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龍峒出租國宅-講好的物業管理公司變成招標民間保全公司「委託管理維護」
【2011.09.26--大龍峒出租國宅將趕在2012年01月14日大選前之01月10日完成入住】
看這個標有多趕,10月13日公告招標
而
[截止投標時間]100/10/26 17:00
[開標時間]100/10/27 10:00
郝龍斌在今年初至香港、新加坡”考察”當地出租住宅的重點及一再提及要學習的就是他們的「扣點制度」,利用管理單位的扣點制度來維護住戶品質,當時郝龍斌天天掛在嘴裡的就是『市府未來投資成立的「台北物業管理公司」將負責管理社會住宅,扭轉公辦住宅等於低品質住宅的刻板印象』。
現在,距離郝龍斌要趕在明年01月14日大選前入住的大龍峒出租國宅,時間上已經迫在眉睫了,郝龍斌市政府在才在今天公佈了一個『大龍峒公營住宅委託管理維護案(第1次招標公告) 』,這不就是招標民間的保全公司嗎?讓這些管理員良莠不齊的民間保全公司來執行大龍峒出租國宅承租戶的『扣點制度』,不會出問題嗎?又,郝龍斌市政府說了那麼久的『市府投資成立的「台北物業管理公司」』呢?照郝龍斌市政府這樣的時程控制能力,我們真的為大龍峒出租國宅的入住進度擔心!
而招標文件的「附加說明」裡有非常有趣的二條:
3.本契約預算於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有關保留決標期間以廠商報價有效期間一個月為保留期限,惟逾該保留期間將徵得廠商同意後延長保留期間。
4.本契約預算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機關得保留終止契約或調整金額、工作內容權利。
以上這二條不就擺明這個招標的『大龍峒公營住宅委託管理維護案(第1次招標公告) 』不是今年度的預算裡有的,明年01月10日要入住,保全公司得標後該什麼時侯開始上工?是等明年度預算下來再上工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又來個第二預備金上工呀?要是,現在在議會裡很沒人緣的郝龍斌,這預算沒通過,那得標商就得認命了,因為,招標公告裡已經載明預算沒通或被刪減的風險都由廠商自負了。
【2011-08-05- --為台北市新任文化局長鄭美華尊重預算制度喝彩】
【2011-04-16--人民為他謀福利的郝龍斌、市府官員】
【2011-04-11-- 出國”考察”都動用預備金了,那來的錢購置輪椅給老人家用呀?】
大龍峒公營住宅委託管理維護案(第1次招標公告)
公告日期:2011/10/13
[標案名稱]大龍峒公營住宅委託管理維護案
[標案案號]1001007DH
[機關代碼]3.79.56
[單位名稱]住宅管理科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何慧如
[聯絡電話](02)23572875
[傳真號碼](02)23572854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2不動產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6,188,280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依勞務採購契約第7條第3項規定,本契約終止日,若尚未簽訂下一年度新約時,經機關通知後,依原契約條件及所列單價得繼續至新廠商訂約日前1日止,但期間最長不得逾1個月。經核計本案含預估擴充1個月,擴充金額為新台幣51萬5,690元整(含稅捐及利潤),預算金額新台幣618萬8,280元整,採購金額為新台幣670萬3,970元整。本局得通知原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100/10/13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5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本局秘書室(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招標文件費用:新台幣100元整,郵購者請附郵局匯票100元(匯票抬頭註明: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回郵信封郵資100元逕寄本局秘書室(出納)收,(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採電子領標者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50元整,亦得以電子投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是
[截止投標時間]100/10/26 17:00
[開標時間]100/10/27 10:00
[開標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本局南門辦公室】
[投標文字]繁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住宅管理科發包股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附加說明]一、領標時間:100年10月13日至100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地點:臺北市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本局秘書室(出納),電話:27258323。
二、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十。
三、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決標(訂有底價,資格審查合格者且評選為最優勝者優先議價,報(減)價在底價以內為得標廠商)。
四、結算方式:依契約第3條規定辦理。
五、付款方式:依契約第5條規定辦理。
六、附加說明:
(一)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3個圖章),始可作為證明文件。
(二)其他:
1.預定決標日期於評選會議日期後1個月。
2.履約地點:大龍峒公營住宅(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2號等115戶),詳契約第2條。業務單位洽詢電話:02-23572875 何小姐。
3.本契約預算於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有關保留決標期間以廠商報價有效期間一個月為保留期限,惟逾該保留期間將徵得廠商同意後延長保留期間。
4.本契約預算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機關得保留終止契約或調整金額、工作內容權利。
5本案採1次投標分段開標,分為「資格審查」與「評選」二階段,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作業(評選時間、地點由本局另行通知),評選方式採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詳評選須知等規定)。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0年10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局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收件日前1日。電話:23572879、傳真:(02)23572854、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9樓(東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低層棟、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更新日期: 2011/10/12 檢視日期: 2011/10/12 承辦人: 劉立慧 聯絡電話: 23572879 [ 住宅管理科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