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吳育昇被成功罷免  馬英九會不會立刻變的很勤政愛民

 吳育昇_你沒有任何羞愧之心嗎-02

 

click here

    

6000份民意連署 要「馬意立委」吳育昇下台-2013.11.04-02.jpg   

 

 6000份民意連署 要「馬意立委」吳育昇下台-2013.11.04-03.jpg  

在目前的選罷法制度下,一旦你一時不察選上了某個人當民代,就很難趕他下台了,大致上,他顯然都能混到任期屆滿,所以,要是吳育昇一個不小心真的被罷免掉了,那馬英九大概會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馬上變的非常”勤政愛民”吧!

 連署罷免吳育昇 達2%門檻-2013.11.04-02.jpg  

http://www.nownews.com/n/2013/12/26/1069096

提議人數過門檻 吳育昇罷免案闖過第一關 -2013.12.26.jpg  

http://tw.news.yahoo.com/罷免吳育昇案-達法定提議門檻-094600529.html

罷免吳育昇案 達法定提議門檻-2013.12.27.jpg  

   



 


 

 中間線-02  



【2013.04.24-貫徹一人黨決策 吳育昇獲馬英九頒極少頒發的實踐二等獎章】


【2012.10.06-吳育昇指揮藍營立委封殺在野黨『景氣低落時政務官不得領取年終獎金』提案】


【2012.05.15-吳育昇談羞愧之心】


 中間線-02  

  

 挺子弟兵! 馬頒吳育昇實踐獎章-2013.04.24-02  

 

【2012.04.07-馬英九口氣猶如黑幫老大:「美牛非過不可」、「開放後,不想吃,可以不吃,不必買,不會有事」】
 

藍:美牛、TIFA不啟動 台灣人變台勞-2012.03.23-4 

 吳育昇嗆蔡英文:妳沒有任何羞愧之心嗎?-2012.05.15

馬英九_美牛不吃不買就沒事-01

 

馬英九見楊甦隸談開放美瘦肉精牛-01

6000份民意連署 要「馬意立委」吳育昇下台-2013.11.04.jpg  

連署罷免吳育昇 達2%門檻-2013.11.04.jpg  

罷免吳育昇 憲法133聯盟送提議書給中選會-2013.11.04.jpg  

提議人數過門檻 吳育昇罷免案闖過第一關 -2013.12.26.jpg  

罷免吳育昇 進入第2階段  -2013.11.05.jpg  

罷免吳育昇 憲法133實踐聯盟:中選會技術干擾-2014.01.03.jpg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434476.shtml

罷免吳育昇 游錫堃淡水、泰山辦說明會-2014.01.18.jpg  

 美牛案一定要過 馬︰不吃不買就不會有事-2012.04.07

 

 蘋論:馬不正派-2012.04.09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2/35616699/

差1686份連署 罷免吳育昇失敗-2014.02.02.jpg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0203/337677/​

黃國昌:拆除政客的保護傘-2014.02.03.jpg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3110400135.html

連署罷免吳育昇 達2%門檻

  • 2013-11-04 01:43
  • 中國時報
  • 【林佩怡/台北報導】

     憲法133實踐聯盟8月底發起罷免藍委吳育昇行動,經2個多月連署,已有6000份連署提議書,今天將把提議書送交中選會。接下來必須有新北市第1選區13%、約4萬公民連署,才能進入罷免案投票階段。中選會表示,這是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來,第一起立委罷免案。

     憲法133實踐聯盟指出,許多志工在街頭擺攤,徵求連署書,即使一度遭黑道恐嚇,但仍達成6000份連署書,今天將把連署提議書送交中選會,正式邁向第2階段的連署。

     該聯盟發起人柯一正說,罷免活動從8月至今,馬政府始終讓黨意凌駕民意之上,很多議題完全不管,包括《服貿協議》黑箱作業、7成民意反對續建核四等,馬政府完全無視民意,做法跟老百姓意見背道而馳。

     柯一正說,今天把連署書遞交中選會後,接下來要達13%的門檻,「應該沒有問題」。他強調,現階段只是「警告」,尚未到推翻政府的時候,希望透過這次罷免吳育昇,告訴馬英九總統,政府應該重視民意。

     另一名發起人馮光遠說,希望透過這次罷免活動,讓台灣人知道,民主政治不僅有選舉,當民意代表胡作非為時,大家還可以罷免。目前已達2%門檻,接下來要有約4萬人連署,最後須經投票才能罷免成功,即使條件很嚴苛,他們會全力以赴,盼經這次行動,告訴政客《罷免法》已不合時宜,必須要修法了。

     中選會指出,過去曾有罷免立委案例,如民國83年核四案吵得沸沸揚揚,當時民眾發起罷免4位擁核立委林志嘉、洪秀柱、韓國瑜、詹裕仁,但當時並未成功。

     中選會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立委必須先通過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以上連署,中選會通過審核後,1個月內要達13%的連署人數,緊接著還要經投票才能確定罷免案是否通過。這次罷免案是否有難度?中選會說,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已沒有人發起罷免立委行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1104/286419/

罷免吳育昇 憲法133聯盟送提議書給中選會 

2013110411:11

【何哲欣/台北報導】憲法133實踐聯盟與台灣團結聯盟一行30餘人,上午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指出,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只聽總統馬英九意見,不聽民意,他們發起罷免吳育昇,目前已經完成6千份的提議書,將開始第二階段的4萬份連署書,呼籲民眾支持,將這種只聽馬意的立委趕出立法院。他們高喊,「罷免吳育昇、還我公民權」,隨後並將提議書送到中選會。

聯盟發起人之一、作家馮光遠說,罷免吳育昇的9大理由,包括放行美國毒牛、縱容油電雙漲、支持核四等,這些行為都已傷害台灣人民利益,所以要把這種挺馬大將的立委先拉下來。導演柯一正說,吳育昇是馬系立委代表,希望能把吳拉下台,喚醒台灣民眾的意識,讓台灣民主更進步。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4/290534.htm 

6000份民意連署 要「馬意立委」吳育昇下台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憲法133實踐聯盟提出「罷免馬意立委」,第一波針對新北市選區的吳育昇發動罷免連署,已經蒐集選區6000份民意連署,4日由發起人馮光遠、柯一正、彭明輝率領民眾高喊「罷免吳育昇、還我公民權」,並向中選會提出罷免提議案。 

憲法133實踐聯盟4日在立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指出,部分國民黨立委只聽馬英九、不聽民意,有這些「馬意立委」就不能罷免馬英九,因此計畫罷免20名立委,讓國民黨失去國會優勢,第一個罷免目標就是吳育昇。 

發起人、作家馮光遠指出,罷免吳育昇有9大理由,其中包含放行美牛、擁護核電、縱容油電雙漲,這些都傷害到人民的權益,133聯盟做到大家認為不可能辦到的罷免連署,一定要把馬意立委拉下台。 

清大榮譽教授彭明輝指出,一個支持率不到10%的總統,都是靠馬意立委支撐,立法院內變成政黨的惡性勾結,133聯盟有能力拉下吳育昇,「就能拉下任何人」。 

依據《選舉罷免法》第81條規定,罷免連署人數須達被罷免人選區選舉人13%,吳育昇所屬的新北第一選區(林口、八里、石門、泰山、淡水、三芝)133聯盟預計要在2週內蒐集完約4萬份,並且不能和第一波的6000份連署人重複。 

http://www.nownews.com/n/2013/12/26/1069096

提議人數過門檻 吳育昇罷免案闖過第一關

胡健森

2013 12 26  14:52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6)日召開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王淑卿、陳鍊忠、陳福齊等3人領銜提議罷免新北市第1選舉區選出的立法委員吳育昇一案,其提議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中選會將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在10日內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並於30日內徵求連署。

中選會表示,這項罷免案是在今年11月5日向中選會提出,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1選舉區人數為28萬8221人,依法提議人人數應為5765人。這項罷免案經由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事務所及相關機關協助查對結果,原提議人人數6012人,符合規定人數5004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008人,未達到提議人人數5765人之規定。

提議人之領銜人在12月2日補提提議人名冊,補提提議人人數1448人,經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事務所及相關機關協助查對結果,符合規定人數114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301人。總計兩次提出符合規定之提議人人數合計6151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

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9條第2項及第80條第3項規定,該會應函請提議人之領銜人於10日內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30日內徵求連署,並於連署期間內向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提出連署人名冊2份,逾期不予受理。

 

http://tw.news.yahoo.com/罷免吳育昇案-達法定提議門檻-094600529.html 

罷免吳育昇案 達法定提議門檻 

作者: 王韋婷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12月26日 下午5:46 

「憲法133實踐聯盟」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的活動,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26日)表示,該案已經達到法定提議人數門檻,罷免案領銜人須於10日內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30日內徵求連署。 

「憲法133實踐聯盟」8月底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中選會26日舉行委員會議,通過由王淑卿、陳鍊忠、陳福齊等3人領銜提議罷免新北市第1選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吳育昇一案,其提議人數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 

該罷免案於11月5日向中選會提出,吳育昇所在的新北市第一選區選舉人數為28萬8,221人,法定提議門檻人數為5,765人,經過新北市選委會查核提議人名冊後,共有6,151名提議人數,到達法定門檻。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舟表示,領銜人應於10日內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並於30日內徵求連署;連署法定門檻為原選區選舉人的13%,且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劉義舟說:『(原音)從他從我們這邊領取連署表之後,開始30天內要把連署結果給我們,連署人要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13%,而且原來提案的人不得為連署人。』 

若「憲法133實踐聯盟」送出的連署名冊經查核後到達法定門檻(約需超過3萬7千人),罷免案即宣告成立,中選會將於30日內舉行罷免投票,且不得與其他選舉合併舉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區選舉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視為否決。 

http://tw.news.yahoo.com/罷免吳育昇-憲法133實踐聯盟-中選會技術干擾-221040935.html

罷免吳育昇 憲法133實踐聯盟:中選會技術干擾

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3日 上午6:10

第二階段連署 送件截止訂在年初二

〔自由時報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憲法一三三實踐聯盟發起「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行動」,通過第一階段的提議門檻;聯盟昨赴中選會領取第二階段連署表格時召開記者會,指控中選會技術性干擾,故意將查核不合格連署書的時間拉長,讓第二階段連署的三十天,剛好「卡到」農曆春節,送件截止日更在大年初二,根本是「惡整」。

中選會:沒有刁難 會有人上班受理

中選會選務處長莊國祥回應說,中選會依法辦理選舉、罷免事務,沒有刁難的問題。他並說,根據選罷法,除非有天災,否則送件日不予延長。至於收件時間落在農曆春節,依規定連署書將送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現場會有人上班受理」。

憲法一三三實踐聯盟自去年八月底宣布罷免新北市第一選區(淡水、泰山、林口、石門、八里、三芝)立委吳育昇。上月廿六日以六千一百多份連署書通過第一階段的提議門檻;第二階段必須在三十天內完成原選區選舉人總數的十三%以上(三萬七四六九人以上)連署,而且名冊不能與第一階段重複。通過後才能進入最後的投票罷免階段。

聯盟發起人馮光遠指出,第一階段六千件連署結束後,中選會通知聯盟合格件數不足,所以必須補件。結果審核一千四百多份補件的時間竟然和審核六千件一樣長,各審了二十五天,導致第二階段連署與農曆春節撞期。「中選會站在被罷免立委那邊,而不是站在人民這邊!」被問到是否被中選會惡整,馮光遠無奈說,「大家心裡是有這種感覺」。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痛批,中選會刻意將聯盟的補件查對押到最後一日,才通知已過第一階段的提議門檻,讓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正好卡到農曆過年,分明是阻擾公民罷免權。政府治國無能,但修理人民的手法卻是相當高竿。

針對吳育昇週二在立法院程委會罵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是「犯錯的狗」,馮光遠嘲諷說,「一隻發情的狗,怎能罵別人是做錯事的狗?」他表示,罷免吳育昇,不是因為上賓館,而是因為吳是「馬意」立委,只會忠誠地執行馬英九政策。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2/35616699/ 

差1686份連署 罷免吳育昇失敗 

2014年02月02日 

【張麗娜、陳培煌台北報導】憲法133實踐聯盟發起的罷免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吳育昇行動,昨宣告失敗。昨是第二階段連署法定期限,總計3萬5782份連署書,距離選舉人數13%的連署門檻,差1686份。吳盛讚,「選民很有智慧」,不少網友直呼:「太可惜了!」 

「比預期好太多」 

日前誓言只要連署成功就跳淡水河的活動發起人、作家馮光遠昨說,這次罷免成案幾乎快成功,30天能有3.5萬多人連署,算是不錯的成績,只差1千多份,比預期好太多。憲法133實踐聯盟則指努力不足,向支持民眾致上最深歉意,也承諾會在律師見證下,銷毀連署民眾的個人資料。

聯盟強調,「這是開始,不是結束」,聯盟將在重新改組後針對「背棄民意」的政客發動罷免,下會期對象將鎖定「護航黑箱服貿、反對重啟談判」的立委,並推動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落實《憲法》公民權。

罷免案未能達到連署過關,網友cbstgb批:「難怪立委爽爽過,門檻設那麼高。」網友a1091100075也認為:「門檻太高了,要13%根本是惡法。」但網友ppmz表示:「罷免理由沒說清楚,正當性不足。」網友kobest酸:「選不贏還想罷免,想笑死誰?」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0203/337677/​

黃國昌:拆除政客的保護傘

2014年02月03日00:01

「憲法133實踐聯盟」推動的罷免「馬意立委」吳育昇行動,在短短三十天的法定連署期間中,獲得了新北市第一選區35,782位選舉人的連署支持,距離13%的連署門檻37,468人,僅僅缺少1,686份連署。加上第一階段7,404位的提議罷免人,事實上已經有14.98%的新北市第一選區公民,願意耗費時間填寫繁瑣書面、揭露私人個資,挺身支持這樣一個「將背棄民意的政客驅逐出場」的公民運動。
 
面對這樣的結果,大概只有厚顏無恥的政客,才可能作出「這是對吳育昇政績的肯定」的詮釋;也只有極度反智的人,才會將最後僅以0.59%之差未能讓罷免成案的結果,說成了代表選民的智慧。試問,如果第二階段的連署期間不是三十天,而是四十天、甚至五十天,有任何具備基本智識的人,敢說罷免吳育昇的提案不會成功嗎?
 
其實,只要稍微瀏覽一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再花一點心神了解一下整個罷免的流程,就可以清楚地了解,憲法第17條所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基本權利,除了「創制、複決」此種性質上屬於「對事直接民權」的公民投票權,已經公認被鎖在鳥籠之外,掃除背棄民意政客之「對人直接民權」的罷免權,更是遭受諸多不合理的桎梏。最終,只有「授權」給代議士的「選舉權」獲得實踐,而人民用以矯正、淘汰「失控的代議士」的直接民權,卻受到民意代表所制訂法規的種種束縛,幾已實質空洞化。也正是因為如此,政客才會在騙到選票當選之後,膽敢如此肆無忌憚,嘴巴上為國為民,現實上牟求私利。公然欺騙人民,與黑金共舞,為財團護航,甚至共謀為大哥除罪,沒有什麼事情幹不出來。
 
具體而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除了在第79條設置「罷免案之進行,不得宣傳」這種明顯違憲的荒謬規定之外,要求在三十天內完成13%選舉人的連署,同時不得補件,更是「獨步全球」、「舉世無雙」的嚴苛。就此三十天期間的計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條還精心排除了民法及行政程序法所建立的一般法律原則,特別規定期間的末日即使是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不予延長。也正是如此,才會出現在中選會精準計算下,讓這次「憲法133罷免吳育昇」的連署期間於大年初二截止的結果。同時,即使在連署成功之後,不僅還要面對與鳥籠公投法同樣不合理的「超過百分之五十」投票率的限制,選罷法甚至明文禁止與各類選舉同時舉行。質言之,能夠貫穿解釋現行罷免法制的唯一邏輯,就是要讓罷免權的行使困難重重。由立法委員所作出的此種立法,除了為「圖利自己」不惜「剝奪民權」之外,實已找不到更適切的描述。
 
事實上,任何曾經站在街頭徵求罷免提議書與連署書的人,都會深刻地感受到行使這個憲法公民權所需要的時間精力與心理強度,遠較收到投票通知單後的選舉投票,更為強烈許多。每一位參與的公民,除了願意耗費時間填寫舉世格式最為繁瑣的提議連署書外,還要克服心理上的障礙,揭露自己包括身份證字號、生日、職業及戶籍地址等私密的個人資訊。筆者即曾在淡水市場的出口,遇見一位老婆婆,靦腆地說她想要參與罷免吳育昇的連署,但是她不識字、不會簽名、也沒帶印章怎麼辦?上次選舉,里長告訴她投4號就對了,但是她現在十分後悔,覺得吳育昇很爛。我不知道還有多少公民和這位老婆婆一樣,但是我相信向一位陌生人承認自己不識字,需要很大的勇氣,她實在可以轉頭就走。在整理連署書的過程中,我也看到許多參與連署的民眾,在填寫地址時寫了別字。我也不知道這些連署書如果送出,是否會被中選會剔除,因為中選會在罷免吳育昇第一階段的提議過程中,不僅破紀錄地剔除高達總份數中18%的提議書,事後甚至拒絕退還所謂「不合格」的連署書,也未具體說明每份被剔除的理由。
 
每份被剔除的提議書,都代表著有一位公民的憲法權利遭受剝奪。以「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為宗旨所設置的中央選舉委員會,如此不尊重公民由憲法所賦予的罷免權,就是這個機構現實運作的最大反諷。中選會應該做的,不是為特定的政黨或政客,操作有利的遊戲規則,而是應該以「促進人民參政權的行使」為己任。舉例而言,當政府為了徵收稅捐,都已透過自然人憑證開放網路報稅,還有什麼理由不趕快建立「電子連署系統」,讓人民在網際網路的時代,可以更為便利地行使憲法公民權?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還堅持以既古老又煩瑣的書面填寫為唯一的公民投票及罷免的提案方式,除了幫助政客阻礙人民行使直接民權之外,也實在令人想不到其他正當的解釋。
 
2008年6月,一位剛剛當選的立法委員,在立法院封殺關於人民權益的法案時,曾經悍然表示:「反正年底沒有選舉,我們不怕!」這種傲慢的發言,固然令人氣結,但也忠實地反映了許多政客的心理狀態。台灣的代議民主發展到今日,會呈現如此病態的景像,成因固然眾多。但是,不合理罷免法制所提供的保護傘,讓人民難以將背棄民意的政客「驅逐出場」,絕對在其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
 
要改變台灣的民主政治,就必須落實「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而要真正貫徹「主權在民」的憲法原則,就必須由奪回屬於我們的憲法公民權開始。對於無恥的政客,道德訴求是沒有用的;只有讓他們畏懼人民,才能改變他們的行為模式,也才能讓他們真正學會對人民謙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艾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