實質上無意義,聲請顯然沒有理由,予以駁回。 

這已是陳鴻斌被免職後的第4次聲請再審,前3次的主張是判決剝奪他「受法律所定法官審理」的權利、事實認定與證據內容不符的錯誤、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違背法令、以司法人事調動干預審判、理由矛盾不備等理由,均被駁回。 

而他另外提起一起法官迴避聲請案,被認定沒有理由而駁回;一起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案獲准。從如此高的訴訟頻率來看,他對遭到免職耿耿於懷,仍希望透過不斷救濟求翻盤。 

陳鴻斌案前所未見,是我國司法史上首起兩度再審成功翻盤的案件,他被控騷擾女助理,2016年判免職,但他以合議庭成員有應迴避而未迴避者為由聲請再審,2018年婦女節成功翻盤,改判罰俸一年;監察院則以合議庭成員組織違法亦聲請再審,2019年情人節二度翻盤成功,維持免職判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2734 

法官朱中和蹺班還報加班 彈劾 

2020-05-15 05:30:00 

〔記者謝君臨、吳政峰、王捷/綜合報導〕六十一歲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上班時間經常不假外出,跑去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活動,還不實申報加班。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調查認定,朱的行為嚴重破壞司法形象;監察院昨以九比○票數通過彈劾,將朱中和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常不假外出 跑去釣魚種菜 

楊芳玲表示,司法院政風處二○一八年至二○一九年執行四次蒐證,蒐證日期涵蓋一般日與假日,計廿三天。蒐證顯示朱中和不假外出的十五日,只有請假八小時,分別是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二○一九年三月廿日下午,各請假四小時;以他到院、離院時間計算,他在法院內上班時間僅四十五小時五十二分鐘,換算下來每天工時只有三個小時出頭。 

司院蒐證 每天工時3小時 

楊芳玲說,蒐證還發現,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朱在辦公處時間僅三小時廿分,不假外出去釣魚、種菜等,但他竟申報當日晚間六時至十時加班四小時,顯未覈實,足見敬業精神不足。 

監院約詢朱中和時,他辯稱外出釣魚、種菜是進行「情緒調控」,返回宿舍是埋首閱卷及處理審判業務;但楊芳玲認為,縱使如其所言,至多也應視為補行處理業務,補足當天上班時數的不足,而非加班,但朱竟申報加班領加班費,顯不合理。 

監院9:0 無異議彈劾 

楊表示,法官因審判或工作特殊需要,上、下班得免刷卡,但朱中和未能自律,嚴重違反法官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義務,因此提案彈劾。監院昨開彈劾審查會,九比○無異議通過彈劾;投下贊成票監委橫跨「英系」與「馬系」,包括江綺雯、高涌誠、林雅鋒、王幼玲、張武修、王美玉、陳小紅、瓦歷斯.貝林及趙永清。 

據了解,司法院當初雖認為朱中和違失情節重大,移送監察院,但認為還未達停職必要,其間一度因病復健,現已回行政訴訟庭繼續擔任法官,每月仍領十八萬餘元。台南地院表示,尊重監察院決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7015

違法幫妹妹打官司 前檢察官遭彈劾

2020-06-03 05:30:00

〔記者鍾麗華、吳政峰、謝介裕/綜合報導〕前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全中於任職期間,涉違法執行律師職務,擔任親人的訴訟代理人,遭投檢以警告薄懲,沒想到他又擔任胞妹的刑事訴訟律師,還亮出檢察官名號,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將王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監察院認為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昨召開彈劾審查會,以十一票全數通過彈劾,移請職務法庭懲戒。

11 票全通過 王全中移送懲戒

王全中去年十月一日辭去檢察官職務,轉任律師,一度想參選本屆立委,但因離職未滿一年,資格不符;若職務法庭採認檢評會看法,判撤職甚至是免職,王全中不僅無法回任檢察官,連律師資格都會被剝奪,影響甚鉅。

撤職無法回任 律師也當不成

王全中二○一二年因違法替親屬打行政訴訟,而被南投地檢署以「促其注意」警告。二○一七年間,王全中胞妹因投資糾紛,衍生出偽造文書、傷害、誣告等官司,王全中護妹心切,竟在妹妹官司的委任狀受任欄上填寫自己名字,還附上律師證書證明資格沒問題,向法院聲請擔任妹妹的辯護人,但於法無據,遭到駁回。王不服,多次聲請法官迴避,表明無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他還為此亮出檢察官名號,仍無法撼動法官,反倒驚動南投地檢署,將他移送檢評會。

監察院強調,王全中未知所警惕,嚴重損害檢察官形象及司法公信,違反「法官法」、檢察官倫理等規定,情節重大。   

http://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3%80%90%e7%8d%a8%e5%ae%b6%e3%80%91%e7%be%8e%e5%a5%b3%e6%b3%95%e5%ae%98%e8%a6%aa%e5%af%86%e7%85%a7%e5%a4%96%e6%b5%81-%e9%80%ae%e5%88%b0%e7%94%b7%e6%b3%95%e5%ae%98%e5%81%b7%e9%96%8b%e5%a5%b9%e9%9b%bb%e8%85%a6/ar-BB15OENc?li=BBqiNIb&ocid=iehp 

【獨家】美女法官親密照外流 逮到男法官偷開她電腦 

劉志原 2020.06.22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20日遭檢察官搜索,震撼司法界,本刊調查,全案是因同院的一位女法官與帥男的舉止親密照外流,並附在檢舉函上寄給桃園地院長,指控女法官外遇,但女法官明明已恢復單身2年了,並沒有外遇的問題,她覺得自己的交友情況不可能外流,因此開啟自己辦公室電腦的錄影鏡頭,竟錄到同辦公室的蔡政佑法官偷開她電腦。 

本刊調查,這位女法官不僅工作能力佳,人緣也很好,個性活發大方,很受到同事喜愛,與同辦公室的蔡政佑法官位置是前後座,兩人原本相處也非常融洽,但近來卻開始少講話,因為女法官懷疑有人暗中在監控她。 

不久後,桃園地院收到一封檢舉信,指出女法官違反法官倫理,涉及婚外情,同時附上一張女法官與帥男在戶外舉止親密照片以及女法官與帥男往來的脈絡證據,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非常重視,立即指示政風單位對女法官進行調查。 

桃園地院院長對女法官說,法官要潔身自愛,如果外遇,就要送法官自律委員會處置,女法官說自己是單身,怎麼會有外遇的問題,至於帥男也是單身,男女都單身,走在一起並沒有什麼不可以的事,這時才發現檢舉案是烏龍。 

但女法官發現,檢舉信上的資料,是她自己沒有對外人公開的內容,懷疑自己被人監控,因此在辦公室電腦上開啟錄影設備,不料卻錄到同辦公室的法官蔡政佑開她的電腦,女法官擔心案件等機密資料外流,遭有心人士利用,因此立即提告,檢方在20日發動搜索後,蔡政佑法官手機及電腦遭查扣,他遭列為妨害秘密等罪被告無保請回。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622inv001/index.html?utm_source=feed_related&utm_medium=msn

【名檢縱放殺人犯1】急跳槽侯友宜旗下當官 名檢放掉殺人凶嫌趴趴走

文|周怡孜 林俊宏    攝影|吳貞慧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年3月大動作挖角知名檢察官吳宗憲轉任法制局長,被外界喻為「最佳鐵衛搭擋」,但本刊近日接獲爆料,指控吳宗憲急著當官,擺著殺人命案不管,還放走凶嫌到處趴趴走,甚至恐嚇死者家屬,讓家屬痛失至親之餘還飽受威脅

去年7月桃園發生一起購車糾紛,買家竟率18名惡煞活活把賣家打死,當時承辦檢察官吳宗憲雖聲押4名凶嫌,但後來不知何故一直力勸雙方和解,還連送3次調解,案件拖了近1年未結,讓凶手逍遙法外,似乎與侯友宜正義的形象背道而馳,更讓死者家屬大嘆司法不公。

今年3月25日,新北市長侯友宜在市政會議介紹宣誓就職的新任法制局長吳宗憲,大讚他擔任檢察官17年,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盼借重其長才有助內控及防弊;吳宗憲在致詞時則侃侃而談未來的工作期許,並說他與侯友宜原先並不認識,雙方談了2小時,他就決定辭官從政,顯示他對新老闆的推崇。

就在「漢子」成功挖角「名檢」傳為佳話的同時,吳宗憲倉促辭官留下逾150件未結案子的爭議,也陸續引爆,其中1件發生在去年7月的殺人命案,凶嫌至今仍逍遙法外,痛失愛子的父母悲憤之餘,向本刊娓娓道來吳宗憲承辦此案的離譜過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358

司法大醜聞 40司法高層涉貪

2021/01/19 05:30

〔記者陳慰慈、錢利忠/台北報導〕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與法界人士不當交往,並鉅細靡遺寫入廿七本筆記本內,猶如法界「百官行述」,堪稱司法界最大醜聞,調查結果昨公布,司法院認定廿名法官有違失;法務部認定檢察體系十一名、調查局九名,合計共四十名現、前任司法人員捲入風暴。

涉與富商翁茂鍾飲宴等 不當接觸

司法院表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吳雄銘、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身為翁茂鍾涉入的百利案承審法官,卻接受翁宴飲招待及收贈襯衫、夾克、保養品;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前高等法院法官林金村則與翁接觸頻繁宴飲、球敘,並收受翁餽贈禮品,七人違失情形重大,有懲戒必要,將由人審會決議後續是否移送監察院調查。

7法官送懲戒 3檢調送刑事調查

法務部則指,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及前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長秦台生均涉翁的案件,且有程序外接觸,移交檢方分案調查,釐清刑事及行政責任。

前法務部保護司長羅榮乾雖未捲入翁茂鍾的案件,但與翁不當宴飲高達七十四次,引發外界不當聯想,損害司法人員信譽,法務部認有懲戒必要移送監察院。

前保護司長羅榮乾 移送監院調查

基層檢察官發起組成的劍青檢改質疑,法務部以收受襯衫五件、司法院以收受襯衫三件等標準進行調查與公布名單,宛如「賄選禮品卅元以下無罪」翻版,法務部、司法院以「次數」或「件數」篩選,是否刻意包庇、縱容特定人,替尚未曝光的司法界與檢察界高官護航,要求公布所有名單。

司法院認為,這只是參考因素,並非唯一的標準,如是承辦翁相關案件法官,即使「只有一次」也不被允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17359

法官接受飲宴案 許宗力深夜緊急宣布「全面調查」 

2021/01/20 22:0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調查法官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交往案,外傳只約談跟翁吃飯超過5次、收贈襯衫超過3件、收受營養品超過3件的20名法官,餘輕輕放過,引發爭議,雖然司法院否認有「533」標準,惟未平息質疑,院長許宗力20日晚間緊急宣布,將全面調查和翁交往的法官,3個月內完成報告。 

許宗力指出,將依現有卷證資料,全面調查所有涉及與翁茂鍾接觸、宴飲、收禮的法官,初步清查,目前尚待調查者,其中絕大多數皆已離、退職。調查報告預定於三個月內完成,並送交監察院審查,此外,還會移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人審會審議後,如認有移付司法懲戒或應接受行政職務監督的必要,將分別移送監察院或為後續處置,並公布其名單。 

許宗力強調,之前公布的20名現、離、退職法官,其違失行為雖多發生在十、二十餘年前,仍然嚴重傷害了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以及對司法公正性的期待,身為司法大家長的他「深感痛心與遺憾」。 

許宗力說,這幾天以來,社會也對司法院提出的調查名單、判斷標準有不少指教,這些批評無非是希望鞭策司法用最嚴謹的態度,他在聽取各界的批評指教後,為了更加表明嚴肅面對過錯,絕不包庇、護短的決心,決定採取全面調查。 

許宗力認為,相較於過往的司法風紀陋習,隨著民主法治的確立與深化,現在的司法已有所不同,請大家對現在司法人員的公正廉明,保有信心。為了讓現職法官每日競競業業、戮力從公的努力,不被恣意抹殺,他會以最嚴正的態度,完成最周全的調查,藉此維繫司法尊嚴,捍衛一個更加值得社會信賴的司法。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26800

辦案瑕疵害人冤獄 司法官蔡甄漪遭監院彈劾

 

蔡甄漪6大辦案違失

2021/01/21 05:30

蔡辦案涉6重大違失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已轉任法官的原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蔡甄漪,偵查許姓男子被控搶奪日籍被害人、劉姓被害人二案,經監察院認定涉有違反指認規定、起訴前未訊問被告、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六大離譜辦案瑕疵,導致許男冤獄;監院以十三票全數通過彈劾蔡甄漪。

致許男蒙冤坐牢119天

監委王美玉、王幼玲指出,二一五年被害人手機遭搶,蔡檢隔年起訴許男,再隔一年台北地院判許男十月徒刑後入監。監委高涌誠二一八年赴宜蘭監獄詢問疑似真兇陳男,陳承認犯下七件搶案,包括許男被發監一案。王美玉表示,許案確定為冤獄,再審後獲改判無罪。

許蒙冤入獄一一九天,獲冤獄補償五十九萬五千元,北院召開刑事補償審查會,認定蔡甄漪執行職務有重大過失,向她求償三十三萬元,蔡同意今年三月一日前賠償。

僅憑照片指認就起訴

王美玉指出,檢方辦案違反規定,僅拿警方單一指認照片供告訴人指認;未對報案陳述「黑色」機車與許男所有的「白色」機車疑點加以查明;起訴前未親自訊問被告;被害人確定許犯案就起訴,過於相信供述證據。劉姓被害人部分,報案陳述犯嫌騎白色機車,不知車牌及無法確認許男所為,蔡也一併將許男起訴,後來才獲北院判決無罪。

王美玉說,本案法官有不察,但法官審理有盡查證義務,故僅彈劾檢察官。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7%BF%81%E8%8C%82%E9%8D%BE%E6%A1%88%E6%B7%BB%E5%86%A4%E9%AD%825-%E5%8F%B8%E6%B3%95%E9%99%A2%E8%AA%BF%E6%9F%A5%E5%A0%B1%E5%91%8A%E7%AB%9F%E6%BC%8F%E5%A4%A7%E5%92%96-%E5%9F%BA%E5%B1%A4%E6%B3%95%E5%AE%98%E8%AD%99%E7%BF%BB%E5%A4%A9/ar-BB1dJZdc?ocid=msedgdhp 

【翁茂鍾案添冤魂5】司法院調查報告竟漏大咖基層法官譙翻天  

劉志原鏡周刊 2021.02.17 

本刊2019踢爆「石木欽案」,2019年揭發「銀行員之死」事件,今年1月初再披露全案逾百名司法官捲入,吃飯、打球、收襯衫買股票,今年118日,司法院的調查報告卻令基層司法官感到失望,司法院日前公布20人懲處名單,有關現任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部分,翁在筆記本中提到見面3次,並曾前往洪家討論案情,洪也有收襯衫,司法院卻准他緊急在32日退休。 

另曾3次與翁吃飯的前大法官池啟明,則是銀行員之死案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竟未列入20人調查名單;此外,銀行員之死的民事案2009年在高等法院審理時,依翁的筆記本記載,他曾在宣判前1個月,與當時的高院院長黃水通在北海漁村餐廳吃飯,且從2006年至2010年間,也多次寄贈襯衫給黃,司法院卻未將他列入20人調查名單。  

知情人士指出,因時效問題,目前恐難以追究不具公務人員身分的翁茂鍾刑責,但相關涉案的司法官是否有濫權追訴、枉法裁判及貪汙收賄刑責,追訴時效仍在,能否有助全案早日水落石出,還給被害人公道,並挽救低迷的司法官士氣與司法公信力,有賴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努力。 

翁茂鍾案充滿了巧合,他的相關案件,都很巧合由好友法官審理,且安然脫身,司法院與法務部在調查此案,同樣是充滿了巧合,都選在118日同一天公布調查名單,也巧合地,懲處名單也都是各自20個,加上懲處標準不明,基層法官及檢察官罵翻天,認為這只會更重創司法形象。 

面對基層法官與法界的怒火,司法院長許宗力120日首度對此案表態,發表公開信表示,要全面調查石木欽案,預訂420日公布結果,法務部也宣布翁茂鍾的3件炒股案及銀行員之死事件要同時重啟偵辦,如今,加上吳仙富家人的爆料,更加印證「銀行員之死」是翁茂鍾與「石木欽們」精心布下的局。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3468882

司法醜聞案》判諸慶恩有罪3法官 非司法院調查對象

2021/03/16 19:2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曾與多名司法官交好,意外引爆出疑有不當交往醜聞,連多年前翁茂鍾的公司「怡華」與已故的百利銀行(現改名法國巴黎)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的訴訟,也被翻出來討論,高檢署15日宣布將替諸慶恩聲請再審。不過據了解,司法院調查本案時,並未把判諸慶恩有罪的3名法官列為調查對象。

諸慶恩一審獲台北地院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成員陳貽男、陳憲裕、王炳梁等3名法官,改判諸慶恩有罪。上訴三審期間,諸慶恩因病身故,最高法院判決不受理,諸男有罪確定,帶著污點入殮。

司法院目前已全面啟動曾出現在翁茂鍾筆記本內的法官,惟經過了解,陳貽男陳憲裕、王炳梁等3名法官的名字並未記載筆記本內,故調查人員認為沒有證據可證明3人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未將他們列為調查對象。

高檢署15日則指出,諸慶恩的偽造文書案,有證據可證明諸男是清白的,但高院卻未調查,並漏未審酌對諸有利的陳述,令人感到「抑鬱、悲憤」,決定聲請再審,重啟調查,還諸一個公道。

本案源於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1990年間提出本票與憑證,向百利銀行申請1000萬美元信用額度,進行股票選擇權投資,未料慘賠946萬元美元,無法還錢,百利銀行1997年遂向台北地院提告,要求怡華公司償債。

1998年3月3日,本案辯論終結當天,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到台南地檢署自首,指當時用來向百利銀行借款擔保的本票與相關憑證,是他所偽造,與公司無關,承辦檢察官曲鴻煜與檢察長方萬富採信其說法,予以起訴,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吳2年徒刑、緩刑3年,免關確定。因吳仙富扛起責任,怡華被法院認定不知情,免賠946萬美元。

怡華勝訴後,有人向台北地檢署檢舉,諸慶恩利用假的定存單向怡華公司追債,觸犯偽造文書等罪。一審諸慶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他4月刑、緩刑3年。三審審理期間,諸慶恩身亡,最高法院判決不受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37232

代表銀行追債 反被控偽造定存單 銀行員諸慶恩冤死 高檢聲請再審

2021/03/16 05:30

翁茂鍾案曝司法黑幕 重啟調查首發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司法「百官行述」案,不僅揭開眾多司法官與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間的不當交往黑幕,還揪出與翁男有關的訴訟案,至少四件疑有人謀不臧內情,法務部今年一月發交重啟調查,昨天打出四大案的第一彈!高檢署認定「諸慶恩偽造文書案」被告諸男,當初受冤才被判有罪,為還他清白,昨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做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好時機!」

高檢署書記官長吳怡明沉痛表示,看完諸案審理過程,感到很抑鬱、悲憤,但亡羊補牢、猶未晚也;他引用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的名言:「做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好時機!」

高檢署提四項新證據 盼還諸男清白

高檢署以四項新證據聲請再審,包括諸慶恩被控偽造銀行交易單二審審理期間,諸男以答辯狀提出百利達銀行營業執照影本、定存單發行統計表等可證清白的證據,高院卻沒調查;諸男與共同被告宋彪、其他證人提出「可轉讓定期存單有效」等有利陳述,且作業前諮詢律師獲知不構成偽文,高院漏未審酌。

百利達一九九九年十月以「(88)稽字第036號」函文函覆財政部,內容可證諸男無偽文犯意,函文在諸案判決確定前就存在,高院也沒調查;高院民事庭二○○四年十月做出「怡華公司未因諸慶恩行為受損害」確定判決,認定百利達依法院裁定提供定存單為擔保,並非侵權行為,不構成偽文,而該民事判決是在刑事判決確定後才出現的新事證。

諸男無罪變有罪 三審期間抱憾離世

全案起於翁茂鍾旗下怡華公司,向百利達(已改名法國巴黎銀行)申貸一千萬美元信用額度,用於股票選擇權投資,因慘賠九百四十六萬美元無力償還,百利達提告求償,但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出面自首,指借款擔保本票以及憑證都是他偽造;吳一肩扛起罪責,怡華獲判免賠。

翁茂鍾順利脫身後,反過來找百利達算帳,指控代表銀行追債的時任百利達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利用偽造的定存單向怡華追債;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諸男一審獲台北地院法官蔡世祺判決無罪,但二審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陳貽男、陪席法官陳憲裕、受命法官王炳梁,將諸男判刑四月、緩刑三年。諸男從無罪變有罪,心情鬱鬱,上訴三審期間抱憾離世。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68798

諸慶恩案聲請再審 邢泰釗:願在天之靈安息

2021/03/16 19:12

〔中央社〕高檢署昨天表示,與富商翁茂鍾有關的「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已故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將聲請再審。檢察長邢泰釗今天說,希望為諸恢復人世間名譽,願在天之靈得到安息。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今天說,法務部1月間公布富商翁茂鍾與檢調人員不當來往調查報告,並將已故的百利達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案,移請高檢署研議;高檢署歷經多次會議研商,做出聲請再審的決定。

邢泰釗告訴中央社記者,他親自參與多次專案會議,在閱讀諸慶恩追思文集時受到最大的衝擊,從追思文集中親友的筆下,可以看到諸慶恩自幼就是虔誠的基督徒、熱心助人,不是刻板印象中的商場中人,怎麼會遇上這種事情。

邢泰釗說,聲請再審絕非感情用事,專案小組成員至少包括1名檢察官、2名主任檢察官與襄閱主任檢察官,召開多次會議,發現判決中有許多不合理的地方,進行法律意見的研商後,以負責任的態度聲請再審。

他說,檢察官面臨任何冤錯案,都有義務幫當事人澄清,而諸慶恩生前窮盡方法,包括自行提起上訴、請求檢察官提起上訴、聲請再審,急切想要回復名譽,高檢署也將盡全力提出相關證據,回復諸慶恩在人世間的名譽,願他在天之靈能夠安息,也讓家屬平靜。

邢泰釗還說,高檢署團隊在不到2個月內的時間做出聲請再審的決定,檢察官放棄休假加班整理資料,想盡辦法蒐集資料,會持續努力到最後一刻。

本案緣於,百利達銀行於民國84年間與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當時董事長翁川配為執行副總翁茂鍾的父親)簽約,處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怡華公司以1000 萬美元本票為擔保,但交易產生虧損,百利達銀行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本票獲准,並扣押怡華公司帳戶。

百利達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等人被控在處理強制執行怡華本票期間,偽造定存單提供給法院作為擔保。

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起訴諸慶恩、宋姓協理及潘姓經理;北院判3人無罪,二審高院改判諸有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另2人無罪。怡華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5 億多元,二審裁定移送民事庭(免繳裁判費)。

諸慶恩上訴至最高法院期間死亡,留下妻子、1歲及4歲女兒,最高法院判不受理。高檢署也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確定。諸慶恩過世後,怡華仍向他的2名女兒求償,最終求償敗訴確定。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在諸慶恩刑、民事案件審理期間,翁茂鍾時常拜訪宴請石木欽等法官、時任主任檢察官羅榮乾,時任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疑違法介入本案,於受理調查至移送、起訴均有重大不法疑慮。

高檢署研議後認為,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依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4款規定,受判決人已死亡,仍得為被告利益聲請再審,昨天宣布將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72985

 被爆請假陪妻赴美待產 苗院法官何星磊申轉檢察官

 2021/03/20 00: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官受「法官法」保障,審判獨立且環境較佳,但同為司法官的檢察官,卻因有著可能被改為行政官的不確定性,加上背負著升主任的期待,造成每年均有約20名的檢察官申請轉任法官,反觀法官申轉檢察官人數,則連續5年掛蛋。不過,今年傳出2名法官申轉檢,一人是網紅「藍星沙」的先生、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另一人則是士林地院法官葉育宏。

 法官轉檢察官非常罕見,近10年來僅有2位,分為2015年的尤開民及2016年的蕭奕弘,接著連5年掛零,直到今年才再傳何星磊及葉育宏報名。

 葉育宏為司法官學院51期結業,曾任橋頭地院法官。他表示,比較喜歡檢察官的辦案制度,且檢方的書類相較於院方的判決書類,更加好寫易懂。何星磊為司法官學院53期結業,現仍為候補法官。他認為自己的個性大為化之,比較適合擔任檢察官。

 何星磊2019年被爆出以赴美進修名義請公假兩個月,疑陪網紅太太「藍星沙」赴美待產,再加上未結案件數過多,3年再開辯論的案件高達70件,苗栗地院曾對他發動職務監督。

 司法院預算獨立寬裕,可以提供法官較好的廳舍及審判環境,福利亦較佳;且身分受到「法官法」及「憲法」保障,可享終身職;再加上法官審判獨立,就算沒當過庭長,仍有機會向更上一層,現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就是一例。

 反觀檢察官,雖然準用「法官法」,但不時被外界要求從司法官改為行政官,身分不確定性太高;此外,檢察官有「檢察一體」的屬性,檢察長可指揮主任,主任指揮基層,衍生出如果不升官,形同被比下去的文化;預算部分,檢察官所屬的法務部,屬於部級,自然無法跟院級的司法院相比,使得兩邊的福利也有落差。

 每年均有20餘名檢察官申請轉法官,今年有23位。可以觀察到,這些人的期別多是面臨「升主任」的門檻,但因主任改為票選制,對於「會辦案,不會辦桌」的人較不利,忐忑心境油然而生,造就萌發轉為較有保障的法官意念,縱使法官的工作負荷不比檢方低,且每個審級均一樣累,和檢察官「愈往上、愈輕鬆」的制度不同。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38199

 劣法官出庭受審 士院大陣仗「護駕 」

 2021/03/20 05:30

 場內外緊盯 協助離開法院 

民眾:動用公家資源 誇張 

〔記者張文川、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任職士林地院民事庭的「問題法官」陳梅欽,昨到士林地院出庭,沒想到士院對陳男安排的高規格禮遇陣仗,讓不少來法院辦事的民眾大開眼界,除罕見在法庭門口走道一舉站了5名法警、3名行政職員,駐足緊盯庭內狀況,連庭內法警也刻意移步到法庭門口旁,而非依慣例在被告席附近注意被告情況;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陳開完庭後,竟有2位法警護駕,協助他離開法院。 

一名來法院辦事的陳姓民眾,原以為2位法警護駕走出法院的是受保護的重要證人,後來得知是頻出狀況、還多次登上社會新聞的前法官,直呼:「一名貪污被告,如此動用公家資源大陣仗保護他,實在太誇張了!」

 士林地院:正常指派勤務

 資深法警:開庭規格不尋常

 士院回應表示,法警室昨天是依據當時各庭狀況,正常指派警力勤務,法官未請求加派人力。但有資深法警透露,依「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每一刑事法庭以1名法警值勤為原則,於被告「近側」警戒,遇人犯在押等特殊重要被告,再酌情增派法警,雖規定須注意維持法庭外的通道、走廊秩序,但實務上不會另派法警與行政人員守門,士院昨天的開庭規格確實不尋常。 

司法院職務法庭前年將騷擾女同事的陳梅欽,判決免除法官職務,現為律師。陳梅欽又因涉嫌浮報詐領加班費,以及1500多萬元財產不明來源,被檢方依貪污、詐欺取財罪起訴;士林地院昨天首度開庭,陳梅欽到庭陳述,否認犯罪。 

陳梅欽辯稱他7年間合法進帳逾3500萬,檢方將他繳貸款、給妻子的錢誤算為不明收入,加班費是申報「誤擇」日期;陳梅欽還反批司法高層只在意結案數,不管法官辦不辦得完,不當得利的是國家,不是他,但該死的永遠是基層法官。 

58歲陳梅欽先前被檢舉私生活不當、不實申報加班費、言語騷擾女同事「事業線不錯」及露胸肌冒犯等違失,被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承審認為這些違失成立,加上他的考績曾被打丙,綜合評擬後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公職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6%B3%95%E5%AE%98%E7%9F%A5%E6%B3%95%E7%8A%AF%E6%B3%95-%E7%94%B7%E6%B3%95%E5%AE%98%E5%81%B7%E7%9C%8B%E5%A5%B3%E6%B3%95%E5%AE%98line-%E7%A7%BB%E9%80%81%E6%92%A4%E8%81%B7/ar-BB1f72sO?ocid=msedgdhp  

【法官知法犯法】男法官偷看女法官LINE 移送撤職 

劉志原 2021.03.30 

桃園地院男法官蔡政佑去年5月偷看同辦公室前座女法官LINE對話,發現有男生稱女法官「老婆」,蔡政佑認為女法官外遇,趁機拍下女法官LINE記錄,據以向法院檢舉女法官外遇,結果誤會一場,女法官是單身,無外遇問題,蔡政佑法官不相信,竟偷開女法官電腦偷拍她的對話記錄追查,反遭女法官電腦上鏡頭錄下,法官評鑑委員會今(30日)決議,將蔡政佑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撤職。 

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發現,去年5月女法官因有事暫時離開辦公室,請求同辦公室的蔡政佑法官代為處理公務,蔡政佑法官藉此看到公務電腦上所顯示女法官與他人間的非公開LINE對話紀錄上有「老婆」等字眼後,趁機以自己手機拍攝下來,蔡政祐法官認為女法官有外遇,立刻將他發現的照片及對話告知桃園地院院長,並提供其所拍攝的照片。 

經桃園院長調查後,發現女法官單身,不會有外遇的問題,但蔡政佑法官不相信,持續追查,此時,女法官發現自己的公務電腦內的資料外流,開啟電腦上的錄影鏡頭,去年6月17日下午4時30分許,錄到蔡政佑法官乘無人在辦公室時,偷開她的公務電腦,發現她在LINE通訊軟體曾向他人表示擔憂受調查等語,蔡政佑法官自認這是重要證據,再以手機拍攝她電腦螢幕畫LINE對話約20餘張照片。 

女法官去年6月持錄得蔡政佑法官偷開她電腦的畫面提告,桃園地檢署對蔡政佑搜索後,認定罪證明確,依《妨害秘密》起訴蔡政佑法官,蔡政佑後來出庭說自己是誤認,並向女法官道歉,全案另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後,決議移請職務法庭將蔡政佑法官撤職。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蔡政佑偷拍同辦室女法官LINE記錄等行為,不符合法官應公正、中立、正直的要求,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及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10402/SMBC2SHY6RCVVFOR5WKY6M4D7Q/ 

 搜調查局內鬼 檢:家如精品店  

奢華證物曝光 找到勞力士29名錶 愛馬仕25名牌包  

2021.04.02 蘋果日報  

【吳詠平/桃園報導】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前年11月指派菜鳥調查官鄭翊運送6.5公斤安非他命到局本部化驗,不料這批市價上千萬元的毒品竟在途中遺失,且隱瞞近1年才上報。桃園地檢署為查內鬼,本周一再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調查官徐宿良住處,昨公布查扣證物,包括8個帳戶存款共87萬餘元、現金170萬元、3輛汽車,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29支勞力士、沛納海等名錶,以及25個愛馬仕、LV名牌包,住家猶如精品店。  

調查班第31期結業的徐宿良,長期財務狀況不佳,還曾因債務問題被強制扣薪,但最近2年卻突然變得有錢。徐妻李翠萍更高調在臉書貼出各式國際精品照炫富,名牌包、香水、太陽眼鏡、絲巾等,生活猶如貴婦般奢華,相當不尋常。  

查扣不法現金170萬  

前天《蘋果》揭露徐宿良住處遭查扣大筆現金、名牌精品等物,昨桃園地檢署表示,去年11月得知後,對基隆站相關人員進行搜索、傳喚、勘驗、測謊、調取分析通聯等偵察,其中包含徐宿良,徐家被查扣的疑似不法現金170萬元。 

桃檢指出,後續偵辦時發現被告徐宿良夫妻的帳戶內,近年來有多筆與收入顯不相當的金額流入,於是本周一再度指揮北機組搜索徐的住處等4個地點,同時傳喚徐宿良夫妻及另2名親屬進行偵訊。訊後檢察官認為徐宿良夫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財產來源不明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桃園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桃檢表示,當日搜索查扣2人共8個帳戶,資金結餘87萬餘元,資金流向清查中,現金170萬元、名錶29支、名牌包25個、汽車3輛(賓士 GLB200、E200、馬自達 CX5)。29支名錶中,包含價格動輒至百萬元的7支勞力士(ROLEX)、6支沛納海(PANERAI)及4支愛馬仕(HERM豕S)錶,25個名牌包中,價格35萬元上下的愛馬仕柏金包、凱莉包,至少就有4個,家中猶如精品店。  

6.5公斤安毒未尋獲  

《蘋果》比對徐妻的臉書及新、舊IG,臉書盡是精品炫富照,但停留在2015年的舊IG,照片多是樸實的家庭親子照,前後差異相當大。 

 

至於6.5公斤下落不明的毒品,至今仍未尋獲,下落不明的原因,專案小組仍在積極偵辦中。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44060

翁一句「大好消息」 檢︰計畫入罪諸慶恩時間點

2021/04/20 05:30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台北報導〕高檢署昨首度對外公布富商翁茂鍾手寫、被喻為「百官行述」的27本筆記本部分照片,他於1999年10月1日在筆記本中寫下一句「可謂大好消息」,開啟了翁茂鍾對百利達銀行的追債者、經理諸慶恩的一連串「反殺」,疑透過檢、調、法官好朋友獻策,告發諸慶恩,諸慶恩不敵纏身官司,4年後含冤而亡。 

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實業公司,1995年以1000萬美元本票向百利達銀行(已改名法國巴黎銀行)申貸,用於投資股票選擇權,但慘賠946萬美元無力償還,百利達向北院聲請強制執行3億元債權,法官裁定由百利達提供1.4億元擔保,繼續執行;怡華為避免資產被查封,提存2.8億元現金給法院做為反擔保,並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一審判決前,時任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1998年自首,稱是他私蓋怡華公司章,偽造美金本票私自向百利達貸款。本票之訴也因吳仙富自首而急轉直下,怡華搖身一變成為被害者。怡華2001年終獲勝訴確定,免賠百利達。 

二審期間,1999年10月1日翁茂鍾收到北院執行處函轉財政部函文,指出央行的一般業務檢查發現,百利達當初向北院提出1億4000萬元可轉換定存單作擔保,沒有實際存款收入,雖當時法規並未規範銀行不能這麼做,但有違誠信原則,且不符銀行常規。 

這對於想賴帳的翁茂鍾的官司有利,翁茂鍾遂於當日在筆記本寫下「百利達可轉換定存單沒有存款,可謂大好消息」,當晚他就和法官好友石木欽一起討論此案。 

檢方認為這就是翁茂鍾計畫入罪於諸慶恩的最初動機和時間點,欲藉以迫使百利達與其談判或相互撤告,換取免賠,諸慶恩2003年8月在37歲壯年時亡故。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44059

聲請再審開庭/檢曝翁茂鍾筆記揭司法黑幕 諸慶恩冤屈如籠中兔

2021/04/20 05:30

檢︰有無影手在幕後操弄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台北報導〕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被爆與多名司法官、警調官員不當交往,高檢署上月針對前百利達銀行已故經理「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聲請再審,高等法院昨開庭,蒞庭檢察官陳佳秀指出,諸慶恩至死都不知此案有無影手在幕後操弄,檢方重新調查才發現司法天平失衡,諸男蒙受不白之冤,有如被罩住又被壓住的兔子。 

全案起於翁茂鍾旗下怡華公司,向百利達銀行(已改名法國巴黎銀行)申貸1000萬美元信用額度後無力償還,百利達提告求償失利,翁反過來找百利達算帳,指控代表銀行追債的時任百利達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諸慶恩,利用偽造定存單向怡華追債;檢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諸男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高院改判諸男四個月徒刑、緩刑三年。諸男從無罪變有罪,心情鬱卒,上訴三審期間抱憾離世。 

陳佳秀昨向法官指出,此案在調查局立案、最高院審理階段皆有影武者在幕後操作,高檢署庭訊後也首度公布翁茂鍾手寫的筆記本照片,並比對諸案偵審時間點的相關性。 

比對筆記本和偵查時間 

根據翁的筆記本,1999年10月1日,翁收到北院執行處來函通知,百利達提供法院擔保強制執行的定存單有誠信問題,這對翁賴帳有利,翁遂在筆記本上寫下「可謂大好消息」,翁即展開一連串「搞諸」行動,10月4日翁與石木欽、時任台北市調處調查官秦台生,在來來飯店討論百利達案;10月7日翁、秦至兄弟飯店見面,隔天秦就接獲告發諸涉偽造定存單的匿名檢舉。 

疑與司法好友布局 

10月13日台北市調處向局本部報請立案調查,當晚翁又與秦台生、「羅主任(時任北檢主任檢察官羅榮乾)」在遠東飯店討論此案;10月20日局本部函覆「不同意立案」,隔天羅又將檢舉信送交北檢輪分案,10月29日北檢發交北市處偵辦,局本部隔月同意立案。 

陳佳秀指出,2000年3月8日北市處函報局本部稱打算展開約談,翁、秦當晚即見面討論,檢方勾稽,從立案到移送北檢的5個月內,翁、秦共見面討論5次;諸案從最高法院2002年6月分案到隔年8月評議結案間,翁茂鍾共與當時陪席法官石木欽見面餐敘、球敘9次。 

4大理由 請高院准予再審 

檢方提出未敘明不採納對諸慶恩的有利證據、部分事實不符證據等4大理由,請高院准予再審。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44168

喚女助理按摩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判免職   

2021/04/21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竹地院男法官吳振富被檢舉使喚女助理按摩及處理私事,並有歧視懷孕學習司法官等情事,沒想到他在接受調查期間,竟要女助理證稱「是刮痧而非按摩」,試圖統一案情,讓職務法庭法官非常火大,痛批他不知反省、不適任法官,昨判他免職、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 

遭調查期間試圖統一案情以避責 

吳振富原為竹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案發後被拔官,調家事庭法官。他在申請家事法官專業證書時,又被司法院認定性平觀念不足而拒發,成為史上首位書類審查合格卻拿不到證書的法官。昨再被職務法庭轟不知反省,判免職,名聲與前途受巨大衝擊。 

職務法庭指出,吳振富擔任庭長時,可決定女助理隔年是否續聘,權力不小,但他未謹守分寸,二○一八年起,經常要求助理處理私事,包括幫忙按摩。 

要求女助理證稱 是刮痧而非按摩 

竹院二○一九年六月介入調查,吳振富未認錯,反於次日兩度電聯助理,要她證稱「是刮痧而非按摩」、「出於善意主動刮痧」,甚至想召集相關人等開會統一案情以規避責任。 

此外,吳振富二○一七、二○一八年間擔任學習司法官的兼任導師,動輒以「不要給我抓到把柄、一定把你除掉」等語恫嚇學員,其中兩人驚嚇過度崩潰痛哭,打算放棄實習;一名懷孕學員則被吳振富酸「會請產假」、「分發不要填新竹地院」。 

職務法庭轟吳 不知反省、不適任

職務法庭認為,吳振富要求助理辦私務與幫忙按摩,使對方感到屈辱、難堪;面對學習司法官時,又言語嘲諷、恫嚇,貶抑人格尊嚴,並以實習成績無法通過威脅,致學員受驚哭泣;甚至歧視懷孕學員,未尊重性別平權,重傷司法威信。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30365

 開庭看報、溜班按摩… 4「名檢」吃考丙 

2021/02/03 06:1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20年間共有4名檢察官因言行違失而「出名」,分為橋頭地檢署靳隆坤開庭看報、新北地檢署吳宗光溜班按摩、新北檢顏汝羽不正訊問又罵律師白目、台北地檢署劉承武咆哮住戶。所屬地檢署認為情節非輕,初核4人的職務評定(打考績)為「未達良好(丙)」,經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覆核通過,現由法務部長蔡清祥核定中。 

檢察官吃考丙通常有3種情形,第一種是優遇檢察官(逾70歲未退休),因未辦案,只負責研究工作,是每年固定的「保障名額」;第二種是案件未結數過多、逾時未進行等行政管考問題;第三種是個人的言行舉止出包,也就是靳、吳、顏、劉4檢的狀況。 

根據「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職務評定為「良好」者,除了人人都有的固定1.5月年終獎金,還能額外獲1-2月(依照年資計算)的評定(考績)獎金,並且晉一級(晉敘);反之,一旦吃考丙,1-2個月(約10萬-37.6萬元)的獎金就飛了,且還要等1年才能晉級,被同期同學狠甩在後。 

此外,考丙將連帶出現管制升遷的後果,在主任的票選上,也會被同僚認定為不夠專業,較難獲得青睞。而且,這個污點永遠註記,對視名譽如生命的檢察官來說,無非是沉重打擊,曾有檢察官即使離職,仍不斷興訟希望能撤銷考丙。

 

法務部往年先在春節前發年終獎金,4、5月間再發評定獎金,今年為了讓同仁過好年,2日同時發放兩種獎金,但因蔡清祥尚未正式簽核職務評定結果,吃考丙者的評定獎金究竟要不要先發,所屬地檢左右為難。 

有的地檢傾向於先發,等到正式結果出爐後,再決定是否追回;有的則依照地檢署初核或檢審會覆核的結果,暫時不發,若之後改評為「良好」,再行補發。故靳、吳、顏、劉4檢是否已拿到評定獎金,不得而知。 

靳隆坤開庭時,當著法官面看報紙、滑手機,被檢舉「不務正業」吃上「警告」;吳宗光差勤不實,溜班去按摩、探望岳母,被發布「促其注意」;顏汝羽以不正當方式訊問被告,還在網路罵律師白目,成為首位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懲戒法院的司法官;劉承武未經核准兼任管委會主委,不假外出開會,又對住戶咆嘯,被記「警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74397

自由日日shoot》「你辯護人有病 吸毒」開庭辱律師 離譜檢移送檢署

2021/09/23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訊問毒品案被告時,竟口出「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你辯護人有病,在抽大麻?」「想換漂亮的、女的(辯護人)都可以」等離譜言詞,讓在場單姓律師深感受辱,請求評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趙確實失言,有違失,移送高雄地檢署查處。 

在場律師深感受辱 請求評鑑

檢評會指出,檢察官訊問被告,應出於懇切和藹態度,不可以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等不正方式訊問,笑謔及怒罵的情形亦應摒除,「檢察官倫理規範」與「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均有類似規定。檢評會說,檢察官執行職務,應本於合宜的專業態度,趙期正確實失言,有違失,決議移請有職務監督權的雄檢查處。 

檢察官受懲處 年度職務評定吃丙

雄檢收案後,若也認定趙確有違失,將發動職務監督,移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議處,視情節給予促其注意或警告懲處。檢察官只要受到懲處,該年度的職務評定(考績)就會落入未達良好(丙等)。 

趙期正是在2019年11月22日提訊一名毒品案被告,劈頭質問單姓律師對於他指揮員警借提的程序、以及戒護過程的人身自由有意見,為何狀子內沒寫?單律師答覆,只有問員警,做筆錄時是不是可以解開被告手銬,對其他程序沒有意見。 

但趙檢窮追猛打,包括諷問律師「哪個王八蛋竟然不答應你?」又追問被告「聽說你私下跟承辦員警說,你的辯護人裡面有人吸毒喔?」「還是說你辯護人有病,在抽大麻?」甚至出主意「或者你想要換漂亮的、女的…都可以,但你不要跟我說顧立雄…」讓在場律師非常難堪。 

單姓律師指出,趙影射他吸毒,破壞跟當事人間的信任關係,藉機羞辱,濫用職權侵害他的辯護權,辦案態度不佳,有損司法信譽。單律師受訪說,趙當著被告以及他的面說這些話,當下讓他感到錯愕與羞辱,才會請高雄律師公會提起評鑑,尊重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決定,其他不便多說。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74398

自由日日shoot》確實存在失控司法官 常暴走應汰除

2021/09/23 05:30 

〔記者吳政峰、王定傳/台北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趙期正開庭言語失當、讓律師深感受辱,曾任檢察官與法官的律師顏世翠直言,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少部分失控的司法官身上,有的律師敢怒不敢言,有的會主張自己權利,但正本清源方式,應是司法官本身要有「自律」觀念。 

正本清源 司法官須自律

顏世翠說,曾有檢察官開庭2個多小時,筆錄僅2頁,原因在於他大部分時間都在罵被告與律師;也有律師開庭提到最高法院判決時,檢察官突然暴走大罵「你要跟我講法律還差得遠」;檢察官頻打斷律師陳述,質疑律師搞不清楚他要問的命題,亦屬常見,甚至有檢察官講不過律師,就說要把對方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法官也有類似情形,曾有律師進行言詞辯論,講不到三句話就被法官打斷,之後要再陳述時,又被對方大吼「你聽不懂嗎?」另有法官用挖苦的方式,讓律師難堪。 

顏世翠認為,司法官權力極大,以至於有人會錯認應以「上對下」的方式,對待律師或當事人。 

她認為,偶一為之的暴走情有可原,長期的失控就是嚴重問題,司法官若不懂得自律,甚至是精神狀況出了問題,對當事人危害極大,所屬機關首長應有決心汰除不適任者,以維護司法信譽。此外,司法行政單位應開設情緒管理課程,給予長期接受負能量的司法官們一條宣洩管道。 

另有律師說,法官、檢察官與律師在庭上言語交鋒,在所難免,但手握不起訴、起訴、有罪無罪的檢察官或法官,若無法理性、客觀地管控脾氣,動輒出言譏諷或羞辱,實不適任;比如前橋頭地院法官柯盛益,開庭口出「頭殼壞去」、「白癡」等離譜言詞,被判免除法官職務,是非常值得借鏡的案例。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99536 

司法話題》亂銬坐騎樓女移工 檢求重刑 警私刑拘禁 可判7年半 

自由時報2022/02/09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中興橋派出所警員謝志忠去年八月巡邏時,未經查證就認定一名從雇主家外出倒垃圾的女移工是逃逸外勞,將她上銬在超商前騎樓的椅子上,再押回派出所,事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又把她載到路邊丟包,事件曝光後引發抨擊。新北地檢署昨依私刑拘禁罪嫌起訴謝員,並以他身為警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案,請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最重可處七年六個月徒刑。 

假借職權犯案 建請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本案曝光是因桃園市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在網路PO文揭發,質疑:「警察先生,你很缺業績嗎?」內容直指女移工只是外出倒垃圾就被當成逃逸外勞逮捕,警員發現錯誤後還把她丟包在陌生路旁,女移工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雇主家。 

警員所為引起網友抨擊,三重警分局獲悉展開清查,發現女移工非現行犯,也非逃逸移工,謝員僅因其看到警察眼神飄忽,上前盤查後就違法壓制、逮捕,嚴重侵害民眾人身自由,依妨害自由罪移請偵辦;另將謝員調整職務至警備隊,時任三重警分局長林故廷亦親向女移工致歉。 

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時,謝員否認犯行,但檢方調查發現,去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四時許,謝員巡邏途經重新路三段發現女移工坐在超商前騎樓的椅子上而上前盤查,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女移工未能立即從手機找出文件,但告知自己住在附近,並使用手機三方通話功能,欲藉由社工及友人透過手機通話功能告知員警,她是合法移工。 

檢方認為,謝員沒理會也未查證,就把女移工上銬在超商椅子上,再以巡邏車把她押回派出所銬在椅子上管束,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後,竟把她載往三重環河南路及大同南路的路口丟包,其所為涉犯私刑拘禁罪嫌。刑法第三0二條規定,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071076 

離譜!苗栗問題女法官曠職70天延宕2百案 仍月領18萬 

三立新聞 2022/02/14 09:40:00 

記者陳佳鈴/苗栗報導 

苗栗地院少年法庭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曾燒炭獲救後開始因曠職、辦案怠惰,還曾因社工及案件當事人反應法官審理案件延宕,周靜妮還電話恐嚇被害人等無數脫軌行為。法官評鑑委員會於今年1月底認定周靜妮,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違失重大,應拔官並不得再任公職,未料周靜妮職務法庭判決出爐前仍繼續擺爛,春節年假後仍未到班,近兩年累計曠職逾70天。苗栗地方法院計算,光是周累積未審理的案件,家事216件當中有60件是保護令。 

周靜妮自從事法官職務後行事作風爭議多,2012年曾在苗栗地院宿舍燒炭獲救、接著她審理土地糾紛案未測量現場,原告勝訴卻無法收回土地,甚至還當庭逼少年自打耳光下跪,判決書造假還辯稱是遭駭客入侵電腦。離譜的是,近2年累計曠職逾70天,還有超過50件家暴保護令延宕,被害人權益無法受到保護,但周靜妮仍繼續擺爛,農曆春節後仍無故未到班,苗栗地院上週緊急將案件分給其他法官處理,並將周調職,司法院預計最快本週先停止周靜妮的法官職務。 

由於家暴案件具高度危險性,受暴者及被虐兒童在未獲保護令前,無法獲安置及相關公權力保護,形同處在被親屬或伴侶傷害的危險中,生命隨時面臨威脅,讓社工及警方相當著急,加上周的積案量太大,情況緊急,苗栗地院院長緊急召集會議,將周靜妮調任至不必直接面對當事人的非訟事件中心,她原本負責的案件,則全部交由同院其他法官接手處理,保護令案件也迅速處理完畢,社工與警方才鬆了一口氣。 

據了解,周靜妮的丈夫是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前研究員曾建元,也是知名法學教授,讓相關單位敢怒不敢言。依法評會調查,周靜妮2020年曠職高達314小時,若以每天8小時計算,她當年的曠職天數逾39天,2021年也曠職30餘天,2個年度加起來曠職高達70天,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曠職繼續達4天,或1年累積達10天者即記2大過免職,但為保障法官獨立審判,須經職務法庭審判後才可將法官免職,在此之前周仍是法官,不必上班也可照領18萬餘元月薪並繼續住在宿舍。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915080 

3名前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自由時報 2022/05/04 15:37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指出,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3人擔任翁茂鍾相關案件的承審法官,事前或事後與翁茂鍾不當接觸、飲宴及收受饋贈,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監察院彈劾審查會3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有關翁茂鍾與司法官不當接觸案,司法院將曾審理翁茂鍾相關訴訟案件的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等3位前法官移送監察院審查,經監委王美玉、高涌誠、王幼玲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3人違反法官倫理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3日全票通過彈劾。 

王美玉、高涌誠、王幼玲指出,司法院歸納「自翁茂鍾處購買股票」、「曾參與審理相關訴訟」、「提供法律意見」及「其他不當接觸」等4種違失樣態,將7位法官移送監察院調查,並提出「如承辦翁茂鍾相關案件的法官,即使1次飲宴或收受禮品,也絕不被允許」,作為發動司法懲戒的標準之一。 

監察院認為,承審法官如事前或事後與案件關係人飲宴應酬、不當接觸、收受禮品,足以使社會大眾產生不當聯想,產生審判獨立之疑慮。因此該項標準已兼顧法官正當社交活動,屬於社會對法官最低度的要求,林奇福等3人之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的最低度要求。 

提案監委表示,被彈劾人雖主張他們與翁茂鍾之往來及受贈物品尚符合正常社交禮俗,但法官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亦不得收受利害關係者之任何餽贈。 

提案監委指出,林奇福等3人曾參與審理翁茂鍾經營事業相關民、刑事訴訟,卻於事前或事後參加與其審判職務有利害關係人之飲宴應酬、球敘及收受禮品。易令人產生法官與商人結交往來之印象,損及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審判獨立之尊重與信賴,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提案監委並表示,林奇福等3人的違失情節重大。如不循司法懲戒程序予以導正,實不足維護司法在社會大眾的公正形象;3人違失行為雖逾10年,但監察院彈劾權的行使,對象為「違法或失職」之公務員(包括法官),並無「得予懲戒處分」的要件,縱然認為依修正前公務員懲戒法已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該項時效期間僅能限制懲戒處分的行使,不能阻礙懲戒程序之發動,更不妨礙監察院彈劾權的行使。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19968 

疑暗助猥褻嫌犯打官司 兩法官涉違失 考績還打甲   

2022/05/29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士林地院、高雄地院各有一名法官疑提供資料或法律諮詢,暗助猥褻嫌犯打官司,被移付自律委員會調查,兩地院將調查結果送司法院核備時都被退回,此後如何處理長期無下文,地院反而在今年初將兩人職務評定為良好(考績甲)並發給獎金,之後才於本月初將兩人函送法官評鑑委員會查處;據了解,司法院將開會討論是否變更考績、追回獎金。 

本月初才函送法官評鑑會查處 

林姓男子任職台東一所兒少安置機構主任時,被控猥褻兩名少年,偵辦的台東地檢署在林男手機內發覺許多訊息被刪除或收回,依殘存訊息追查,查出士院姜姓法官、雄院侯姓法官與花蓮地院陳姓法官與林有聯繫。 

據追查,姜法官曾審理被害少年案件,發交台東執行安置,收容期間少年反映遭林猥褻,姜請少年保護官調查後,認定少年所言不實而結案,導致少年持續處在高風險環境;侯法官則是在林男使用通訊軟體向司法官求助時,疑為林的官司提供法律諮詢,並請姜私下提供少年的案卷資料。 

司院將討論變更考績追回獎金 

檢方認為兩法官有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疑慮,去年五月起訴林男後,隔月將兩人移付士院和雄院處理;只有陳姓法官與林男的對話不明確,難認定有違失。 

相關法院去年十月將調查報告送司法院核備,陳獲准不處置,姜、侯否認有違失,但說詞兜不攏,退回重查。如何處置兩人尚未定案,士院與雄院卻仍評定姜、侯考績甲等,各核發三十萬與十餘萬元考績獎金,直至今年四月法官捲入林男猥褻案曝光,兩地院才將兩人送法評會。司法院職務評定評議會預定下月討論姜、侯考績案,不排除變更處分。 

司法院表示,為免影響調查,不宜說明,會視法評會審議結果毋枉毋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32009 

 前法官林金村不當接觸富商翁茂鍾 監察院通過彈劾  

2022/08/20 23:37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已退休的前法官林金村於1999年至2014年擔任台南高分院及高院法官時,知悉富商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翁茂鍾餐敘、會面及收受餽贈;經監委張菊芳等人調查,認為林金村的行為有損法官公正等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核有重大違失,因此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日前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司法院調查法官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案,去年認定7位法官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移送監察院名單為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現任法官鄭小康。監院8月9日通過彈劾林金村,最7人最後被彈劾,監察院近日公告,其餘6人先前都已通過彈劾。  

彈劾案文指出,林金村擔任法官期間,知悉翁茂鍾或其相關聯公司為涉訟當事人,仍多次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餐敘、會面交往,收受翁以佳和集團或其個人名義贈送襯衫及保健保養品,甚至引介司法人員結識翁茂鍾,使翁茂鍾有與更多司法人員接觸機會,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林金村已涉犯「公務員服務法」、「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  

彈劾案文也詳列,自翁茂鍾所扣得的記事本,詳列與林金村的交際資訊,包含1999年到2010年間,兩人共聚餐15次,遍及晶華、桃山、碳佐麻里等知名飯店與餐廳,席間座上賓包含軍、警、法界人士。  

此外,彈劾案文也列舉,翁茂鍾的記事本詳列自2007年到2014年間,6次分別利用春節、端午和中秋節贈送的襯衫日期,也記載贈送林金村的襯衫領圍尺寸為39公分。 

提案彈劾林金村的監委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時指出,林金村的行為有損法官的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及法官職位尊嚴與職務信任,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因此依法提案彈劾。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01748

2法官涉暗通猥褻少年嫌犯被彈劾 懲戒法院下重手判免職

2023/05/15 10:3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東兒少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猥褻收容少年,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獲報後卻以「孩子說謊是司空見慣的事」,未採信少年說詞,建議不通報,侵害少年權益,還將法官意見書告知與案件無關的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侯得知後,除與林嫌傳訊息,給予安慰外,還提供法律諮詢,監察院調查認定姜麗香、侯弘偉2法官嚴重損及司法廉潔公正性,均予彈劾,懲戒法院今下重手,判決姜、侯2人直接免除法官職務,分別轉任士林、高雄地院司法事務官,並即刻停職,懲戒案可上訴,但停職已確定。 

資深法界指出,職務法庭今天判決是罕見重判,特別是將姜、侯2人均判決予以免職,並轉任所屬法院的司法事務官,「這種從原法官直接降調司法事務官,無異是公開羞辱」,面子上非常難看。 

職務法官指出,姜、侯2位法官有重大違失,已不適任法官職務,因此均予免職,並直接轉任所屬法院的司法事務官。 

士院法官姜麗香2017年裁定交付安置少年在台東縣安置機構輔導,2019年初至2020年8月間,一名少年於安置期間遭林嫌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向伯父及社工求助,被林嫌知悉後,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遭毆打,求助卻無人理會。姜麗香從保護官處獲報,透過侯弘偉聯繫上時任台東地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的洪幸(停職中),請她協助訪視。 

洪幸訪視後不相信少年說詞,但另有2名保護官主動與社工前往訪視,製作輔導紀錄陳送姜麗香,告知少男身上確有傷。姜麗香未採信少年指控,出具意見書指明不贊成通報。 

侯弘偉被姜麗香告知後,不僅陸續傳訊息給林嫌,或加以寬慰,並附和林嫌委任律師意見,均直接觸及刑事案件的事實核心攻防,形同提供法律諮詢,甚至把保護官通報的內容告知林嫌,被檢察官以洩密罪簽分偵辦。 

監察院調查認定,姜麗香未依法履行責任通報義務,認為「孩子說謊是司空見慣的事」,並以錯誤通報將產生不良影響、少年滿18歲可自行通報為由,不贊成通報,阻斷社政主管機關救助機會,嚴重侵害少年權益,更將她出具有利於林嫌的法官意見書告知與案件無關的侯弘偉,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損及人民對司法形象的信賴;侯弘偉部份,其相關行為確有重大違失,且違失行為已嚴重損害司法廉潔的公正性,2法官都有懲戒必要,均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至於洪幸也遭監察院彈劾,因她不具法官身分,由懲戒法庭審理。姜、侯2名法官的刑責部份,檢方認定犯罪證據不足,均予簽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70602 

女檢察官被男警指控「#MeToo」性騷 王涂芝發布5點聲明澄清 

2023/07/20 22:06 

首次上稿 20:10 

更新時間 22:06(新增黃錦秋回應) 

〔記者錢利忠、王定傳/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與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一同捲入「八八會館」風紀案,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王的態度良好,罕見決議「評鑑成立、無須懲戒」,改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查處;不過一名同捲入此風波的男警卻出面控訴王涉「#MeToo」性騷擾疑雲,進而向媒體投訴,指她酒醉後涉對男警摟親及上下其手;對此,王涂芝今表示,「本件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 

對於王涂芝遭男警控涉「#MeToo」一事,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聶仲回應,該名員警並未向本署提出申訴,狀況不明,將立即啟動性騷擾申訴程序,進行後續調查,希望受害人能迅速檢具資料,出面向地檢署具體說明。 

王涂芝被男警指控性騷擾後,今對外提出5點說明,強調該名爆料的男警,與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黃錦秋有關聯。 

 

以下為王涂芝的5點聲明:(以下略去部分爆料男警可資識別身分資訊,並改稱「員警A」替代) 

 

一、襄閱接獲媒體詢問問我時,我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看到新聞報導後,才確定人事時地物。 

二、109.7.10警政署慶功宴當天晚上聚會後,因本人不勝酒力,故由員警A及陳姓兩名員警叫計程車送我回土城住處,員警A與我坐後座,陳姓警員坐副駕,該2名員警當時均係警政署政風室黃錦秋主任的屬下。 

三、當時我雖不勝酒力,但意識尚屬清晰,故能明確告知我家住址,且我當時跟黃錦秋關係很好,知悉員警A與黃錦秋有關;又當時車上尚有陳姓員警及計程車司機,我不可能有任何性騷擾的意思及行為。而下車抵達住處大門管理室後,社區管理員見兩名未見過的男性攙扶我,擔心我的安危,故報警請派出所1名女警、1名男警到場。女警及員警A有一同攙扶我上樓到我家門口。 

四、我跟員警A沒有很熟,除公務外,鮮少聯繫。該日後,同年7月20日其尚有因公務主動聯繫我要來當面跟我報告;同年8月17來新北洽公主動傳訊息告知有放甜點在我桌上,因我當時不在位置,故回訊表示感謝,且有請他結婚時要發喜帖給我。 

五、員警A是黃錦秋當時的部屬,本件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將全力配合本署後續的調查,相關LINE的對話資料亦已於第一時間提供給調查小組檢視及截圖留存。 

對於王涂芝今天下午的聲明內容,黃錦秋今晚也做出聲明:「有關王涂芝檢察官涉及性騷擾案。與本人絕無任何關係!身為法律人!建議當事雙方循司法途徑解決問題!再有任何不當影射本人。勢將追究法律責任!莫謂言之不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450034

法官判徐千晴免賠還勸他「離苦得樂」 鄭運鵬:一定上訴

2023/10/06 05:50 自由時報

首次上稿 10-05 23:21

更新時間 10-06 05:50 

〔記者謝君臨、闕敬倫/台北報導〕新竹市府發言人徐千晴在擔任民眾黨發言人時,在臉書Po文嘲諷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服務處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鄭不滿提告求償60萬。台北地院判徐免賠,並於判決書提及「離苦得樂」等語。對此,鄭批評,台灣有這種迷信宗教高於法條證據的法官,是民主法治國家莫大的悲哀;他一定上訴。 

鄭運鵬表示,2017年前他就質詢過,好為人師、教忠教孝的法官,不是好法官,是「好主觀」,難怪社會鄙視恐龍法官。今天對於承審法官在審判他時,提起對徐千晴以不實之事污衊他是詐騙集團,以宗教語言判決免賠,架空名譽權核心內涵,要他「離苦得樂」吞下去,他只說「尊重他身為法官判決的權力,我對於判決見解嗤之以鼻」。 

鄭運鵬說,首先,徐小姐的污衊言論基礎,來自於他根本沒有委託的徵人資訊,被告當庭也承認沒有查證,既然沒有事實,她如何合理評論?其次,法律和法庭前,立委與所有人一視同仁,立委和被告一樣對等而沒有特權。因此,法官以什麼法條來要求他應該「離苦得樂」?以什麼法條放過造謠抹黑、濫用言論自由的法律系畢業發言人? 

鄭運鵬反問,如果論語、宗教信仰可以拿來心證,那何須法律?何須證據?何須法官?他認為這一個判決猶如司法詐騙集團,還請承審法官甘之如飴、離苦得樂。「我一定上訴,捍衛法律授予的人權,不然未來民意代表被恐嚇、被污衊將成為常態。」 

承審法官認為,徐千晴所指「猶如詐騙集團」等語,並非指鄭運鵬就是詐騙集團,而是對鄭的徵才廣告未提供聯絡方式等,評價鄭「好像」、「如同」詐團行為,屬於個人意見表達。 

另,鄭運鵬歷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團幹事長,也從大學起就長年投身政治工作,堪認是自願進入公眾領域的公眾人物,代表其個人名譽相對徐千晴的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另縱使這些言論讓鄭感到不悅,仍非名譽權所保障的範圍,決定判鄭敗訴,即徐免賠。 

法官並於判決書末提及:「『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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